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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学
1.13.5.1 11.5.1 我国物流园区发展概况

11.5.1 我国物流园区发展概况

2001年,中央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必须做好两项工作:首先,在硬环境方面,政府应承担起规划物流中心(或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的网络布局、辐射网络专用线等基础性工作;其次,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实施标准化工程,广泛应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机具设施及条形码等技术。依据《意见》的精神,各地方政府相继推出城市物流规划,其中物流园区建设是规划中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十五”及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重点建设六大物流园区,形成特区内以西部港区物流园区、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盐田港区物流园区为内圈层,特区外以龙华物流园区、航空港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为外层的现代物流产业圈。上海准备重点发展外高桥、浦东空港和西北三大物流园区。天津将规划开发区工业物流园区、保税区国家物流园区、南疆散货物流中心、空港国际物流区、交通局货运物流中心五大物流园区。北京计划“十五”期间在西南方向建设一个物流基地,长期规划在南部、东南部再各建一个物流基地,最终形成拥有3个巨型综合物流基地的扇形辐射区。广州规划建设南沙、新沙、花都三大国际枢纽物流园区,使现代物流成为“主要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宁波市物流发展规划》按照经济合理性、环境合理性和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确定宁波市“一主六副”7个物流园区的布局。此外,武汉、邯郸、青岛、无锡、成都等地都在规划建设物流园区。

截至2002年底,全国有百家以上物流园区;20多个省、市和30多个中心城市都在物流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物流园区的设想,并制定了配套的扶持政策。目前基本形成了全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局面,特别是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上海、北京、青岛、武汉、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的物流园区建设步伐加快。

各地在物流园区建设上的“大手笔”,有的已经见到成效。仅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为例,2002年上半年这两个地区GDP总值超过全国总量的30%,出口占全国的比重达到64.4%,利用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达到65%。这些成绩的取得和物流的发展,特别是物流园区的崛起密切相关。据统计,这两个地区的传统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商贸和邮政等与物流相关的产业,增长速度普遍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