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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学
1.14.3.1 11.3.1 生态规划的概念与发展

11.3.1 生态规划的概念与发展

1.生态规划的概念

目前,各种环境问题和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正困扰着人类社会,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人口的剧增使得地球生命支持系统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此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人类对地球上资源的大量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致使各种资源不断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功能正面临严重的威胁。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人们的无知和贪婪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所幸的是,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与发展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生态学的基本原理是适合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原理,注意到那些危害人类生存环境的、急功近利的、非理智的活动正是与生态学原理和目标背道而驰的。因而,通过生态规划方式来协调人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受到人们的重视,获得迅速发展。

由于生态规划发展迅速,应用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生态规划的概念至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不同学者在不同时期结合各自的研究工作对生态规划提出多种定义。

现代生态规划奠基人I.McHarg认为:“生态规划是在没有任何有害的情况下,或多数无害条件下,对土地的某种可能用途,确定其最适宜的地区,符合此种标准的地区便认定本身适宜于所考虑的土地利用,利用生态学理论而制定的符合生态学要求的土地利用规划称为生态规划。”

王如松认为:“生态规划就是要通过生态辨识和系统规划,运用生态学原理、方法和系统科学手段去辨识、模拟、设计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生态关系,探讨改善系统生态功能,促进人与环境关系持续协调发展的可行的调控政策。本质是一种系统认识和重新安排人与环境关系的复合生态系统规划。”刘天齐认为:“生态规划(或生态环境规划)是利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的土地利用分区规划。”欧阳志云从区域发展角度指出,生态规划系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及相关学科的知识,通过生态适宜性分析,寻求与自然和谐、资源潜力相适应的资源开发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途径。王祥荣认为生态规划是以生态学原理和规划学原理为指导,应用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手段辨识、模拟和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各种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宜度,探讨改善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生态建设对策,促进人与环境关系持续、协调发展的一种规划方法。

《环境科学辞典》对生态规划下的定义为:“生态规划是在自然综合体的天然平衡情况不做重大变化,自然环境不遭受破坏和一个部门的经济活动不给另一个部门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用生态学原理,计算并安排(合理)天然资源的利用及组织地域的利用。”

从上可以看出,不同学科和领域对生态规划有不同的理解。早期生态规划多集中在土地空间结构布局和合理利用方面,而随着生态学的不断发展和向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广泛渗入,特别是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的不断完善,生态规划已不仅仅限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布局等方面,而是逐步扩展到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诸多方面。因而,可以认为生态规划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应用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手段辨识、模拟和设计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生态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适宜性,探讨改善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生态对策,促进人与环境系统协调、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法。

2.生态规划的产生与发展

生态规划作为一种学术思想,产生于19世纪末以美国地理学家G.P.Marsh(1864)、地质学家J.W.Powell(1879)和英国生物学家P.Geddes(1915)为代表的土地生态恢复、生态评价、生态勘测、综合规划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G.P.Marsh首次提出合理规划人类活动,使其与自然协调而不是破坏自然,他的这个原则至今仍是生态规划的重要思想基础。J.W.Powell在其《美国干旱地区土地报告》中强调要制定一种土地与水资源利用的政策,选择适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新的土地利用方式,新的管理体制及生活方式。这是最早建议通过立法和政策促进与生态条件相适应的发展规划。P.Geddes倡导综合规划,强调把规划建立在研究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周密分析地域自然环境潜力与限制对土地利用及区域经济的影响和相互关系。在他的著作《进化的城市》一书中,从人与环境关系出发,系统地研究了决定现代城市成长与变化的动力,强调在规划中通过充分认识与了解自然环境条件,根据自然的潜力和制约来制定与自然相和谐的规划方案。他认为在规划工作中规划师应先学习、了解、把握城市,然后再判断、诊治或改变。

进入20世纪,生态规划经历了几次大的发展。第一个高潮是以E.Howard(1898)为代表的田园城镇运动。在其名著《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中提出,应建设一种兼有城市和乡村的理想城市,并称之为“Garden City”。E.Howard的思想对现代城市规划起到重要作用,也为以后的生态规划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础。

20年代前后,以R.E.Park为代表的美国芝加哥古典人类生态学派,应用生态学理论研究分析城市结构与功能,以及城市中人群的分布,从城市的景观、功能、开阔空间规划方面提出了城市发展的同心圆论、扇形模式和多中心模式等观点,极大地促进了生态学思想的发展,以及向社会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及其他应用学科的渗透。生态规划在这个背景下,理论与实践都得到发展,形成第二个发展高潮期。

40年代美国规划协会以田纳西河流域规划、绿带新城建设等工作为代表,在生态规划的最优单元、城乡相互作用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研究。尤以B.Mackaye、L.Mumford的工作影响最大。他们对生态规划的定义为:综合协调某一地区可能或潜在的自然流、经济流和社会流,以为该地区居民的最适生活奠定适宜的自然基础。在此期间,野生生物学家、林学家A.Leopold提出了著名的“大地伦理学”理论,并将其与土地利用、管理和保护规划相结合,为生态规划作出了巨大贡献。在生态规划方法上,W.Mannning提出的生态栖息环境叠置分析法,为后来的McHarg生态规划法和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面对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生态规划进入第三个高潮期,生态规划从传统的地学领域向其他学科领域广泛渗透,并出现了一大批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的生态规划人员。特别是以I.McHarg为代表的生态规划工作,为现代生态规划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基础。在《结合自然的设计》一书中,I.McHarg结合海岸带土地开发、高速公路选线、流域开发、城市开敞空间规划、城市环境与人口分布、疾病、犯罪率等相互关系分析研究,提出了以适宜性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和规划方法。被称为McHarg生态规划法,成为60年代至80年代生态规划广泛使用的方法。

进入80年代后,随着全球生态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复合生态系统思想及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推动下,生态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得到新的开拓。从以前强调人类活动服从自然特征和自然过程的生态决定论,转变为开始注意人类本身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经济特征的影响,并综合考虑自然、生物(人)、文化的相互作用,其应用越来越广。

美国的Rigister提出了建设与自然平衡的人居环境─生态城市的理念,并提出向生态城市转型所需的策略,包括城市土地利用的概念性规划,生态经济规划,“持续性规划的生态规划八原理”。德国学者F.Vester和A.V.Hesler在进行德国法兰克福城市生态规划工作中,基于生物控制论的原理,提出了生态灵敏度分析模型,将系统科学思想、生态学理论和城市规划融为一体,用来解释、评价和规划城市复杂的系统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景观规划与景观生态学获得极大发展,二者相互融合,促进了景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W.Haber基于H.T.Odum的分室模型,提出了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并运用于集约化农业和自然保护规划中。M.Ruzicka和L.Miklos经过20余年的研究,发展并完善了一套景观生态规划体系(LANDEP),并成为国土规划的一项基础性研究工作。R.T.T.Forman强调景观空间格局对过程的控制和影响作用,提出一个景观利用的格局优化生态规划途径。J.Ahern在其景观生态规划模式中强调对空间概念的设计和不同的规划策略的选择。

我国的生态规划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涉及的领域也十分广泛,并且从一开始就汲取了现代生态学的新成果,与我国的城市、农村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主题相结合,在生态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理论方面,马世骏、王如松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生态规划的实质就是调控复合生态系统中三个亚系统及其组分之间的生态关系,协调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人居环境规划方面,吴良镛院士提出的以整体的观念来处理局部的问题的规划准则和“大中小城市要协调发展,组成合理的城镇体系,逐步形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综合性网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观点,以及在长江三角洲、京津地区人居环境发展规划的研究实践,对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居环境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王如松等将系统科学思想与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相结合,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整合方法,建立了一种辨识—模拟—调控的生态规划方法及人机对话的智能辅助决策方法——泛目标生态规划,并成功地应用于天津城市生态对策分析和马鞍山市的城市发展规划中;欧阳志云等将“3S”技术与生态适宜性评价方法相结合,在区域资源环境生态适宜性评价、野生动物栖息地动态评价、自然保护体系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傅伯杰、肖笃宁等在景观生态规划的理论与方法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工作,并应用于环渤海湾地区、黄土高原、辽河平原、河西走廊等地区的土地利用发展规划,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建设规划等工作中,出版了多部研究著作。以上各方面的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态规划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