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本书是我对迪金森研究的另一个贡献。这部用中文撰写的专著,一共有八个章节,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迪金森的诗歌予以研究。

第一章“艾米莉·迪金森的自然观”,从迪金森500多首自然诗歌入手,从三个角度分析迪金森关于自然的观点,认为迪金森所生活的时代与社会,即19世纪的美国,当时盛行的超验主义思想对她自然观的形成影响深远。同样,在迪金森的家乡——阿莫斯特镇发生的几次宗教复兴,也让迪金森超验主义的自然观具有了浓厚的宗教色彩。但迪金森对基督教的独特认识与大胆怀疑,让她认为尘世即天堂,而她根本不在乎死后是否可以去天堂。源于对尘世天堂的眷恋,迪金森努力在诗歌中书写自然。她笔下的自然,有对19世纪新英格兰地区春夏秋冬的再现,也有对自然母亲的温婉的描述,更有对正午和落日时分的写意展示。

第二章“艾米莉·迪金森的语言观”,认为迪金森在今天被我们谈论完全是因为诗人对语言的惊人运用,而迪金森的这种语言天赋同她对语言的认识密切相关。这部分从迪金森的三个认识出发,来论述迪金森的语言观。首先,迪金森认识到自己可以为每一个想法找到相应的词汇给予表达,即使某个想法一时找不到对应词汇,她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借诗歌的形式说出。其次,迪金森认识到语言学的可爱之处。语言没有肉身却可以参与讨论,没有肉身也就不能死去,语言可以清楚地呼吸,可以在诗人的诗歌中获得不朽。对于迪金森来说,语言的不朽成就了诗歌的不朽。最后,迪金森认识到语言是她的食粮,让她强大,让她不再感觉贫穷;而一本高质量的书可以让她拥有飞越藩篱的翅膀,奔向自由。

第三章“艾米莉·迪金森的死亡想象”,以迪金森600多首关于死亡的诗歌为研究对象,来分析迪金森这些诗歌所具有的宗教性、现实性和艺术性,进而论述迪金森通过创作这些关于死亡的诗歌寻求对死亡的超越。其中,“死亡与信仰”一节论述了迪金森对死亡的描述与她对基督教的认识有关。她对死后的世界充满了畏惧,但她对基督教又充满了怀疑,不相信上帝及其天国真正存在。“死亡的现实性”一节具体分析了迪金森针对内战中熟人的牺牲,自己母亲的过世,还有小侄子的早夭等所创作的诗歌,发现这些诗歌更让迪金森认为死亡是不可逾越的现实,因为无论高低贵贱,每个人最后都将走向死亡。这些诗歌也表达了诗人对逝去生命无法释怀的追思之情,让她更加珍视生命,这是她对死亡的另一种认识。“想象死亡”一节是对“死亡的现实性”的拓展,因为意识到死亡的不可逾越,迪金森才在诗歌中创造性地想象死亡,目的是让灵魂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洗礼,然后变得无畏无惧,接受死亡也是存在的一部分。

第四章“艾米莉·迪金森的‘洪水主题’”,主要分析迪金森对“不朽”的认识。对于迪金森来说,“不朽”是一个如同大洪水一样的主题,因为在《圣经》里,上帝向诺亚允诺他及他的家人可以逃离大洪水获得不死的命运。因此,“不朽”存在于洪水过后的西方世界,但没有人可得机会窥见,迪金森认为只有通过想象才可以接近这种神秘的存在。关于“不朽”,迪金森一共创作了50多首诗歌。第一节“死亡、永恒与不朽”重点分析迪金森诗歌中所体现的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迪金森认为“不朽”与“死亡”同行,而永恒是他们的目标与方向。父亲死后,“不朽”还是一个家庭成员。有时候,死亡的森林横亘在我们前往永恒之城的道路上;有时候,永恒又成为我们的身后事,而不朽在我们面前展现。第二节“上帝、天国与不朽”体现了迪金森对基督教一贯的怀疑态度。她认为我们所有的人都受到“不朽”的骚扰,而她也不断修正自己对彼岸世界的认识。上帝的天国除了经常劫掠我们的亲人朋友之外,和地上的天堂并无不同,迪金森认为人们可以在地上的天堂创造性地获得“不朽”。第三节“不朽的实现”探讨了迪金森创造性实现“不朽”的手段。隐居是她选择洞见“不朽”的方式。通过信件与人交流,也是“不朽”的一种实现。拒绝发表作品也与迪金森对“不朽”的认识有关。而爱与自然是迪金森实现“不朽”所需要的条件。

第五章“艾米莉·迪金森的爱情组诗”,对女诗人的情感经历进行了猜测。迪金森终身未嫁,但从她的信件中可以确定她一生当中认真地爱过两个人,也因此创作了一些关于爱情的诗歌。这些诗歌反映了迪金森独特的爱情哲学,也解释了她拒绝婚姻的缘由。第一节“婚姻与诗歌创作的冲突”就说明了迪金森拥有爱人却迟迟没有步入婚姻殿堂的原因。她认为婚姻会毁掉诗人的“第一视角”和想象力。而她向往独立自治的生活,希望在独立自治的生活里永远保有处子的视角和小女孩才有的想象力。第二节“爱与诗歌创作”凸显迪金森对两者关联的认识。对于迪金森来说,爱具有更广泛的含义,不仅仅局限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眷恋,更是一种存在的方式,而诗歌创作也是一种存在方式。迪金森认为爱是不朽,是永恒,是自由,是诗歌创作的源泉。第三节“诗意的爱情”分析了迪金森诗歌中所描述的雏菊对太阳的追随、雏菊对阿尔卑斯山的依恋、蜜蜂对玫瑰的追求、蓝铃花对蜜蜂的倾心。

第六章“艾米莉·迪金森的战争组诗”,通过分析迪金森关于战争和战争所造成的伤亡描写的诗歌来说明迪金森对美国内战的恐惧,对伤亡战士的缅怀与哀悼。“战争背景”一节通过对信件和诗歌的解读,认为迪金森在1862年创作的一些诗歌就是针对内战有感而作。“哀悼弗雷泽”一节主要分析迪金森为阿莫斯特镇上阵亡的战士弗雷泽所创作的几首诗歌。“悼念伤亡的战士”一节所引用的诗歌表达了迪金森对内战中死去的年轻生命的尊敬与哀挽,同时也突出了战争的残酷。

第七章“艾米莉·迪金森的反叛”,延续了女性主义批评方法对迪金森诗歌的研究。通过对迪金森拒绝加入教会、隐居、只穿白衣这三个行为的分析,论述迪金森作为一个思想独立的女人对父权社会的一贯反叛。第一节“反叛的少女”通过相关的信件和诗歌说明迪金森从少女时代起就开始表现得与众不同。当学校的同学、儿时的玩伴、家里的亲人陆续成为基督徒时,只有迪金森一人坚守自己的认识与信念,拒绝加入教会。第二节“隐居与写作”认为迪金森选择隐居是有意为之,也是性情使然,其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进行诗歌创作。第三节“穿白衣的女人”探究了迪金森这一行为的象征意义,认为迪金森通过白衣表达了她追求诗人名望的心志。

第八章“诗意地栖居”,认为迪金森很早就知道自己一生的事业是歌唱,她选择诗意地栖居,就是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栖居在诗的国度”一节说明了迪金森选择创作诗歌而不是散文的原因。迪金森认为诗歌可以让她栖居在各种可能性中,散文却是禁锢思想的牢笼。她想成为一名栖居在诗的国度中的诗人,因为诗人享有妙笔生花的特权,还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诗人会因为诗歌而名垂千古。“灵魂的选择”一节通过对迪金森选择幽居原因的分析进一步说明这是她选择“诗意地栖居”的一个手段。幽居时,她选择性地交往几个人;幽居时,灵魂的最高境界出现;幽居时,她是一块快乐的小石头;幽居时,她用鲜花和诗歌与人交流。即使在她为“美”死后,她也选择那个为“真理”而死的人为邻。最后一节“那让我震惊的艺术”再一次说明了迪金森对诗歌艺术的追求。她渴望拥有如闪电一般的旋律,渴望拥有那让她震惊的诗歌艺术,渴望可以日复一日地采撷头脑中盛开的韵律之花,而所有这些都是她选择“诗意地栖居”的理由。

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本书中每一章的内容,下面将对这位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女诗人及其作品作一个基本介绍。

自1890年艾米莉·迪金森的第一本诗集出版到现在已经百年有余。当初,波士顿的罗波特兄弟出版公司极不情愿印刷诗集,费用由诗人的妹妹承担,但诗集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迪金森在走了四年之后,成了命运的宠儿。但迪金森诗歌得以在19世纪90年代风靡是因为她诗歌的思想而不是她的风格:对自然细腻丰富的描述,歌唱情感的崇高和道德的正直,粗犷和敏感的感情体验,对永恒的大胆追求与探索。

艾米莉·迪金森生前默默无闻,不曾在19世纪的美国文坛上拥有一席之地,死后却声名鹊起,为读者和评论家们广为接受,直至被公认为美国文学史上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女诗人。美国文学史的编撰者们在20世纪回首过去,把她同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诗人惠特曼相提并论。两人同属19世纪,却都是在20世纪找到了知音。惠特曼在他生命的晚年享受到他的《草叶集》所带来的荣誉,而迪金森则是在她走了四年之后(1890),其第一部诗集才得以问世。诗集一出版,就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这样到1896年,就又有两本迪金森的诗集出版。不过直到1924年,诗人艾肯(Conrad Aiken)编辑出版了《迪金森诗选》后,迪金森才引起英美诗坛的普遍关注。人们急于了解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女诗人: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作为诗人,她想成就什么?是什么使她在去世后百年竟在美国文坛上拥有如日中天的地位?

艾米莉·迪金森于1830年出生在马萨诸塞州阿莫斯特镇。其家族是当地的望族。父亲爱德华·迪金森是镇上的知名律师,母亲艾米莉·诺克拉丝默默地扮演着家庭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哥哥奥斯丁后来继承父亲的衣钵,妹妹拉维尼娅终身未嫁,在父母去世之后担当起保护姐姐的重任。迪金森走过了她精心经营的56个春秋,直至1886年去世。当时的同辈们都平静地接受了她去世这一事实,因为尽管迪金森在他们看来有些神秘,可是他们根本无法预见她在20世纪所获得的名气。迪金森留下遗嘱,让她妹妹焚毁她的信件,但是丝毫未提她已进行了部分装订整理锁在柜子里的她用生命写就的诗歌。拉维尼娅遵照姐姐的嘱咐,在她死后即烧掉了所能找到的信件。现存的由哈佛大学江森教授(Thomas Johnson)和沃德女士(Theodora Ward)于1958年收集编订的《艾米莉·迪金森书信集》总共包含1400多封信,据说只是迪金森所写信件的十分之一。后世的迪金森研究者们都为此举扼腕叹息,因为他们只能从这仅存的信件,含蓄的诗歌本身,以及他人的陈述中勾勒出迪金森的生命和心理路程。或许诗人是在存心为自己营造一个传奇,因为她深谙语词的魅力,知道诗歌的旷世之美可以让读者因为诗歌而记住她。

迪金森20岁之前同阿莫斯特镇的其他少女一样:学钢琴、爬山、涉水、参与社交活动。祖父创建的阿莫斯特学院成了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校的学生成了迪金森家的朋友,而学校的图书馆便成了孕育她智慧的一个重要源泉。她很早就显露出她的才思和创造力,这表现在她写的那些富有想象力的信件、作文,以及情人节送给朋友的诗歌。17岁时,迪金森离家一年,就读于南哈德雷的蒙霍约克女子学院。回来之后,开始广泛阅读,并开始秘密练习写诗。诗歌对她的吸引力最初还不显著,后来受到父亲的学徒本杰明·富兰克林·牛顿的鼓励,遂一发不可收。31岁时,她写信给当时的文豪兼评论家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询问她随信寄去的诗歌是否有生命力。希金森认为她的诗歌结构松散、难以驾驭、不宜发表,但同时又觉得迪金森与众不同,回信索要更多的诗歌,询问她的年龄、阅读兴趣及朋友,于是两人开始了一生的书信往来。同希金森通信时,迪金森写诗已经不是一个新手,并且已经确定了自己作为诗人的宿命。迪金森在诗歌中表达了自己选择诗人这一职业的原因:

我计算——当我数遍全部

第一——诗人——第二太阳——

然后夏天——然后上帝的天国——

再然后——单子列完——

但,回头看——第一似乎

包括了全部——

其他是不必要的展示——

因此我写下——诗人包括全部——

他们的夏天——持续整整一年——

他们能够拿出的太阳

东方——也认为奢华——

若他们笔下的天国——

像他们为崇拜他们的人

准备的那样景致迷人——

上帝都难以对这样的梦幻

作出合理的解释——(P,569)

迪金森在诗歌的第一节列举出了她最喜欢的事物:首先诗人,其次太阳,再次夏天,最后天堂。但到了第二节,迪金森改变了主意,把后三项全部去掉,只留第一项。因为她意识到诗人包括了一切。诗人可以凭借自己非凡的想象创造出连东方都认为太奢侈的骄阳、时间长达一年的夏天和上帝都望尘莫及的天堂。诗人除了具有非凡的想象力之外,还要具有不同常人的感受力,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用语言表述出自己的想象和感受。下面这首诗说的是诗人从平常事物中见人所未见:

这就是诗人——是他

从普通含义之中——

提炼惊人的认识

和大量的精油

从门边死去的——

熟悉物种

我们遗憾为什么不是

自己先捕捉到这些——

诗人——还是画作的

揭露者——是他——

通过对比——让我们

感觉无边的贫穷——

被掠夺的——在无意识中——

于他没有伤害——

相反却是财富——

可以超越时间——(P,448)

迪金森写诗的方式很随意,通常写在信封的背面,或者随手找到或撕下的一张纸上,然后再抄到信纸上。在一些她要修改的单词和短语下面标注“X”,再在纸的底端列出可能替换的单词,然后订成小册子。至于迪金森把她的诗歌装订成册的用意,后人无从知道。在这些小册子中,人们能明显地察觉出迪金森在19世纪60年代初遭受了某种未被证明的困扰。这表现在书写方式的改变,诗歌的迅速产生,诗歌的情感内容,以及暗示无望之爱的主题。由于没有确切的证据,读者只能猜测诗人的感情世界。有人说她爱上了有妇之夫查尔斯·威兹沃斯(Charles Wadsworth),或《斯浦林费尔德共和报》(Springfield Republican)的主编塞缪·鲍尔斯(Samuel Bowles),还有人说是因为她的眼疾渐趋严重。

迪金森一生当中只出过几次远门。其中包括去女子学院上学,两次去波士顿看眼疾,一次因为父亲当选为国会议员去华盛顿观光。她离不开自己的村庄,阿莫斯特镇对她来说很重要。家庭稳定的经济状况,安静的生活方式,甚至感情上的距离都为诗人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创造了条件。1865年之后,诗人的隐居生活日渐显著。她开始穿白色的衣服,不大离开家宅的周围,通过写信同外界保持联系。朋友就是她的财富,友谊犹如她的天堂。迪金森曾说,写信和收信是她最大的快乐。她经常在信中附带自己的诗歌供朋友欣赏,而写信练就的散文风格也很少有朋友可以与之媲美。

迪金森一生当中的惊人之举之一就是拒绝皈依宗教。诗人的童年正值马萨诸塞州西部各种宗教复兴运动风起云涌之时。群众大规模地皈依福音传教会,宣布效忠于全能的上帝。迪金森的家人陆续投入上帝的怀抱,但诗人拒绝入会,最能劝说她的嫂子在这件事情上也无法改变少女迪金森的初衷。她怀疑上帝,因为他嫉妒地把她挚爱的亲人和朋友一个一个地掠走。对于她来说,天堂就包含在周遭熟悉的环境中,在大自然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以及在对生命的思考中。还在蒙霍约克上学时,在学校强烈的宗教回归氛围中,她拒绝承认有罪,而被认为是无望挽救的一员。此举在当时需要惊人的勇气和主见。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她连续遭受失去亲人挚友的打击,使她不禁要问“永恒真的存在吗”。她的诗歌和信件表明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同上帝交流,对于她来说,关注自身即是到达永恒的途径。

迪金森一生当中的惊人之举之二就是拒绝发表她的作品。最初,年轻的她也憧憬着诗人的光环笼罩着她,这也是她给希金森写信的原因。可是,当希金森这位鼓励青年投稿者创新的人都不能接受她的诗歌时,并且看到自己发表的几首诗歌都未经她的同意被作了修改之后,她意识到保守的时代还不能认同她的诗歌,便坚决地放弃了一切发表的考虑。迪金森是一位懂得“放弃”这一生活艺术的诗人。她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放弃了好友兼名作家海伦·亨特·杰克逊(Helen Hunt Jackson)要她发表诗歌的执意请求(海伦·亨特·杰克逊是迪金森在世时唯一一个坚信迪金森是一个伟大诗人的人),同时也放弃了她深爱的洛德法官永恒的联姻之邀。

诗人留在身后的是令后人取之不竭的一笔丰厚的文学遗产。其妹拉维尼娅遵照遗嘱烧掉迪金森保存的信件后,发现在其卧室衣橱底层的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樱桃木盒,里面装有已装订成40个小册子的814首诗歌、准备装订的33首诗歌和无数的草稿。拉维尼娅决定出版它们。她把诗歌拿给嫂子苏(苏是迪金森生前好友,收到迪金森的信件和诗歌为最多),但苏把诗歌保留了两年,或许已经开始挑选,但无出版意向。拉维尼娅将其要回,请求梅宝·露蜜斯·托德(Mabel Loomis Todd,其兄奥斯丁的情人)编辑。梅宝是让迪金森诗歌得以面世的第一人。她的才情和热诚在推动迪金森诗歌面世中所起的作用没人可比。梅宝又游说希金森一同编辑。希金森一直怀疑迪金森诗歌被接受的可能性,所以对迪金森的诗歌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后来的读者及研究人员急于见到未经任何修改的迪金森诗歌。1955年,哈佛大学的江森教授(Thomas H.Johnson)经过大半生的努力,收集、整理、出版了包含1775首诗的三卷确定本诗集。从此,迪金森研究进入前所未有的阶段,诗人的地位也与日俱升,一跃成为美国文坛迄今为止最红的女诗人。

迪金森诗歌内容大致分为两类:对大自然的观察——苍蝇、老鼠、蛇、知更鸟、日出、日落、春、夏、秋、冬,对抽象事物的思考——死亡、生命、时间、永恒、爱情、悲哀、真理、美。从她对自然界现象所进行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迪金森是一位擅长描写小事物的大诗人,她把生活中最最普通的事以一种无人想过的方式表达出来,遂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在对抽象概念的探索上可以发现,迪金森关于死亡的诗歌最多,有500多首,其中包括对死亡的过程、死后的情形,以及死亡的意义的思考。

迪金森被西方著名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称为自但丁以来,除莎士比亚之外,最具原创性的诗人。迪金森的独创性扩大了诗歌的范畴。她超越了诗歌形式上的束缚,最著名的是她对标点符号的创造性使用。她在应使用传统标点符号诸如句号、逗号、分号、冒号的地方一概使用破折号,且破折号长短不等,并且有的向上倾斜,有的向下倾斜。另外,诗歌无题目,名词的首字母大写,在通常认为不该断行的地方断行。她对英诗韵律学的最大贡献在于她在意怎样在传统格律形式中探索获得新的效果的可能。迪金森用得最多的是赞美诗的韵格,还有人称其为歌谣韵格或普通韵格。不过她不拘泥于此,随意变化,以适应她的表达。她对于押韵也很自由,通常押的是半韵,或根本不押韵。其他诸如颠倒语法、省略语词、句意缺损、语义重复等都说明迪金森试图寻求和创造一种能够准确表达诗人情感的诗歌形式。而这些又是在她身后达半个世纪之久的现代主义所倡导的原则。她诗歌中对意象的运用,让20世纪意象派诗歌的发起者认为她就是他们的鼻祖。压缩的意象、相似意象的叠合、相反意象的并置,这些都是意象派诗歌所倡导的原则。迪金森今天所拥有的崇高的荣誉主要源于她对语言的这种惊人的掌握运用。她的诗凝练、空灵、清奇,让人耳目一新,为美国文学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她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影响正如她自己所说:

诗人点亮了明灯——

自己——死去——

他们点燃的灯芯——

若耀眼的光芒

如太阳般永存——

每个时代都将是一面透镜

不断扩散他们的

圆周——(P,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