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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学
1.13.4.1 10.4.1 生态监测的概念与原理

10.4.1 生态监测的概念与原理

生态监测产生于20世纪初,其标志是R.Kolkwitz和M.Marsson提出的污水生物系统,为应用指示生物评价污染水体自净状况奠定了基础。20世纪50—60年代,生态监测成为环境科学研究中的活跃领域,并在理论和监测方法上更加丰富。

1.生态监测的概念

生态监测,又称生态环境监测,目前的定义不很一致。美国环保署把生态监测解释为自然生态系统的变化及其原因的监测,其内容主要是观察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结构和功能的影响及改变。国内有学者提出“生态监测就是运用可比的方法,在时间或空间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及其组成要素等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观察,利用生命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用以评价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合理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提供决策依据”。这一定义似乎从方法、原理、目的、手段、意义等方面做了较全面的阐述。随着对生态监测研究的不断深入,国内外研究者对生态监测定义逐渐有了较为统一的看法,即生态监测(ecological monitoring)是以生态学原理为理论基础,通过物理、化学、生化等各种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特定生态环境中的各个要素、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监控和测试,为评价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生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依据。它包括环境监测和生物监测。

2.生态监测的原理

生态监测实质上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深入与发展。由于生态系统本身非常复杂,对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功能进行全方位监测相当困难。而生态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与深入,特别是景观生态学的发展,对生态监测指标的确立、生态质量评价及生态系统的管理与调控提供了基本框架。

(1)景观生态学中的基础理论即等级(层次)理论、空间异质性原理等成为生态监测的基本指导思想。

(2)研究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结构与功能、发展与演替以及人为影响与调控机制的生态系统生态学原理为生态监测提供了理论支持。

(3)生态系统生态学的研究领域主要涵盖了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生态系统的调控机制,生态系统退化的机理、恢复模型与修复技术,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全球生态问题等。

这些理论研究从宏观上揭示了生物与其外围环境之间的关系和作用规律,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生态监测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