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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艺术概论
1.6.1.6 六、美国文学

六、美国文学

20世纪美国文学流派众多、名家辈出、成就巨大,在现当代西方文学中占有重要一席。从思想背景看,除了传统的新教伦理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外,弗洛伊德学说、存在主义、行为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等,都在美国文学中打下了深刻的印记。从文学流派看,传统的现实主义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而现代主义各流派竞相崛起,有些是对欧洲新流派的呼应,有些则是美国的特产,且具国际影响,如意象派、垮掉的一代、黑色幽默等,产生了奥尼尔、福克纳和海明威等世界一流的文学家。此外,自刘易斯获得1930年诺贝尔文学奖起,至1993年度奖获得者莫里森,20世纪共有8位美国作家获此殊荣。现当代美国文学的盛况由此可见一斑。

20世纪美国的现实主义文学,继承了马克·吐温的传统,继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进行辛辣的讽刺和严正的批判,捍卫民主理想和自由精神,同时又受到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深入分析社会问题的根源,塑造劳动人民的崇高形象,产生了凯瑟、安德森、刘易斯、赛珍珠和帕索斯等重要作家和一批优秀作品。

微拉·凯瑟(1873—1947)的代表作是两部描写草原生活的长篇小说《啊,拓荒者!》和《我的安东尼娅》(1918),小说的女主人公都是坚毅乐观的劳动妇女,她们百折不挠的勇气给人深刻印象。舍伍德·安德森(1867—1941)长于短篇小说创作,代表作《小城畸人》(1919)从一个记者的视角,刻画中西部小镇众多普通人的精神变态,揭示资本主义文明对人性的异化。刘易斯(1885—1951)的小说长于嘲讽美国社会盛行的市侩哲学和狭隘地方主义,风格粗犷,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代表作有《大街》(1920)和《巴比特》。赛珍珠(1892—1973)的代表作是被誉为“中国农民史诗”的《大地上的房子》三部曲的第一部《大地》(1931)。作品讲述了一对农民夫妇奋斗发家的故事,比较真实地表现了中国农民淳朴勤劳的优良品质。作品还以独特的英语构词法和语法,努力重现汉语特有的光彩,展示了跨语言和跨文化的文学作品的特殊魅力。帕索斯(1896—1970)在小说创作中引入电影的蒙太奇手法,以群体活动的全景描写代替个人为中心的情节,把虚构的故事和非虚构的事实报道糅合在一起,为叙事艺术的现代化作出重大贡献。他的代表作是《美国》三部曲(1930—1936):《北纬四十二度》《一九一九年》和《赚大钱》。

20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最杰出代表是德莱塞和斯坦贝克。斯坦贝克(1902—1968)以描写美国30年代农业工人的生活和斗争而著称。中篇小说《人与鼠》表现了劳动者之间纯真的友情和他们悲惨的境遇。代表作《愤怒的葡萄》以30年代经济危机为背景,描写了破产农民离乡背井沦落为雇佣劳动者的悲剧命运,同时客观地反映了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和农业工人自发的反抗斗争,具有史诗般的恢宏气势。

20世纪左翼文学的代表作是约翰·里德(1887—1920)的《震撼世界的十日》和迈克尔·高尔德(1894—1967)的《没有钱的犹太人》等。

意象派是现代英美诗歌的重要流派。它诞生于欧洲,兴盛于美国,虽然流行期很短,但对后来的西方诗歌创作具有持久的影响。意象派反对英国维多利亚末期堆砌雕琢、空洞无物的诗风,推崇中国和日本的古诗,提倡运用“意象并置”和“意象叠加”的手法,以明彻坚实的意象传达主体的瞬间情思,引发读者的无穷遐想。庞德(1885—1972)是美国重要的现代诗人,意象派的首倡者之一。他的短诗《在地铁站里》是有名的意象派作品。代表作《诗章》用最富包孕的意象群跳跃式的排列,呈示出东西方几个重要文明的基本特征,赞美古代文明,否定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荒谬之处亦不少见。美国意象派的主要诗人还有希尔达·杜利特尔(1886—1961)和艾米·洛威尔(1874—1925)等。美国现代著名诗人威廉·威廉斯(1883—1962)也曾学习过意象派的技巧,中后期诗风转向自然浑朴,著有长诗《佩特森》(1946—1951)等。

“迷惘的一代”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崛起的一代美国青年作家。这些旅居欧洲的作家大多参加过战争或接受过军训,战争的残酷使他们震惊,战后的商业化大潮和保守主义盛行使他们失望,悲愤焦虑之余看不到人生出路,于是纷纷著文,反对战争,抨击时弊,悲叹命运,流露出幻灭后的虚无颓废情调。美国女作家斯坦因曾对海明威说“你们全是迷惘的一代”,后者将此语印于小说《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迷惘的一代”由此得名。这派小说家中的知名者除了海明威,还有菲兹杰拉德和托马斯·沃尔夫(1900—1938)等。菲兹杰拉德(1896—1940)被誉为美国爵士乐时代(指20年代)的桂冠诗人。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1925)描写发财后的盖茨比试图与另嫁他人的情人重温旧梦,但终被抛弃,不幸惨死。“美国梦”幻灭的主题使这部小说成了对这个“纵乐”“炫耀”时代的最佳注脚。小说采用内在视角的叙事方式和丰富精到的象征手法,使整个故事真实生动,余味无穷,显示出作家高超的才华。

从20年代起,美国南方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文学家,史称“南方文艺复兴”。他们创作的共同思想倾向是:热爱家乡,对南方的历史怀着既自豪又悔恨的复杂心态,对资本主义文明有明显的敌意。福克纳是南方文学的最杰出的代表。其他重要作家有埃伦·格拉斯哥(1874—1945)、罗伯特·沃伦(1905—1989)、波特与稍晚的麦卡勒斯等。凯瑟琳·安妮·波特(1890—1980)写过大量墨西哥题材的短篇小说,她关注南方社会中普通人的命运,描写他们自我探索和维护家庭完整的努力,善意地嘲讽他们追求幸福的虚妄。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开花的紫荆树》(1930)和长篇小说《愚人船》。卡森·麦卡勒斯(1917—1967)的作品具有哥特式小说的外观,气氛神秘,风格怪诞,但内蕴着深沉的人道精神,为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难以沟通深感惋惜。代表作有《婚礼的成员》和《伤心咖啡馆之歌》(1951)等。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年代里,美国的黑人文化有了长足的发展,出现了所谓“新黑人运动”,因其兴起于纽约黑人集中的哈莱姆区,故又称“哈莱姆文艺复兴”。这一时期从黑人民间音乐发展而来的爵士乐风靡美国,黑人社会也以非洲血统、黑肤鬈发为荣。在文学上,自尊自信的新黑人形象取代了汤姆叔叔式的旧黑人形象,一大批赞美黑人形体美和心灵美、表现反抗斗争精神的作品应运而生。克劳德·麦凯(1890—1948)在《如果我们必须死》中宣称:“我们就是死了,也要让凶暴的敌人对我们不得不表示尊敬!”这句表现黑人崇高气节的名言曾一再被人引用。兰斯顿·休斯(1902—1967)被誉为“哈莱姆桂冠诗人”,他的诗歌吸取黑人民间音乐的长处,格调清新,节奏奔放,通俗易懂,鼓动性强,常被用于街头朗诵。主要诗集有《疲倦的布鲁斯》(1926)和《哈莱姆的莎士比亚》等。理查德·赖特(1908—1960)是著名的黑人小说家,代表作《土生子》(1940)以一个半文盲的黑人青年误杀白人姑娘被判处死刑的故事,揭示了造成黑人暴烈性格的正是种族歧视制度和非人的生活。他的小说情节紧张,悬念迭出,心理刻画深刻,对话生动有力,深受好评。他被誉为“美国现代黑人小说之父”。

30年代是美国左翼戏剧的黄金时代,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剧作,如克利福德·奥德茨(1906—1963)的《等待老左》、丽莲·赫尔曼(1905—1984)的《未来的日子》和马克斯韦尔·安德森(1888—1959)的《冬景》等。这些作品推动了美国无产阶级反对阶级压迫、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

美国现代戏剧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是奥尼尔。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冷战政策的推行和麦卡锡主义的一时猖獗,美国社会中的知识分子人人自危,文坛一片沉寂。此时,被称作“垮掉的一代”的一批文学青年首先发出了叛逆的呼声。他们不满中产阶级中规中矩的刻板生活,藐视明哲保身的庸人哲学,为了表示反抗,他们抛弃正常的家庭生活,四处流浪,吸毒群居,放浪形骸。他们的作品大多是自己流浪生活的实录,其放肆无忌的言行既表露了颠覆主流文化的叛逆精神,又宣扬了放纵情欲、及时行乐的颓废思想。代表作有杰克·凯鲁亚克(1922—1969)的《在路上》和艾伦·金斯堡(1926—)的《嚎叫》。

50年代崛起的另一种文学是犹太文学。犹太民族在历史上屡遭磨难,失去祖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惨痛经历,使他们旧恨未除又添新仇,他们一方面努力恪守民族传统,以此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利于抵御外侮;另一方面又必须顺应所在国家的主流文化和法制法规,利于生存和发展,因此往往产生深刻的思想矛盾和精神危机。处于异己世界的恐惧和困惑、自我人格的分裂和异化就成了美国犹太文学的经久不衰的主题,而彷徨焦虑的边缘人占据了作品的中心位置。重要作家有:辛格、马拉默德、罗思和索尔·贝娄等。艾赛克·辛格(1904—1991)是一直坚持用意第绪语创作的著名犹太作家。他的作品大多取材于波兰犹太人的日常生活和民间传说,往往把神魔色彩注入现实社会的真实画面,以期取得更理想的道德教谕功能。他同情笔下犹太小人物的困惑和苦恼,常用幽默诙谐的笔调对他们的性格弱点进行善意的嘲讽。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和短篇小说集《市场街的斯宾诺莎》等。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1986)被认为是最富犹太味的小说家。代表作之一《店员》(1957)描写一个来自意大利的流浪青年,在犹太小店主的道德感召下,由最初欺侮犹太人到最后皈依犹太教,应了作家的一句名言“人人都是犹太人”。晚年的杰作是《杜宾的生活》。菲利普·罗思(1933—)的创作带有浓厚的超现实主义色彩。代表作之一《乳房》(1972)类似卡夫卡的《变形记》,以荒诞手法表现美国犹太知识分子的异化状态。索尔·贝娄是美国最杰出的犹太作家。

黑人文学在50年代因拉尔夫·艾立森(1914—1994)的《看不见的人》(1952)的发表而掀起新的高潮。此后,持续发展至70年代,又崛起了一大批新军,其中尤以托妮·莫里森(1931—)最为著名。她的代表作《最蓝的眼睛》(1970)以现代叙事技巧讲述黑人小姑娘佩柯拉的悲惨故事。她幻想有一双美丽的蓝眼睛,以为这样就能避免严重的社会歧视和可怕的家庭暴力。莫里森获得1993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这标志着黑人文学已经成为美国文学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

二战以后,美国的戏剧文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许多作品在传统的现实主义中融入了表现主义、叙事剧和荒诞派戏剧的现代主义因素,令人耳目一新。最有影响的作家和作品有:田纳西·威廉斯(1911—1983)的《欲望号街车》、阿瑟·米勒(1915—)的《推销员之死》和爱德华·阿尔比(1928—)的《谁害怕弗吉尼亚·沃尔夫?》等。

“黑色幽默”文学是60年代流行于美国的现代主义文学流派。黑色幽默又叫黑色喜剧,深受存在主义思潮影响,长于用夸张、反讽的手法揭示社会和人生荒诞乖谬的本质,故意用轻松调侃的态度面对悲剧性的事件,因它在价值取向和审美意趣类同于荒诞戏剧,所以也常被称作荒诞小说。代表作家有:冯内古特、海勒、巴思和品钦等。小库尔特·冯内古特(1922—)常以科幻小说的形式,揭示战争的残酷、科技脱离道德标准盲目发展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和商品社会中人的单向度性。代表作有《五号屠场》《猫的摇篮》和《冠军牌早餐》(1973)。约瑟夫·海勒(1923—)的《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是黑色幽默文学最具影响力的作品。小说以二战期间某美军飞行基地中发生的一系列荒谬绝伦的事件,深刻地批判了现代社会垄断资本与官僚集团相互勾结,任意操纵普通人命运的丑恶现实。其中的主人公尤索林上尉是美国文学中著名的“反英雄”形象。“第二十二条军规”也成了美国的通用词,意为“无法超越的困境”。他的重要作品还有《出了毛病》和《结局》等。约翰·巴思(1930—)的《烟草商》和托马斯·品钦(1937—)的《万有引力之虹》也是“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

70年代以后,美国涌现出一批后现代主义小说家。他们的创作态度更为宽容,对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均无成见,随心所欲地运用传统的和现代的各种艺术技巧,拼贴和耦合形形色色互不关联的人类活动和社会事件,形成一幅幅光怪陆离又妙趣横生的人生画图。而且他们常常点明这些画面的虚拟性,让读者保持批判的理性。他们的创作并不刻意追求深刻恒久的哲理底蕴,却又使人觉得含义丰富、余味无穷。其代表性的作家和作品有:唐纳德·巴塞尔姆(1931—1989)的《亡父》(1975)、约翰·霍克斯(1925—)的《情欲艺术家》(1979)、埃德加·多克托罗(1931—)的《比利·巴思格特》(1989)和唐·德里罗(1936—)的《白色噪音》(1984)等。

美国的现代诗歌,流派众多,新人辈出,自50年代中期“黑山派”诗歌流行后,相继而起的著名诗派还有“垮掉的一代”“自白派”等等,其中影响较大的诗人除了金斯堡外,还有罗伯特·洛厄尔(1917—1977)。他吸取了以艾略特为代表的现代诗和以惠特曼为代表的本土传统诗两家之长,形成了独特的简练含蓄的口语化诗风。代表作是《人生研究》(1959)。越战以后,新超现实主义诗歌逐渐流行,其中罗伯特·布莱(1926—)的诗作尤为引人注目。

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的父亲是德国移民,曾经营纺织工场,因失火而破产。穷困的家境使他只上了两年中学便被迫走上社会,先后当过洗碗工、机修工、汽车司机等,后受人资助念过一年大学。在校期间,对斯宾塞、赫胥黎的生物社会学思想颇感兴趣,开始形成对社会和人生的基本看法。他认为本能与道德理性的冲突是永恒的不可调和的,社会奉行的“丛林原则”虽然可恶却无法改变。这些思想后来长久地渗透于他的创作。1893年因在征文比赛中获奖,他被芝加哥《环球报》聘为旅行记者,开始了长达数年的新闻记者和报刊编辑的生涯,开阔了视野,累积了不少创作素材。

1900年5月,他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嘉莉妹妹》。小说取材于他姐姐的真实遭遇,却概括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的普遍命运。嘉莉是个乡下姑娘,到城里打工,因病失业,生活无着,被迫出卖色相,先后与一个推销员和一个饭店经理姘居,后因机遇成为名演员,名利双收后却感到人生空虚无聊。小说大胆直率的描写和不同流俗的结尾冲破了美国文学“高雅传统”的藩篱,引起了保守人士的不满和围攻,甚至当时的名作家豪威尔斯都表示不能接受。小说销路的低迷和巨大的社会压力,使德莱塞身心交瘁,一度想自杀,后在哥哥和友人的帮助安慰下,才慢慢恢复过来。十年后,德莱塞创作了第二部长篇小说《珍妮姑娘》,同样描写了一个受欺凌的弱女子的悲剧命运,因其宽容和解的结尾投合了世人的道德理想,销路大增,德莱塞因此得以成为专业作家。

此后20年,德莱塞以惊人的速度完成了5部长篇小说、4部短篇小说集和许多其他文体的作品。这期间,他发表了《欲望三部曲》的前两部《金融家》和《巨人》(最后一部《斯多噶》作于晚年,去世后才发表)。三部曲以编年史的形式展示了金融资本家柯帕乌费尽心机、攫取财富的人生。柯帕乌自小从龙虾与乌贼的搏斗中悟出“人生至理”:弱肉强食,成者为王。他从经纪人做起,经过几十年的巧取豪夺,终于成为金融巨头,但死后不久,他苦心经营的金钱帝国便迅速崩溃,新的一轮掠夺又在生意场上开始。德莱塞主要是以生物社会学的观点来塑造柯帕乌这个金融家典型。他以丛林猛兽般的强悍狡诈扑向猎物——金钱和美女,无视任何伦理原则和法律法规,从中显示出现代金融资本疯狂的掠夺性。但小说未能揭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机制。

发表于1915年的《“天才”》是一部揭露商品文化巨大腐蚀力的作品。主人公尤金本是很有才华的画家,后来在拜金主义和享乐至上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抛弃了艺术理想,一味迎合时尚,最终成为庸俗的画匠。小说因直露的两性关系描写一度遭禁。

德莱塞于1927年访问苏联,由此思想发生深刻变化,日益倾向于共产主义,更尖锐地批判资本主义,发表了一系列社会调查报告和政论文章,并积极投身于反法西斯主义的斗争。晚年参加美国共产党,创作的重要小说除了《斯多噶》还有《堡垒》。

《美国的悲剧》(1925)是德莱塞的代表作,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小说主人公克莱特是穷牧师的儿子,少年时常随父母沿街布道,兜售《圣经》,后厌恶形同乞丐的生活,去一家大旅馆当茶房,由此大开眼界一心致富。在一次车祸后逃往芝加哥,投靠身为内衣厂老板的伯父,当上部门主任。先与女工洛蓓达相好,后又获得富家女桑特拉青睐。为了跻身上层,他昧着良心谋杀了已有身孕的洛蓓达,终因罪行败露,被送上电椅处决。

正如书名所示,克莱特的悲剧是“美国的悲剧”。他杀害无辜的女友,是个害人者,但造成他犯罪动机的是美国社会流行的利己主义人生哲学和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所以他又是个受害者。此外,克莱特既无显赫的家世,又无高深的学问,更无突出的才能,他只是一个极普通的美国青年,所以他的悲剧不属于西方文学中古典型的性格悲剧,而是更具普遍性的社会悲剧。因此,这一形象也就更有典型意义。

小说还通过审讯克莱特的情节,揭露美国“民主”制度的真相。身为共和党人和检查官的梅逊一向玩忽职守,这次却为了选举年的党派利益,抓住案件大造声势,甚至不惜制造伪证,利用舆论,定下审判基调。民主党人一方面因为被告的伯父是同志,另一方面更为了打击政敌,也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为罪犯推卸罪责。而与此案有关的桑特拉小姐则因为有钱有势,双方讳莫如深,绝口不提。由此不难看出,美国所谓的司法公正只是一纸空文。

德莱塞继承了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传统,在小说中运用高度典型化的手法,揭示了造成主人公精神堕落、人格异化的典型环境。克莱特在早年生活的贫民窟里看到的凄惨景象,以及家人遭受欺凌的事实,使他急欲摆脱贫困跳出苦海;他在有钱人的世界里,又体会到什么叫灯红酒绿、放纵享受,使他垂涎欲滴,梦想一步登天。贫富两个环境铸成了他的腐朽的灵魂。

小说首尾类似的场景描写颇具象征意味,喻示人们:唯利是图、享乐至上的社会风气如不改变,此类悲剧将会不断地上演。小说也显示了作家在心理描写上的不凡功力,如对克莱特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摹画精致,如在眼前。

尤金·奥尼尔(1888—1953)是美国民族戏剧的奠基人。评论界曾指出:“在奥尼尔之前,美国只有剧场;在奥尼尔之后,美国才有戏剧。”

奥尼尔出身于演员家庭,其父因收入所迫,一生专演《基督山伯爵》。奥尼尔不愿走父亲的老路,未念完大学便去闯荡江湖。1910年,他去商船上当海员,一年的海上生活给他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素材。后因患病住院,疗养期间阅读了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易卜生、斯特林堡等众多名家的剧作,开始习作戏剧。不久进入著名的哈佛大学“第47号戏剧研习班”,在贝克教授指导下,剧作水平大有提高。其时,美国实验性的小剧团运动方兴未艾,初创的普罗温斯顿剧团上演了奥尼尔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东航加迪夫》(1914),开始引起公众的注意。他创作的初期(1913—1919)主要写航海生活的独幕剧,以自然主义手法,如实地描写海上生活的艰辛单调,特别是刻画了海员孤苦无望,自暴自弃的心态,风格上近似抒情散文。虽然题材狭窄,手法较单调,但是比之迎合市民趣味的商业戏剧却有意义得多,主要作品还有《渴》《遥远的归途》和《加勒比斯之月》等。

1920年,奥尼尔的《天边外》在百老汇上演,并获普利策奖,由此奠定了他在美国戏剧界的地位。奥尼尔创作的鼎盛期(1920—1938)不仅题材和主题丰富多样,而且形式上也从早期的以自然主义为主,发展成一种糅合着象征主义、表现主义和意识流手法等现代艺术意识和技巧的新型风格。其中《琼斯皇》(1920)以非洲战鼓的节奏变化,呈示逃犯内心的惊慌、焦虑直至疯狂的情绪波动。《毛猿》(1922)广泛运用了象征手法,以邮船象征社会,大炉间象征牢笼,扬克象征人类,使作品的思想内涵更为丰富。《大神布朗》(1925)借用非洲黑人的面具表现人物的潜意识和人格分裂状况。这一时期,他创作了20多部戏剧,其中很多成了美国戏剧史上的经典,重要的剧作还有《安娜·克利斯蒂》《榆树下的欲望》(1924)、《奇异的插曲》和《悲悼》(1931)等。1936年奥尼尔获诺贝尔文学奖。

其后12年,因身体状况不佳,他写得很慢,没有新作问世,正当人们以为他江郎才尽时,1946年他晚年的杰作《送冰的人来了》发表,他还亲自参与了彩排。奥尼尔创作的后期(1939—1953)也是其创作风格返朴归真的时期。较之中期,他的写实的倾向明显强化了,但不是对早期的简单重复,而是将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融为一体,在非常生活化的场面和言行中,蕴含着深沉的悲剧性冲突。如使他第4次获得普利策奖的自传性作品《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1941),描写泰伦一家4个成员从早到晚的日常生活,他们抱怨、挖苦、争吵、倾诉又和解,似乎没有多少戏剧性,但其内蕴的张力使观众会产生一种紧张的窒息感,因为庸俗的生活对人性中美好东西的腐蚀力,在这里被自然平易而又惊心动魄地表现出来了。

奥尼尔去世后,按他的要求,墓碑只镌“奥尼尔”三字,但他在美国戏剧史上烙下的辉煌印记却是永难磨灭的。

《榆树下的欲望》是奥尼尔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部广受关注的戏剧,有些论者认为它是“美国第一部伟大的悲剧”。

这部悲剧围绕着家庭矛盾展开。年过70的卡伯特是个固执的老农,他当年没有加入去西部淘金的狂潮,而是留在东部从沙砾地中开出了一片农田。他和两任前妻生了三个儿子,却一个都不爱,待他们很苛刻。小儿子伊本特别恨父亲夺走了母亲的财产,他为了达到将来独占产业的目的,诱使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偷盗了父亲一笔藏款后离家出走。老卡伯特从城里娶来一个叫艾比的年轻女人,目的是再生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继承人。年轻的继母对伊本多方挑逗,意在借种生子谋夺家产,伊本经不住诱惑与之发生关系。艾比生子后,老卡伯特大喜过望,宣布婴儿将是田庄的主人。伊本痛诋艾比的阴谋,而艾比已真的爱上伊本,为表真心,竟将婴儿杀死。伊本向警局报案后,又被艾比的真情感动,不忍让她独自受死,遂自承同谋与艾比同赴刑场。老卡伯特还是没有继承人,只能一边埋怨上帝,一边继续耕作。

奥尼尔在这部作品中再次抨击了“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的人际关系:老卡伯特为了传宗接代要新妇、艾比为了财产勾引伊本,伊本为了继承权敌视亲生儿子,剧中主角的所作所为令人憎恶,却正是社会金钱关系的生动写照。但是这部作品不是社会问题剧,而是具有奥尼尔特色的心理剧,真正的戏剧冲突在于男女主人公的内心冲突,冲突的两极是财产和爱情。剧本从艾比和伊本的相互吸引写起,后为了财产又相互敌视,直至最终同赴刑场,一波三折、细致入微地展示了人物的心路历程,也表明作家相信人间毕竟还有真情在。不过奥尼尔始终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真爱的人们很快又被罪恶的社会吞噬了。伊本和艾比下场悲惨。

除了社会批判的层面,剧作也受到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影响,对悲剧作了性心理的解释,伊本对父亲的仇恨和被艾比吸引显然都与“恋母情结”有关。

剧作在艺术上的一大特点是运用分隔演区的方法来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如第二幕伊本和艾比分处一板之隔的两个房间,却仿佛能看到对方:伊本下意识地伸出双臂,艾比就立刻从床上坐起来有所期待;伊本谴责自己不该对继母有非分之想,猛地扑倒床上,埋首枕席,隔壁的艾比也随即轻轻地叹气,两人的动作同时发生。作家成功地运用这种手法把本来难以刻画的“心灵感应”的状态生动完美地表现了出来。

剧作首尾类同的场面也颇具象征意味,老卡伯特一开始就抱怨没人接班,到剧终仍是孤身一人默默耕耘,似乎暗应了奥尼尔的口头禅:“生活是一出悲剧。”

厄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在美国20世纪文学史上占有无可争议的崇高地位,特别是他简练含蓄的叙事文体,为后来的欧美小说家服膺效仿,形成了一种可称“海明威风格”的传统。

海明威出身医生家庭。年幼时,喜欢户外活动的父亲常带他去打猎、钓鱼和采集标本,后来也成了海明威终生不变的爱好。高中毕业时,适逢第一次世界大战,因眼疾未能参军,1917年,任堪萨斯市《星报》记者,文字表达能力大有长进,学会了用坚实的词写短句。翌年,他随美军赴意大利充任救护队的司机,7月因伤重回国疗养。不久后又任加拿大多伦多《星报》驻欧记者,这期间他结识了许多旅欧的美国知名作家如庞德、菲茨杰拉德、斯坦因,向他们请教并得到提携帮助。1923年,他的第一部作品集《三个短篇和十首诗》问世,此后又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他简练的文体风格和带着孤独感的人物形象开始引起文学界的注意。

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1926)的出版奠定了海明威的文坛地位,他被看作“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小说描写了战争对青年一代的心灵摧残,他们的精神创伤在战后难以愈合。男主人公巴恩斯如同作者也是个战地记者,因负伤丧失了性功能,无法与相爱的女友结婚,只得与一帮无所事事的朋友在欧洲各地漫游,观看拳赛斗牛,出入酒肆舞场,表面喧哗闹腾,内心悲哀失望,不知出路何在。天际的太阳照样升起,人性的太阳却永远地沉落了。海明威昭示了一代“世纪儿”的悲剧。

海明威于1927年回国,随即发表第二部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开始塑造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硬汉子”形象。1929年,海明威出版另一部著名小说《永别了,武器》,以一个战地爱情故事和主人公的悲剧命运再次表达了反战和“迷惘”的主题。

30年代前期,海明威先后发表的作品有:关于斗牛的专著《死于午后》、短篇小说集《胜者无所得》和非洲狩猎札记《非洲的青山》。在《死于午后》中,他提出著名的“冰山原则”。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象补充。

1937年,海明威发表了《有的和没有的》,作品描写了一个以走私为生的孤独者的挣扎和无奈。同年他又以记者身份去西班牙报道内战消息。他支持共和政府,反对佛朗哥叛军,为伊文思导演的记录片《西班牙大地》写解说词;在全美作家代表大会上发表了反法西斯主义的演讲;去好莱坞为西班牙人民募捐;并在1938年出版的剧作《第五纵队》中,赞扬了为肃清内奸间谍而呕心沥血的肃反战士。

西班牙内战结束后,海明威去古巴哈瓦那埋头创作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并于1940年发表。小说的书名来自英国玄学派诗人约翰·堂恩的著名的布道文,意在说明人类是一个整体,任何人不能无视他人的痛苦不幸,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要依靠每个有良知者的参与。小说的主人公乔丹就是一个来自美国的志愿人员,他奉命同一支游击队一起去执行炸桥指令,在克服重重困难后终于完成了任务,但他因伤重行走不便,独自留下阻击敌军,掩护同志们撤退。乔丹这一反法西斯战士的光辉形象为海明威创作的人物画廊增添了一个新的具有积极意义的类型。

40年代初,海明威曾到中国和东南亚地区采访抗日战争的消息。他还将自己的游艇改装成巡逻艇,保卫美国的沿海安全,后又去伦敦采访,并随军攻入巴黎,率先占领了敌人的一个重要据点。因他的成功报道和英勇行为获盟军司令部颁发的青铜星勋章。

50年代初,海明威先后发表了长篇小说《过河入林》和中篇小说《老人与海》,后者很快成为畅销书,并获得1952年度的普利策奖。1954年1月,海明威赴非洲时飞机失事,幸免于难,年底获诺贝尔文学奖。晚年的海明威罹患多种疾病,终因不堪忍受折磨,于1961年7月2日用猎枪自杀。身后发表的遗著计有回忆录《流动的盛宴》、长篇小说《海流中的岛屿》,以及《伊甸园》和《危险的夏天》。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创作成熟期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意大利战场。主人公亨利中尉是意军中的一个美国志愿兵,负责一个救护车队。因掩体被炸亨利受伤,住院时,重逢凯瑟琳护士并真的爱上了她。他俩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夏天,但凯瑟琳拒绝了求婚,因为一旦结婚,她就会被遣送回国。秋天,凯瑟琳怀孕了,而亨利却不得不离开她重返战场。意军在奥军的猛烈攻击下退却了,在混乱中亨利怕自己的外国口音会被宪兵误认成间谍,于是跳河逃走,几经周折找到凯瑟琳。两人平静快乐的生活很快被追捕逃兵的宪兵打破,只得偷渡到瑞士,希望在那里等待他们的孩子平安降生。不料凯瑟琳难产而死。亨利探视了爱人的遗体后,冒雨走回旅馆。

作品通过主人公的的爱情悲剧谴责了战争的残酷和非理性,如果不是战争造成的动荡不安的生活状态和不良的医疗条件,他们本来是很有希望得到幸福的。何况这场战争只是西方列强争夺霸权的不义之战,正如亨利所说的:“什么神圣、光荣、牺牲这些空泛的字眼,我一听就害臊,我可没见到什么神圣的东西,光荣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光荣,至于牺牲,那就像芝加哥的屠宰场,不同的是把肉拿来埋掉罢了。”作品的反战主题显而易见。

主人公亨利是个“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形象。起初,他作为志愿人员主动参战,是出于正义感和牺牲精神,但他在战场上逐步体会到战争的不义和残酷:人如同“着了火的木头上的蚂蚁”,不少善良勇敢的伙伴都糊里糊涂地死于炮火。宪兵们按上级的命令,可以借口延误战机随意从十人中拉出一个处以死刑。亨利终于从“勇士”变成了“逃兵”,他想以“单方面休战”的方式得到安宁的生活和个人的幸福。但他还是失败了,心爱的人在战时死去,虽然不是直接毁于战火,却是为战争的混乱动荡所害。亨利在凯瑟琳的死亡中更进一步认识到,战争所象征的命运魔掌不会放过每一个善良的人:“在这世界上,人人都受折磨……迟早也得死,只是世界并不急于要你的命罢了。”因此,亨利从战争经验而来的厌战情绪提升到对存在意义的思考和体悟,他所得出的人生结论显然是悲观绝望的,代表着“迷惘的一代”的普遍情结。海明威从和平主义的立场出发,通过亨利的悲剧性遭遇和愤怒谴责,深刻地揭露了帝国主义战争的反人道本质,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亨利的个人主义倾向和对人生的虚无态度也暴露了作家的思想局限。

这部作品在艺术上很有特点。首先,小说把欢快甜蜜的爱情放置在战火纷飞的境况中,突出了美好的人性与残忍的战争的对立,从而更有力地谴责了战争的不人道。这种“生死并置”的构思大大启发了后来的战争题材小说。其次,自然景物的描写和季节转换的次序也比较切合主题,暗寓深意。如第一章中“秋色沉沉”“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的气候给行军的队伍蒙上了一层黯淡不祥的氛围。再如主人公的爱情在夏天繁盛、在秋天结果、在冬天凋敝,暗寓着对人生的悲观主义的评价。第三,貌似冷漠平静、实质内蕴丰富的开放性结尾,既提示了主人公欲哭无泪的巨大悲痛,也为读者提供了无限想象的空间。第四,人物的对话言简意赅,充分显示了海明威的文体特色。如凯瑟琳死后,亨利与护士的一段对话,平易简短,但读者不难体会主人公的悲痛和深情。

《老人与海》(1952)是海明威的代表作之一。作者自己也认为:“这是我这一辈子所能写的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小说结构朴素,平铺直叙式,情节也非常简单: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远海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经过三天二夜的激烈较量终于将鱼打死,在归途中,他遭到大群鲨鱼的袭击,等他拼命搏斗、驶近港湾,那条马林鱼被撕咬得只剥下一付骨架。

老渔夫桑提亚哥是海明威“硬汉”形象系列中最具光彩最富意义的一个。他长年颠簸在大海上,非常热爱大海,“总是把海当做一个女性”;他经验丰富:知道哪儿是捕鱼“十拿九稳”的地方,技艺高超:“钓丝垂得比什么人都直些”;他年岁已高、雄心不改,梦中常见非洲的雄狮;他坚毅乐观:虽然连着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他的眼睛仍然是“跟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懊丧的”,小说结尾,他尽管一败涂地,仍想要“弄来一杆能够把鱼扎死的好矛”,准备重新出海;他顽强勇敢:独自一人和巨大的马林鱼周旋,同无数凶猛的鲨鱼搏斗;他热情坦诚,毫无保留地教小孩曼诺林捕鱼的本领。总之,在桑提亚哥身上几乎集中了劳动人民所有的优秀品质,他的人格力量是人类奋斗精神的象征。

在海明威的其他作品中,“硬汉”们总是在某个具体的时空中活动,而桑提亚哥故事的主要场景是茫茫大海,他孤身面对的唯有海洋生物,在这样一个舍弃了社会关系、概括力极强的时空中,老人与海、鱼的关系便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老人同鱼的较量成了一曲人类同自然力、命运进行搏斗的壮丽颂歌,老人的失败便转化为寓言意义上的胜利。在小说中,桑提亚哥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对顽强奋斗、永不言败的硬汉精神的高度概括,也是人性中最可宝贵的一面。小说结尾的点睛之笔给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注入了独有的乐观因素,和作者笔下其他“硬汉”不同,老人在遭受那么多磨难后,仍然满怀信心地梦到了充满活力的非洲雄狮。

《老人与海》在艺术上充分体现了海明威的“冰山原则”,真正做到了“越少,就越多”。海明威曾说:“《老人与海》本来可以写成一千多页那么长”,如渔村的历史,老人与人们的生活经历等等,但这些情节却被作者“隐匿”起来了。海明威不想用冗长的叙述代替读者的想象、体验,更愿意用一些简略的提示吸引读者去再创造。可以说,海明威的审美理想与现代的接受美学不谋而合。

《老人与海》在局部的叙事表情上也体现了简练含蓄的特点。如桑提亚哥与孩子曼诺林的对话:

“别着凉啦,老大爷”,孩子说。“记住,这是九月的天气啊。”

“这个月正是大鱼游来的时候”,老头儿说。“什么人都可以在五月里打鱼的。”

“我要捞沙丁鱼去啦”,孩子说。

这里,老人显然未注意孩子的关怀,但是言语的一部分已在无意间进入了他的意识,催化他将征服厄运的心声发为自言自语式的话语。接着,孩子的话又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跳跃:他并没有直接对老人的话表态,而只说要替老人准备鱼食,暗示他完全理解老人的意愿,信赖老人的能力。这才是真正“接受了锤炼的文字”,可又不见锤炼的痕迹。

威廉·福克纳(1897—1962)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也是最杰出的现代主义小说家之一。

福克纳的祖父是个传奇性人物,南北战争时是南军一支部队的指挥官,战后,修铁路、当议员、办大学、写小说、建庄园,后为仇家所杀。福克纳出生时,家道已中落。作为一个庄园主的后代,福克纳对家族盛极而衰的历史极感兴趣,家族史成了他日后创作的一大题材来源。

福克纳没有读完高中就踏上了社会,在银行里当小职员,后离开家乡去一家武器公司任职,不久加入加拿大皇家空军去多伦多受训。未及作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遂退伍回家。1919年9月进密西西比大学,但次年11月即告退学。随后几年,他当过大学邮政所所长,兼任过童子军教练,并出版过一本诗集《大理石的农牧神》,但没有引起什么反响。1924年,他结识了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后者很欣赏他的才华,劝他改写小说,福克纳由此走上了小说创作的道路。1926年,在安德森的帮助下,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问世,评论界把它归于“迷惘的一代”的文学类型。

1929年对福克纳来说意义非凡。这一年初,《沙多里斯》出版,这是后来被命名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系列小说中的第一部。小说写出了南方世家子弟未能摆脱贵族文化传统的影响,难以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命运。此后,这一主题在他的其他小说中被反复申说。同年10月,他的代表作之一《喧哗与骚动》问世,受到评论界的一致好评,福克纳脱颖而出,正式登上文坛。另一件大事是他热爱多年的艾斯德尔终于与丈夫离婚嫁给了他,幸福稳定的家庭生活为他的创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充足的动力。此后的7年内,福克纳精力旺盛,出手不凡,接连写出了9部重要作品。

《我弥留之际》(1930)描写农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遗愿,率全家扶送灵柩去杰弗逊镇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难不断:次子达尔认为尸体已腐烂,应就地处置,于是放火烧棺材,被当作疯子关进疯人院;长子卡什为了救护落水的棺材压断了一条腿;越来越重的尸臭招致来大群的兀鹰;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德尔欲趁机去城里打胎,却被药房里的伙计欺侮;弱智的小儿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车,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并找了一个新婆娘。有人把这部小说称作现代的《奥德修纪》,即一部反讽性的史诗,一出荒诞的喜剧。福克纳既嘲讽南方农民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又肯定了他们重然诺讲信义的另一面。在幽默调侃中有严肃庄重的悲剧意味。小说在艺术上也体现了福克纳一贯强调的“实验性”。全书共分59节,每节是一个人物的内心独白,各自从个性视角介绍故事的一个部分。

《圣殿》(1931)貌似一部充满暴力和惊险场面的通俗小说:法官的女儿谭波儿遭黑帮头子“金鱼眼”强暴,却在法庭上作伪证,致使一个无辜者被诬陷而死。“金鱼眼”逍遥法外后回家探母,恰逢当地一警察被杀,他涉嫌入狱,因未能提供无罪证据,终被处以死刑。小说揭露了南方司法制度的腐败和荒谬,也表明了旧南方的伦理道德观念在日益资本主义化的新南方社会的彻底崩溃。

《八月之光》(1932)是一部批判种族主义的小说。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从小被外祖父遗弃,因为怀疑他是个黑白混血儿。5岁时窥见女卫生员与人偷情,为此被诬陷有黑人血统从孤儿院赶到大街上。从此白人社会歧视他,黑人社会提防他,他到处流浪,养成了冷酷无情的性格。最后他杀死了情人,又主动接受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私刑,如同耶酥殉难一般。

《押沙龙!押沙龙!》(1936)以《圣经》中押沙龙的故事为原型,经过一番移置变形的创造后,揭示了以塞德潘家族为代表的南方社会的种种罪恶:欺诈、掠夺、乱伦、凶杀等等层出不穷,最后以一把大火烧毁巨宅大院的情节,喻示了以罪恶的蓄奴制为基础的南方文明不可逆转的毁灭命运。小说的叙事方式颇具特色,情节的主要部分以南方遗老洛莎小姐给青年昆丁讲故事的形式来展现,其余部分则由康普生先生的叙述、昆丁和一个大学同学的交谈讨论来展开。在这种多视角的叙述中留下了许多空白点,吸引读者参与讨论和再创造。福克纳在写《沙多里斯》时已经萌发了以自己家乡“邮票般大小”的地方为社会背景,创作系列小说的念头。在写《押沙龙!押沙龙!》时,他已经有好几部小说都以约克纳帕塔法县杰弗逊镇为中心背景而展开故事情节了。整个世系故事的规模和形态已酝酿成熟,所以他在这部小说中附上了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详细地图和文字说明,并幽默地提示福克纳是它的“唯一的拥有者”。至此,“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基本构成了。

福克纳创作后期的重要小说有“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小镇》和《大宅》,描写一个南方新兴资产阶级的典型弗莱姆·斯诺普斯的罪恶发家史。

1946年,《袖珍本福克纳选集》出版后,西方掀起了“福克纳热”。1949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1962年,他发表了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掠夺者》,不久之后逝世。

《喧哗与骚动》(1929)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书名取自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中的一段著名台词。小说的中心人物是南方世家康普生家唯一的女儿凯蒂,中心事件是凯蒂与北方佬私通,出嫁后又被丈夫休去,留下私生女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小说分成5部分,除了最后一部分“附录”以记传体形式概述了康普生家族史外,其余4部分的叙述者依次是班吉、昆丁、杰生和迪尔西。

班吉是凯蒂的白痴小弟弟,他的内心独白时序混乱、事件错杂,他强烈的感觉是疼爱他的姐姐不能再关心他了。昆丁是凯蒂的哥哥,哈佛大学的学生。他为妹妹同北方佬乱搞感到羞辱和愤恨,在他看来,他曾那么自豪的南方的伦理传统就此轰然崩塌。他深感前途无望,投水自尽。杰生是凯蒂的大弟,受托照看凯蒂的私生女小昆丁,他对姐姐一片怨气,因为她的离异使他失去了利用姻亲关系向上爬的机会,为此迁怒于小昆丁,扣压姐姐寄来的抚养费,打算用来做发家的资本。他仇恨传统,也仇恨一切人,竭力顺应资本主义法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迪尔西是康普生家的老黑奴,她勤劳坚毅,乐观豪爽,富有同情心,极力维持这个摇摇欲坠的大家庭,是小说中唯一的亮点,寄寓着作家对普遍劳动者和黑人的赞美。小说通过康普生家族末代子孙的精神危机和道德败坏,深刻地揭示了美国南方贵族文明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具有巴尔扎克式的洞察力。

小说采用了多视角的叙事方式,凯蒂的成长和堕落史都通过4个叙述者的内心独白或诉说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种个性化的叙述不仅亲切生动,而且留下许多空白点供读者想象补充,增添了阅读的乐趣。从4个叙述者的思维特性看,有一个从混沌错杂向明晰有序演进的趋势,象征着人性的复苏。

小说在结构上对耶稣的传说作了反讽性模仿,故意把康普生家历史上标志性的4天对应于耶稣受难故事中的4个重要日子,以此隐喻现代人对宗教博爱精神的背弃。这种把庄严的悲剧转换成荒诞的喜剧的手法也是现代主义作家最常用的。

小说也充分展示了福克纳这个优秀文体家的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力。这特别体现在对白痴班吉的思维的语言模拟中。福克纳曾说:“我试图用我心目中的白痴的样子来讲述故事。我看哪个白痴不懂得什么叫问题,不懂得用问号。他不懂多少语法,他说话只靠自己的感觉。”所以他在班吉叙述语言的设计上,突出其思维的单纯和模糊,收到了极佳的艺术效果。

索尔·贝娄(1915—)出身于犹太移民家庭,父母亲来自俄国,他的童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度过,1924年随全家迁往美国芝加哥,这个工业城市从此成了他长久居住地。1937年,他毕业于西北大学,获人类学和社会学学士学位,次年又获威斯康星大学硕士学位。随后,除了短期担任政府部门工作和在国家海运局服役外,基本上一直在大学教书。他不像德莱塞、海明威和福克纳等前辈作家那样具有丰富复杂的人生经历,而属于那种学识渊博、喜欢对社会问题进行哲学思考、讲究文体风格的高级知识分子类型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时会出现出自经典的名言警句。

贝娄的处女作是1941年刊登在《党派评论》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两个早晨的独白》,描写了一个失业者青年的窘境和困感,初步涉及了寻找自我的主题。

1944年,贝娄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问世。主人公约瑟夫是个辞去工作、等待应征入伍的犹太青年,他依靠妻子生活,整日无所事事,一会儿与邻居吵架,看不起别人,一会儿想写作,又写不成,无目的的自由使他失去生活的重心,成了“晃来晃去的人”。最后他自愿放弃曾经向往的“自由”,要求当局尽快让他入伍,过一种由他人指挥的生活。主人公的孤独和异化感,颇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由此,也可以看出贝娄与存在主义的思想渊源。第二部长篇小说《受害者》和中篇小说《只争朝夕》在心灵探索上都颇具深度,但格局不大,视野较窄。

《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是贝娄的第三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主人公马奇是来自贫民窟的犹太少年,自小起周围的各色人等都想支配他的命运,而马奇则持有一种强烈反抗态度。因为贫困,他从事过许多职业,但只要发现有被控制的危险,他便立即抽身走开。他虽然没有失去“自由”,但也找不到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他曾想到美丽的大自然中办一所孤儿院,把爱播向人间,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小说结束时,他成了倒卖战争剩余物资的掮客。马奇的“历险”无疑是一个寻找自我本质的过程,他希望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由分工而来的人生限制,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但最终依然成了随大流的一员。在这个“边缘人”的悲喜剧中,贝娄已经表现出独特的既富于同情,又带有嘲讽的风格。

此后,贝娄又接连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长篇小说,如《雨王汉德森》(1959)、《赫索格》(1964)、《塞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6)和《系主任的十二月》(1981)等。

《赫索格》深刻地反映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信仰的失落和对前途的迷惘。赫索格本是尊崇理性主义的大学教授,但到60年代,他突然发现整个世界变得不可理喻。首先是传统家庭关系的崩溃,他最信赖的朋友居然和他的妻子私通,他被迫离婚,还失去了女儿。接着,当他把视野拓展到社会,发现了贫困、犯罪和种族冲突等社会问题,这使他心目中理性化的美国社会变得分崩离析、危机四伏。由此他反思到自己数十年来撰文鼓吹的那一套理想主义的东西毫不中用,一钱不值。他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自闭在屋子里给虚拟中的数不清的古人今人写了许多不寄发的信。赫索格是现代西方文学中一个典型的“反英雄”形象。

《塞姆勒先生的行星》从一个老年犹太移民的视野,反映了美国60年代的社会动乱,并结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遭受巨大摧残的历史,指出了人道主义精神的缺失和物质享受至上思潮的泛滥是西方社会面临崩溃的根本原因。

《洪堡的礼物》通过两个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洪堡和西特林的盛衰史,提出了后工业化社会的畸形物质生活如何毁坏伦理传统和创新精神的问题。作品体现了贝娄创作的一贯主题:人如何在纷乱变动的世界中找到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从作品的主要情节看,一味顺应社会潮流,变成单向度的人,显然是不可取的。从作品的结局看,贝娄主张的显然是传统的人道主义,一种人与人之间普遍的宽容、理解和温情。这是贝娄能提供的最好的出路。作品也体现了贝娄特有的喜剧性风格——通过自我嘲讽超越存在的荒诞性,导入理性主义的宁静境界。

贝娄还著有一些短篇小说集、剧本和游记等,197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雨王汉德森》是贝娄的代表作之一。作品讲的是一个寻找精神家园的故事。主人公汉德森是个百万富翁,衣食无忧,妻儿和睦,似乎一切都很顺当,但他的耳边老是有一个声音在回响:“我要!我要……”他渴望找到人生的意义,翻遍了家中的藏书,希望找到曾感动过他的格言,结果只找到父亲当年当书签用的一张又一张百元大钞。无聊之余,他甚至在豪宅里养了一群猪,弄得肮脏不堪,家人抱怨。于是,他离开了文明社会,到非洲腹地去寻找人生的出路。他一心一意想帮助部落人驱除蛙害,结果炸药炸死青蛙的同时把池塘也毁了,使当地部落失去了唯一的水源。他又来到另一部落,因在祈雨仪式中独自一人搬起了雨神神像,众人推举他当了雨王。后来又和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年轻酋长结成了好朋友。他向酋长学习部落人的生存方式,试图通过摹仿狮子的吼叫把自然的力量引进自己的灵魂。不料,酋长被巫师所迫,与象征其父“丛林灵魂”的狮子同穴生活,为狮子所伤而死。汉德森见势不妙,仓惶逃回美国。年过半百的汉德森遵循从非洲得来的“你要生活”的格言,决心重回大学学医,希望能办个大医院造福于社会。

汉德森寻找真理的故事显然深受欧洲启蒙小说和教育小说传统的影响。但与那类小说不同的是,主人公未能找到“黄金国”式的世外桃源,连在非洲的部落中阶级分化也已经开始,争权夺利的阴谋和暴力同样骇人听闻。在作家看来,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地球上很难再找到一方“净土”。所以,向外探求是无济于事的。唯一的可能是改造人性,像汉德森那样由利己变为利他,人人都想到造福他人,那么,世界才有变好的可能,人生才有意义。年过半百的汉德森从头学医此举包含的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作品富于象征意义。汉德森养猪解闷的情节象征着所谓“丰裕社会”普遍的精神空虚状态。汉德森找“格言”却只找到美金的情节同样是对金钱至上的西方价值观的讽喻。

作品显示了贝娄丰富的人类学知识,祈雨仪式的描绘和寻找“丛林灵魂”的故事,绘声绘色,栩栩如生,为作品增添了浓郁的传奇色彩和生动的人文气息。作品充溢着现代喜剧的反讽意味。汉德森曾自以为比部落人来得聪明,想用炸药这种“文明人”的科技手段,一劳永逸地解决部落人的难题,结果却适得其反,给他们带来更严重的灾难。作者用夸张戏谑的笔调描写汉德森这个“优秀品质的荒谬探索者”的荒唐行径,意在表明:仅仅依靠科技进步是不可能解决西方社会积重难返的异化问题的。好心而常犯错的汉德森在作家的调侃之下也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现代“堂·吉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