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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学
1.15.1.1 13.1.1 配送及配送中心

13.1.1 配送及配送中心

1.配送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目前,关于配送的定义有很多种,如1985年底,日本颁布的《日本工业标准(JIS)物流用语》中将配送定义为:“将货物从物流据点送交给收货人。”

1998年4月,早稻田大学教授西泽修博士在他的专著《物流ABC指南》中,对配送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从发货地到消费地之间,所有进货品、半成品、发货品及库存品都是有计划地、统一地进行管理和实施。配送是费用最低、服务最好的送货方式,为了最有效地将原材料、产品送达,把采购、运输、仓库的功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

2001年4月,中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将配送定义为:“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以上定义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我们已经从中了解到了配送中心的基本概念。可以概括为,从供应者手中接受多种、大量的货物,进行倒装、分类、保管、流通加工和信息处理等作业,然后按照众多需要者的订货要求备齐货物,以令人满意的服务水平满足顾客的需求。

配送活动是物流活动的特殊形式,具有以下特征:

①不是一般的送货和销售性送货,而是从物流据点(配送中心)到用户的一种特殊送货形式。特殊之处在于用户需要什么就送什么。

②不是一般的输送和运输,而是从物流据点(配送中心)到用户的终端运输。虽然整个配送活动离不开运输,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它处于“二次运输”、“支线运输”状态。

③不是一般的供应或供给,而是“门到门”服务性的供应。供应者从物流据点(配送中心)送货到用户仓库、车间、营业所或生产线。

④不是消极的送货式发货,而是在全面配货的基础上,充分按用户的要求进行服务,它是将“配”和“送”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全按照用户要求的数量、种类、时间等进行分货、配货、配装等工作。

2.配送的基本类型(模式)

配送有多种类型,按照不同的区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商品种类及数量分类

①多品种、少批量配送。多品种、少批量配送是按用户要求,将所需的各种物品配备齐全,凑整装车后由配送中心送达用户。往往是多用户、多频次零售业的生产配送。

②少品种、大批量配送。工业企业需要量较大的商品,单独一个品种或几个品种就可达到较大输送量,可实行整车运输。这种商品往往不需要再与其他商品搭配,可由专业性很强的配送中心实行这种配送。如农业产品、汽车整车、钢材、建材等。

③成套配送。按企业生产需要,尤其是装配型企业生产需要,将生产每一台件所需的全部零部件配齐,按生产节奏定时送达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随即可将此成套零部件送入生产线装配产品。这种配送方式中,配送企业承担了生产企业大部分供应工作,使生产企业专注于生产,与多品种、少批量配送效果相同。

(2)按配送时间及数量分类

①定时配送。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配送,如数天或数小时一次等,每次配送的品种及数量可按计划执行,也可在配送之前用已商定的联络方式(如电话、计算机终端输入等)通知配送品种和数量。这种方式由于时间固定,易于安排工作计划,易于计划使用车辆,对用户来讲,也易于安排接货力量。但是,由于配送物品种类变化,配货、装货难度大,在要求配送数量变化较大时,也会使配送运力安排出现困难。如送牛奶、邮政、生鲜等。

②定量配送。按规定的批量在一个指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配送。这种方式数量固定,备货工作较为简单,可以按托盘、集装箱及车辆的装载能力规定配送的定量,能有效利用托盘、集装箱等集装方式,也可做到整车配送,配送效率较高,运力利用也较好。对用户来讲,每次都处理同等数量的货物,有利于人力、物力的准备。如送牛奶和具有稳定生产计划的生产配送等。

③定时定量配送。按照规定配送时间和配送数量进行配送。这种方式兼有定时、定量两种方式的优点,但特殊性强,计划难度大,适合采用的对象不多,不是一种普遍的方式。

④定路线配送。在规定的运行路线上制定到达时间表,按到达时间表进行配送,用户可按规定路线及规定时间接货及提出配送要求。这种方式有利于计划、安排车辆及驾驶人员。在配送用户较多的地区,也可免去过分复杂的配送要求所造成的配送组织工作及车辆安排的困难。对用户来讲,既可在一定路线、一定时间内进行选择,又可有计划地安排接货力量,但这种方式应用领域也是有限的。

⑤即时配送。完全按用户突然提出的配送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即时进行配送的方式,是一种有很高灵活性的应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品种可以实现保险储备的零库存,即用即时配送代替保险储备。

(3)按经营形式不同分类

①销售配送。配送企业是销售型企业,它是销售企业作为销售战略一环所进行的促销性配送。配送对象和用户依据对市场的占有情况而定,配送的经营状况也取决于市场状况,配送随机性较强而计划性较差。各种类型的商店配送一般属于销售配送。

②供应配送。用户为了自己的供应需要所采取的配送形式,往往由用户或用户集团组建配送据点,集中组织大批量进货,然后向本企业配送或向本企业集团若干企业配送。这种配送形式主要用于组织对本企业的供应,尤其在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或联合公司中采用较多。

③销售—供应一体化配送。企业对于基本固定的用户或基本确定的配送产品,可以在自己销售的同时承担用户计划供应者的职能,销售者同时又成为用户的供应代理人,起用户供应代理人的作用。这种配送方式使销售企业能获得稳定的用户群和销售渠道,有利于本身的稳定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销售数量。对用户来讲,能获得稳定的供应,可大大节约本身为组织供应所耗用的人力、物力、财力,销售者能有效控制进货渠道,这是任何企业供应机构难以做到的,因而对供应保证程度可大大提高。如批发企业和制造企业采取的VMI管理模式。

④代存、代供配送。用户将属于自己的货物委托配送企业代存、代供,有时还委托代订,然后组织对自身的配送。这种配送在实施时不发生商品所有权的转移,配进企业只是用户的委托代理人,商品所有权在配送前后都属于用户所有,所发生的仅是商品物理位置的转移。配送企业仅从代存、代供中获取收益,而不能获得商品销售的经营性收益。

(4)按配送企业专业化程度分类

①综合配送。

配送商品种类较多,不同专业领域的产品在一个配送网点中组织对用户的配送,这类配送由于综合性较强,因此被称为综合配送。

综合配送可减少用户为组织进货的负担,只需和少数配送企业联系便可解决多种需求的配送,对用户的服务性较强。但由于产品性能、形状差别很大,在组织时技术难度较大。一般只是在形状相同或相近的不同类产品方面实行综合配送。

②专业配送。

根据产品形状不同适当划分专业领域的配送方式。专业配送并非越细分越好,实际上在同一形状而类别不同的产品方面,也是有一定综合性的。

专业配送的优势在于可按专业的共同要求优化配送设施,优选配送机械及配送车辆,制定实用性强的工艺流程,从而大大提高配送各环节工作的效率。现在已形成专业配送形式的专业有很多,如中小件杂货配送,金属材料的配送,燃料煤、油的配送,水泥的配送,木材的配送,平板玻璃的配送,化工产品的配送,生鲜食品的配送,家具及家庭用具的配送等。

3.配送中心及类型

配送中心是从事货物的配备(集货、储存、加工、分货拣货、配货)和组织对用户的送货(运输),以高效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现的对生产、销售等物流活动支持的物流节点和组织。其主要特点如下:物流节点,物流活动的集聚地;一定(有限)的辐射(服务)范围;物流服务的组织形式;支持生产或销售活动。

与配送相类似,按照不同的划分依据,配送中心分不同类型,具体如下:

(1)按配送中心的经济功能分类

第一,供应型配送中心。供应型配送中心是以向客户供应商品,提供后勤保障为主要特点的配送中心。在实践中,许多配送中心与生产企业或大型商业组织建立起相对稳定的供需关系,专门为其供应原材料、零配件和其他商品,这类配送中心即属于供应型配送中心。例如,为大型连锁超级市场组织供应的配送中心;为大型零件加工厂送货的零件配送中心,使零件加工厂对装配厂的供应合理化。由上海6家造船厂共同组建的钢板配送中心,也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销售型配送中心。销售型配送中心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借助配送者以服务手段来开展经营活动的配送中心。这种类型的配送中心多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促进商品的销售,通过为客户代办理货、加工和送货等服务手段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由此而采用各种现代物流技术、装备各种物流设施、运用现代配送理念来组织物流活动而形成的配送中心。这类配送中心是典型的配销经营模式,目前国内外的配送中心都向以销售配送中心为主的方向发展。

第三,储存型配送中心。储存型配送中心是充分强化商品的储备和储存功能,在充分发挥储存作用的基础上开展配送活动的配送中心。在买方市场下,有很强储存功能的配送中心一般需要有较大库存支持企业成品销售,其配送中心可能有较强的储存功能;在卖方市场下,企业原材料、零部件供应需要有较大库存支持,这种供应型配送中心也有较强的储存功能。大范围配送的配送中心,需要有较大库存,也可能是储存型配送中心。这类配送中心通常具有较大规模的仓库和储物场地,在紧缺资源的条件下,能形成储备丰富的资源优势。例如,美国福来明公司的食品配送中心,有7万多平方米的储备仓库,经营商品达8万多种;瑞士CIBA-CEICY公司的配送中心拥有世界上规模居于前列的储存库,可储存4万个托盘。在我国,目前拟建的配送中心,都采用集中库存形式,库存量较大,多为储存型配送中心。

第四,加工型配送中心。加工型配送中心以加工产品为主,因此,在其配送作业流程中,储存作业和加工作业居主导地位。由于流通加工多为单品种、大批量产品的加工作业,并且是按照用户的要求安排的,因此,对于加工型配送中心,虽然进货量比较大,但是分类、分拣工作量并不太大。此外,因为加工的产品品种较少,一般都不单独设立拣选、配货等环节。通常,加工好的产品(特别是生产资料产品)可直接运到按用户户头划定的货位区内,并且要进行包装、配货。在我国,生产资料的配送活动中有许多加工型配送中心。比如,上海市开展的配煤配送,在配送点中进行了配煤加工;上海6家船厂联建的船板处理配送中心。另外,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配送供应中,也需要大量的加工活动,这些都属于这一类型。

第五,流通型配送中心。这种类型的配送中心通常用来向客户提供库存补充,基本上没有长期储存功能,仅是以暂存或随进随出方式进行配货、送货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的典型方式是,大量货物整进并按一定批量整出,采用大型分货机,进货时直接进入分货机传送带,分送到各用户货位或直接分送到配送汽车上,货物在配送中心里仅作稍许停滞。因此,流通型配送中心应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在地理上定位于接近主要客户的地点,可获得从制造点到物流中心货物集中运输的最大距离,而向客户的第二程零货运输则相对较短,从而方便以最低成本迅速补充库存,其规模大小应取决于被要求的送货速度、平均订货的多少以及单位用地成本。例如,贩神配送中心内只能暂存,大量储存则依靠一个大型补给仓库。

(2)按配送中心的归属及服务范围分类

第一,自用(自有)型配送中心。自用型配送中心是指隶属于某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常只为本企业服务,不对本企业外或企业集团外开展配送业务的配送中心。例如,美国沃尔玛商品公司的配送中心,即为其公司独资建立,专门为本公司所属的零售门店配送商品。这类配送中心可以在逐步对外开展配送业务的基础上向公用型配送中心转化。

第二,公用型配送中心。公用型配送中心是以盈利为目的,面向社会开展后勤服务的配送组织。其主要特点是服务范围不局限于某一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随着物流业的发展,物流服务逐步从其他行业中分化独立出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公用型配送中心作为社会化物流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国内外迅速普及起来。

(3)按配送中心辐射范围分类

第一,城市配送中心。这类配送中心的配送范围以城市为中心,由于其配送运输距离通常在汽车运输的经济里程内,可以采用汽车作为运输工具,将商品直接配送到最终用户,所以其服务对象多为连锁零售商业的门店或最终消费者。其特点是运距较短,反应能力强,因而从事多品种、少批量、多用户的配送较有优势。例如,深圳的商业连锁零售机构自建的配送中心以及北京食品配送中心,就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区域配送中心。这类配送中心库存商品准备充分,辐射能力强,因而其配送范围广,可以跨省、市,甚至跨国开展配送业务。一般而言,它的配送规模较大,配送批量也较大,其配送用户通常主要是下一级的城市配送中心,有时也零星地配送给营业所、商店、批发商和企业用户。这种类型的配送中心在国外已经相当普遍,一般采用大型连锁集团建设区域配送中心,负责某一区域范围内部分商品的集中采购,再配送给下一级配送中心的形式。比如日本的贩神配送中心,美国马特公司的配送中心,蒙克斯帕配送中心等。

(4)按服务对象范围分类

第一,专业配送中心。专业配送中心大体上有两种含义,一种是配送对象、配送技术是属于某一专业范畴,在某一专业范畴有一定的综合性,综合这一专业的多种物资进行配送,例如多数制造业的销售中心。我国目前在石家庄、上海等地建的配送中心大多采用这一形式。专业配送中心的第二种含义是,以配送为专业化职能,基本上不从事经营的服务型配送中心。

第二,柔性配送中心。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配送中心和第二种专业配送中心对立,它不向固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而是能随时变化,对用户要求有很强的适应性,不固定供需关系,可以不断发展配送用户并向改变配送用户的方向发展。

(5)按运营主体分类

第一,以仓储运输业为主体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最强的是运输配送能力,地理位置优越,如港湾、铁路和公路枢纽,可迅速将到达的货物配送给用户。它提供仓储储位给制造商或供应商,而配送中心的货物仍属制造商或供应商所有,配送中心只是提供仓储管理和运输配送服务。这种配送中心的社会化程度往往较高。

第二,以制造商为主体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里的商品100%由自己生产制造,用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和及时地将预先配齐的成组元器件运送到规定的加工和装配工位。从商品制造到生产出来后条码和包装的配合等多方面都较易控制,所以按照现代化、自动化的配送中心设计比较容易,但不具备社会化的要求。

第三,以批发商为主体的配送中心。商品从制造者到消费者手中之间的传统流通有一个环节叫批发。一般是按部门或商品类别的不同,把每个制造厂的商品集中起来,然后以单一品种或搭配向消费地的零售商进行配送。这种配送中心的商品来自各个制造商,它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活动便是对商品进行汇总和再销售,而它的全部进货和出货都是社会配送的,社会化程度高。

第四,以零售业为主体的配送中心。零售商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可以考虑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为专业商品零售店、超级市场、百货商店、建材商场、粮油食品商店、宾馆饭店等服务。社会化程度介于前两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