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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访与写作
1.10.2 第二节 真实律——新闻真实性对写作实践的要求

第二节 真实律——新闻真实性对写作实践的要求

新闻写作的另一条基本规律是必须真实,以事实为根据,尊重事实,忠于事实,反映出事实的原貌,写什么、怎么写必须从事实出发,受事实制约。这是新闻真实性原则对新闻写作的内在要求。

新闻写作要真实的这一条基本规律可以归结到一点,就是新闻写作必须确保它的结果、也就是同受众见面的新闻,同新闻事实要保持一致。这个基本规律决定了记者在写作过程当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记者常常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事实的不当叙述

叙述是新闻写作最基本的表达方式。在对事实进行报道的时候,叙述应当有真意、去粉饰,应当是恰如其分的,这样的叙述方能让人感到真实可信。

毛泽东撰写的新闻佳作《我三十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对解放军的值得大书特书的战果采用冷静恰当的叙述方式进行了报道。该消息的导语定下了叙述的基调:“英勇的人民解放军二十一日已有大约三十万人渡过长江。”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样的叙述不带劲,但实际上消息因题材重大,看似平淡的叙述其实极具冲击力。对实有的事加以浮夸的叙述,或者对子虚乌有的事进行虚夸式的叙述,都只会将新闻带进死胡同。

“大跃进”时期,新闻曾出现的浮夸风结果导致受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崩塌,今天,这类新闻当然不再有它的市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新闻写作过程中,不当叙述依然存在。例如,叙述背景,每每往大的方面说;叙述事件的影响,每每往好的方面说;叙述新闻的意义,每每往深的方面说;叙述事实所产生的效果,每每往火爆的方面说;在叙述的过程中,每每不乏夸大的成分。

如报道好军嫂韩素云的事迹,一些新闻媒体用上了这样的事实:

这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隔壁传来婆婆一声接一声的呻吟。素云跑过去一看,原来婆婆的胃病又犯了,四肢抽搐,大滴大滴的汗珠布满额头。她连夜把婆婆送到医院,并一直陪护着。

就在这期间,素云娘家捎来口信,说爹的肺癌到了晚期,要她赶紧回去。素云伤心地躲在墙旮旯淌眼泪,哭过了,仍装作没事一样,去给婆婆送吃的。见她眼红红的,婆婆说:“写封信让效武回来帮帮你吧!”素云说:“他在部队正忙,家里的事有我呢。”可是,就在婆婆出院那天,她爹却病故了……

看了这样的报道,受众有可能会问:一边是婆婆突发胃病,需要她陪护;另一边是自己的亲爹身患绝症,危在旦夕,要做出将弥留之际的亲爹置于一旁、却寸步不离病中的婆婆这样的选择,其内在驱动力是什么?而且,回去看上一眼亲爹、和支持丈夫在部队安心工作以及陪护尚无生命危险的婆婆,三者之间其实并没有不可克服的矛盾。这样报道,似有夸大之嫌,如果没有夸大,那么也没能回答读者的疑问,让人感觉到并不真实。

二、对事实的不当过滤

记者和编辑在形成新闻作品的过程中,对采访到来的事实,理当加以整理、提炼,而不能将采访到的内容无论好坏都塞到新闻作品中去。整理、提炼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揭示事实的本质,更准确地体现其本身所蕴含的意义。然而,有时有些新闻作品所作的提炼实际上是一种过滤,导致了新闻失实。

如在人物报道中,将人物的非自觉行动说成是自觉行动,将原本并不闪光的语言加工成闪光的、动听的语言;人物事实上存在的思想矛盾、思想冲突的过程被滤去了,人物在关键时刻的某些消极心理因素和作用力被滤去了,人物的某些带有个性特征的细节被认为有损形象也被滤去了。这样过滤的结果是很多人物报道“言语乏味、面目模糊、形象高大全”,让受众觉得离现实生活太远,并不真实。

三、事实的不当概括

在新闻写作时,离不开在叙述之中对事实进行概括,如果对事实所作的叙述是合乎实际的,依据事实所作的概括也是准确到位的,那么报道可以说是真实的。然而,也有一些新闻作品,对事实所作的叙述是合乎实际的,但根据事实所作的概括却未必准确精当,这就会影响新闻的真实性。

例如,武汉女大学生卖淫事件报道,记者只是看到个别女大学生在从事卖淫活动,并引用了采访对象未经核实的话,便写就题为《武汉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近10%已堕“红尘”?》的报道,并得出“湖北高校女生8-10%存在卖淫现象,25%从事陪侍活动”的结论,这严重伤害了湖北省高校女大学生的感情,损害了大学生形象,报社对此也表示了歉意。

应该说,记者所报道的个别性事实可能是真实的,但这篇报道所传递的结论性信息却是绝对的不真实。一两位女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又怎么能作为整个城市的全体女大学生的概括呢?由于概括不当,报道最后造成了一种假象,或者说给受众提供了一种虚假信息。

这类事实,主要体现在报道中所涉及的事实,就它自身而言都是真实的;但如果推而广之,论定它们具有代表整体和全局的意义,让它们去承载过于沉重的负荷,这就必然导致谬误。因此,记者在试图以一两个事例撑起整体性结论、撑起宏观走势报道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