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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 者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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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关于“启蒙”的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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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宗教与欧洲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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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一、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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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二、欧洲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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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三、启蒙运动对基督教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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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四、基督教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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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五、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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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英、法、德启蒙运动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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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一、英国启蒙运动和温和的自然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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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二、法国启蒙运动和激进的无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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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三、德国的启蒙运动和理性与信仰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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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明夷待访录》:中国的政治启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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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一、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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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二、《明夷待访录》的启蒙内容(一):批判传统“君论”与“臣论”,质疑专制君主制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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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三、《明夷待访录》的启蒙内容(二):挑战传统 “法论”和官制,主张学校议政,公是非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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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四、《明夷待访录》政治理念的“启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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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0世纪中国启蒙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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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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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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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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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谁启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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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一、康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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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二、哈曼对康德定义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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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三、两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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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四、康德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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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五、有关自由的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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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六、谁启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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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良心和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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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一、路德的良心和反权威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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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二、笛卡儿的“我思”和认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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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三、卢梭的良心和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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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中国的启蒙:祛魅、立人、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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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一、祛 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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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二、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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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三、改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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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第二次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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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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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一、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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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二、文学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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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三、文化对话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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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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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英国自然神论与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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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从索齐尼主义到自然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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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一、耶稣神、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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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二、索齐尼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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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3三、盖在英国思想上的索齐尼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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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4四、索齐尼的理性与道德诉求构成自然神论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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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试论英国早期启蒙哲学的自然神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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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施莱尔马赫论虔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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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一、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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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二、施莱尔马赫的神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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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三、施莱尔马赫论虔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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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4四、施莱尔马赫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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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5五、施莱尔马赫神学中虔敬与伦理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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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6六、施莱尔马赫神学及其对汉语—神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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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世俗化与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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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神圣和世俗文化相结合的新启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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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一、为什么说前现代性是神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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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二、为什么说现代性是世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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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三、为什么说后现代性是世俗文化的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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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四、神圣文化和世俗文化何以能够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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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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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政治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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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一、政治宗教观念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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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二、当前研究中的政治宗教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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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三、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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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宗教与世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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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欧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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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美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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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中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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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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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启蒙与东西方两种不同的世俗化(或神圣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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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从明清之际价值观念的变化看现代性的内在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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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一、“祛魅”与“再造神圣”——现代化过程中的精神解构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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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二、现代性的精神实质与中国现代性的自身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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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三、现代性的人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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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四、现代性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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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儒学价值与当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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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伦理神学与现代道德信念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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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一、启蒙与现代伦理的困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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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二、伦理神学与现代道德信念的启蒙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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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三、伦理神学论证的意义和内在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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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文化的自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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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一、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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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二、戴震的儒学重构与重“身”的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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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三、尼采的“视角主义”文化批判与身体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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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四、“身体理性”与文化的自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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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论自由主义知识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意义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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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一、胡适的自由主义知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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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二、知识论转向与政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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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3三、从中国思想传统看怀疑论传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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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4四、怀疑论的绝响:自由主义知识论在现代中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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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再神圣化与文化保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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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后形而上学时代的理想主义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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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一、把“宗教性”与“宗教”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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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二、“宗教性”与“理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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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3三、宗教性与总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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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4四、宗教性与虔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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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5五、宗教性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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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六、杜威宗教观的当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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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在中国文化建设中寻求东西方文化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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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1一、新世纪还有学习、研究外国哲学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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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2二、从文化转型的立场认识研究外国哲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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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3三、从哲学的主要功能看各二级学科的同一性
前者是公开运用理性而无所限制,而后者则受其职位要求的限制。康德无意间回复了门德尔松的疑问,就是“启蒙的人”与“启蒙的公民”之间的矛盾,显然他主张启蒙的人需要理性的公共使用的自由,而启蒙的公民则需要理性的私人使用的限制。
凡有公共职务者都有“理性的私人使用”层面,在此其自由必须受到群体体制的约束,如军官受到军队约束、收税官受到政府约束,而牧师受到教会约束,“这样一个机制一定不允许争辩;而人们必须服从”
。然而,在公共职务之外人们也都还有“理性的公共使用”层面,就是以学者身份面对读者群体,甚至是更大的群体——世界公民社会,借由著述面对公众而言所欲言,可见康德极力呼吁出版自由形式的言论自由。
又说:“因此,理性和自由的公共使用只不过是一块餐后甜点,而且还是一块奢侈的甜点。而理性的私人使用则是我们为了理性的公共使用而应该放弃的每日面包。”
显然,哈曼认为天天穿着的家居服装比喜庆外衣更加重要,每日面包比餐后甜点更加需要,亦即理性的私人使用才是最基本的,不应当为了遥远的理性公共使用而放弃贴近的理性私人使用。哈曼的抗议是一个重要的提醒,那就其公共职务在公共场合的理性运用才是生活当中最基本的层面,一旦舍弃了这个层面,自由究竟还有多少内涵呢?
号称开明专制的腓特烈大帝容许理性争辩,但不容许危及社会秩序,康德显然接受这个折中路线,主张运用理性思考,但也主张服从让步,因此区分两种理性运用的自由。康德的区分方式可能带来两个副作用:首先,执行公共职务被当做“理性的私人使用”,可能误导成把“公领域”当做“私领域”对待,而且不让理性在公领域上有更大的空间,等于认可了由现实体制而来的一切约束而不论其中是否有不公不义的成分。其次,既然主张“理性的私人使用”必须对外在世界顺从,相对而言“理性的公共使用”仅仅是指内在世界的表达而已,一面顺从外在世界而一面表达内在想法,难免有导致内外分离之嫌,事实上仅仅主张内在自由而放弃了外在自由。
当缺乏理性的公共使用自由时,究竟理性的私人使用限制还有多少意义呢?
“因为要是人民的保护者(在精神问题上)自己居然不成熟,这就是导致种种荒谬性永世长存的一种荒谬性了。”
显然康德特别期待在精神方面的监护者必须能够成熟地发挥“理性的公共使用”,担任未成熟者的监护者必须先是成熟者,否则的话,若由未成熟者来监护未成熟者的话,将形成荒谬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