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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新解
1.2.7.7 遵大路

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矣,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魗兮,不寁好也。

●注释

①掺执子之祛兮:掺(chán):同“搀”,搀扶。执:拉。祛(qū):袖子。②恶:厌恶。③寁(zǎn):召,邀请。不寁:引申遗弃。④魗(chǒu):丑。

●译文

遵照大路走啊,拉着袖子搀扶着你。不要厌倦我啊,不要不召唤这故人。

遵照大路走啊,手拉手我搀扶着你。我也不难看啊,不要不召唤这好人。

●评析

一般认为这是一首被丈夫遗弃之妇人哀痛的哭诉之声。这位女子被丈夫遗弃,女子悲痛地拉住丈夫的衣袖,拉住丈夫的手,苦苦地哀求丈夫,希望丈夫不要厌弃自己,不要遗弃自己,因为自己既不丑陋,更未做错事情,所以苦苦哀求丈夫不要遗弃自己。诗文中的遵照大路走,这是一句象征词语,是在说这位女子一直遵照三从四德,遵从女子之德,并未超出道德规范半步,所以丈夫就没有理由遗弃自己,但是由于丈夫自己无德而乱性,这位女子的哀求只能使丈夫更残酷地抛弃她。

《毛诗序》指出:“《遵大路》,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