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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元文学
1.1.4.2.3 苏洵文

苏洵文

苏洵(1009~1066),北宋散文家。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字明允,号老泉。应试不举经韩琦荐任秘书省校书郎、文安县主簿。长于散文,尤擅政论,议论明畅,笔势雄健。与子轼辙皆以文学名世,时称“三苏”,列“唐宋八大家”,著有《嘉祐集》。苏洵出入于孟子、荀子、韩非子以及纵横策士诸家,文章大多议论兵谋、权利和机变,皆有为而作,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他的散文以议论文成就最高,尤其擅长策论和史论。其议论文勇于立论,见解独到,好评古以论今,为现实服务;纵横驰骋,博辩宏伟,气势充畅,富有感情色彩和雄辩力量;善于运用生动的比喻或者是借用历史及生活中的具象化事例来阐述抽象的道理,极富形象性和表现力。代表作品有《六国论》《上欧阳内翰第一书》。

六国论

【题解】本文为苏洵史论文章《权书》十篇的第八篇。北宋自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与契丹订“澶渊之盟”后,每年给契丹银10万两,绢20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契丹又派使者至宋,向宋朝索取晋阳及瓦桥以南十县之地,迫于压力,宋朝答应加岁币银10万两,绢10万匹给契丹。庆历三年(1043年),西夏元昊上书请和,宋朝答应每年给西夏银10万两,绢10万匹,茶3万斤。苏洵对北宋屈辱苟安的政策十分不满,于嘉祐元年(1056年)写下此文。本文以古讽今,告诫统治者如果像六国那样贪图苟安,必然会像六国那样最终走向覆亡。全文紧抓“弊在赂秦”这一中心,条理清晰,说理透辟,纵横恣肆,很好地体现苏洵史论文宏大博辩的创作特色。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1〕;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2〕,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3〕。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4〕,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5〕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6〕,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7〕。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8〕。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9〕;洎牧以谗诛〔10〕,邯郸为郡〔11〕,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12〕,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13〕,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14〕,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15〕,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16〕,是又在六国下矣。

【注释】

〔1〕赂秦:贿赂秦国。

〔2〕互丧:相继灭亡。

〔3〕独完:独自保全。

〔4〕厥:其,指六国之国君。先祖父:这里指六国的开国之君。

〔5〕“古人云”五句:《史记·魏世家》载,苏代谓魏安釐(xī)王曰:“且夫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6〕迁灭:灭亡。古时一个国家破灭后,其传国重器都会被迁走,故称为“迁灭”。

〔7〕与蠃:帮助秦国。与:帮助。嬴:这里指秦国,因秦王姓嬴,故以“嬴”指代秦国。

〔8〕“至丹”二句:秦始皇二十年(前227年),燕太子丹派遣荆轲刺杀秦始皇,未能成功,反而激起秦始皇的大怒,发兵伐燕,次年攻下燕都。燕王喜逃往辽东,杀太子丹献秦以平息秦愤,公元前222年,燕为秦所灭。事见《史记·燕世家》及《史记·刺客列传》。

〔9〕李牧:赵国名将,封武安君。

〔10〕“泊牧”句:《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赵王迁七年,秦使王翦攻赵,赵使李牧、司马尚御之,秦多与赵王宠臣郭开金,为反间,言李牧、司马尚欲反,赵王乃使赵葱及齐将颜聚代李牧,李牧不受命,赵使人微捕得李牧,斩之,废司马尚。后三月,王翦因急击赵,大破,杀赵葱,虏赵王迁及其将颜聚,遂灭赵。”

〔11〕邯郸为郡:邯郸变成秦国一个郡。邯郸:故址在今河北省邯郸市西南,当时是赵国国都。

〔12〕三国:指楚、韩、魏三个与秦接壤的国家。

〔13〕并力西向:(六国)齐心协力向西(抗击秦国)。

〔14〕劫:胁迫。

〔15〕天下之大:这里暗指北宋朝的疆域。

〔16〕下:降格。故事: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