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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新解
1.2.11.8 无 衣

无 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注释

①岂:怎么,难道。②袍:袍子,长衣。③王于行师:王:秦国君主。于:要。兴师:出兵打仗。④同仇:同伴,同行。⑤同泽:恩泽。穿同样的衣服。⑥戟(jǐ):古代兵器。⑦偕作:共同协作。⑧裳:下衣。

●译文

怎么说没有衣服?我与你披一样的长袍。君主要出兵打仗,修理我们的戈和长矛。我与你一起行动。

怎么说没有上衣?我与你穿一样的衣服。君主要出兵作战,修理我们的长矛和戟。我与你共同协作。

怎么说没有下衣?我与你穿一样的下衣。君主要出兵作战,整顿修理我们的甲兵。我与你共同出行。

●评析

从内容分析,这首诗表现了秦国军队训练严明有纪,而且行动统一协调。正因为秦国有训练严明有纪的军队,所以秦国才能从弱小的国家用武力逐渐吞并了许多国家,而逐渐成为称霸西戎的诸侯,而后称霸诸侯。而《周易》对秦国称霸的经过在《火泽睽卦》就有专门的记载,其中上九爻将其总结为:“后说之弧,匪寇婚構,往遇雨则吉。”这就是指最后一个称霸诸侯的秦国的称霸经过。秦国通过婚姻、交战征伐吞并弱小,而逐渐强大,在以往秦献公遇到天下吉雨以后,秦孝公发奋用商鞅强力变法而称霸。“匪寇婚構”,在这里既有以婚姻作为交往的手段,又有以各种法令强制变法的手段,还有以武力征伐的手段,而达到称霸的目的。(以上关于秦国称霸诸侯的资料来自《东周列国志》的相关章节)

“匪寇婚構”,指秦国与其他许多诸侯国都以婚姻来结盟,或者讲和,而达到消灭其他国家的目的。正如《战国策·秦策四》所言:“薛公入魏而出齐女。韩春谓秦王曰:‘何不取为妻,以齐秦攻魏,则上党,秦之地也。’”

所以说,这一篇诗歌就是对秦国严明的军队生活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