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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学
1.10.3.2 7.3.2 退化生态系统的成因

7.3.2 退化生态系统的成因

自然干扰和人为干扰是生态系统退化的两大触发因子。自然干扰是指一些天文因素变异而引起的全球环境变化(如冰期、间冰期的气候冷暖波动),以及地球自身的地质地貌过程(如火山爆发、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区域气候变异(如大气环境、洋流及水分模式的改变等)。人为干扰主要包括人类社会中所发生的一系列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或过程(如工农业活动、城市化、商业、旅游和战争等)。人为干扰往往叠加在自然干扰之上,共同加速生态系统的退化。某些干扰(如人口过度增长、人口流动等)对生态系统或环境不仅会形成静态压力,而且会产生动态压力。一方面,干扰能通过对个体的综合影响,引起种群的年龄结构、大小、遗传结构以及群落的丰富度、优势度与结构的改变;另一方面,干扰可直接破坏或毁灭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某些组分,造成系统资源短缺和某些生态学过程或生态链的断裂,最终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崩溃。

干扰的类型、强度和频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生态系统退化的方向和程度。自然干扰总是使生态系统返回到生态演替的早期状态,某些周期性的自然干扰在生态演替过程中起着反馈的作用,使生态系统处于一种稳定平衡状态,但一些剧变或突发性的自然干扰(火山爆发、洪水等)往往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彻底毁坏。人为干扰可直接或间接地加速、减缓和改变生态系统退化的方向和过程。在一些地区,人类活动产生的干扰对生态退化起着主要作用,并常造成生态系统的逆向演替,产生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不可逆变化和不可预料的生态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