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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新解
1.2.1.11 麟之趾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注释

①麟之趾:麟(lín):麒麟: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像鹿,头上有角,全身有鳞甲,有尾巴。古人以它象征祥瑞,简称麟。趾:足,麒麟的蹄子。②振振公子:振振:振振有词。形容这位公子有很多美德,说也说不完。③于嗟:感叹词。④定:安定。有的解释是指麒麟的额头。⑤公姓:与诸侯或天子同一姓氏的人。这里是指诸侯或者天子的子孙后代。⑥角:麒麟的犄角。⑦公族:诸侯或者天子的同姓。

●译文

麒麟的蹄子不踢人,有很多美德的君子,就如美善的麒麟啊!

麒麟的额头不顶人,有仁厚美德的王孙,就如美善的麒麟啊!

麒麟的犄角不犄人,有仁厚美德的王族,就如美善的麒麟啊!

●评析

这是一首赞美王孙贵族美好品德的诗篇。诗中用象征吉祥美好的麒麟的美善来比喻王族的君子、子孙后代以及王族的其他人,他们不以自己是王族的子孙后代而高居于人民之上,而是如美好的麒麟一样,给人民带来吉祥福气,所以受到人民的歌颂。这实际也是在歌颂周文王的后代子孙周武王、周成王、周公、召公、周康王等,他们基本上都是周文王的子孙,而召公则是文王的同姓诸侯,他们一个个继承了先祖的遗志,以为人民谋求福气为宗旨,他们协助周武王推翻了商纣王,建立了周朝,并且辅助周王逐渐实现了天下太平安乐的大同社会,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成王、周康王时代,天下安宁,一切刑罚都放在一边,确实实现了真正的大同社会,那时候有四五十年连刑罚都几乎失去了用场,这就是天下真正太平安乐的大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