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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学
1.10.6.1 7.6.1 生态恢复的目标

7.6.1 生态恢复的目标

广义的恢复目标是通过修复生态系统功能并补充生物组分而使受损的生态系统回到一个更自然的条件下(NRC,1992)。R.J.Hobbs和D.A.Norton(1996)认为,恢复退化生态系统的目标是建立合理的内容组成(种类丰富度及多度)、结构(植被和土壤的垂直结构)、格局(生态系统成分的水平安排)、异质性(各组分由多个变量组成)和功能(诸如水、能量、物质流动等基本生态过程的表现)。事实上,进行生态恢复的目标不外乎以下四个:①修复诸如废弃矿地这样极度退化的生境;②提高退化土地的生产力;③在被保护的景观内去除干扰以加强保护;④对现有生态系统进行合理利用与保护,维持其服务功能。

由于生态系统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虽然恢复生态学强调对受损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但恢复生态学的首要目标仍是保护自然的生态系统,因为保护在生态系统恢复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第二个目标是恢复现有的退化生态系统,尤其是与人类关系密切的生态系统;第三个目标是对现有的生态系统进行合理管理,避免退化;第四个目标是保持区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其他的目标还包括实现景观层次的整合性、保持生物多样性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V.T.Parker(1997)认为,恢复的长期目标应是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恢复,但由于这个目标的时间尺度太大,加上生态系统是开放的,可能会导致恢复后的系统状态与原状态不同。

总之,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与生活需要,人们往往会对不同的退化生态系统制定不同水平的恢复目标。但是无论对什么类型的退化生态系统,应该存在一些基本的恢复目标或要求,主要包括:①生态系统的地表基底稳定性,因为地表基底(地质地貌)是生态系统发育与存在的载体,基底不稳定(如滑坡),就不可能保证生态系统的持续演替与发展;②恢复植被和土壤,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和土壤肥力;③增加种类组成和生物多样性;④实现生物群落的恢复,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能力;⑤减少或控制环境污染;⑥增加视觉和美学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