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潜意识及人格结构理论
案例2-1
被压抑的潜意识
1969年的一个下午,8岁的苏珊·奈森前往加利福尼亚福斯特市看望一位邻居。途中她失踪了,2个月后,在附近的水库发现了她的尸体,验尸官断定苏珊死于头盖骨骨折。接着警方做了调查,但由于缺乏证据,无法继续深入,因此也没有找到杀人犯。20年后,被害者儿时的伙伴弗兰克林·利普斯科和女儿坐在洛杉矶的家里,突然弗兰克林·利普斯科回想起苏珊的死。
当时她看见一个男人对这个女孩进行了性攻击,然后用石块砸碎了她的脑袋。她还记起了那男人的样子——他正是自己的父亲乔治·弗兰克林。凭着女儿的证词,乔治·弗兰克林于1990年被推上了法庭,并被判谋杀罪。陪审团在聆听了证词之后确信:当时弗兰克林·利普斯科在案发现场,否则她不可能知道案件细节。
为什么记忆在20年后才浮现出来?检察官认为,由于这些记忆太痛苦,以至弗兰克林·利普斯科把它们压抑在无意识中。现在因为发现自己女儿和苏珊长相相似,激发了长期被压抑的记忆表象,并使之进入意识(Jerry M.Burger,2004)。
弗洛伊德经典精神分析人格理论最重要的发现是人的潜意识。人类存在潜意识的构想虽早已散见于东西方文学、艺术、哲学等多类作品中,但深入揭示潜意识的功能、影响,并建构与之匹配的研究方法和临床治疗体系的,弗洛伊德当属第一人。
(一)心理地形学模型
弗洛伊德在其理论建构的早期,以“心理地形学”(psychical topography)隐喻,将人的心理生活分成潜意识和意识两个层次,即人格的“二部结构”论。他强调人的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意识过程由潜意识过程衍生,意识又包括前意识。所以实际上他把人格结构解剖性地划分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层次。
潜意识是人格结构中最大、最有力的部分。虽然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并没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它对我们的一切行为都产生影响。它影响我们的感知、思维和行为,影响我们的兴趣、爱好和习惯,影响我们的职业、婚姻和健康等。在弗洛伊德看来,不存在任何自由意志的行为,有些行为表面上似乎出自我们的意识或自由意志,但实际上都是受潜意识力量所驱使的,它们只不过是潜意识过程的外部标志。有意识的心理现象往往是虚假的、表面的和象征性的,它们的真实原因和真正动机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之中。
(二)潜意识、前意识、意识
1.潜意识
潜意识(unconsciousness,Ucs),又称无意识。弗洛伊德把它定义为不曾在意识中出现的心理活动和曾是意识的但已受压抑的心理活动。这个部分的主要成分是原始的冲动和各种本能,通过种族遗传得到的人类早期经验及个人遗忘了的童年时期的经验和创伤性经验,不合伦理的各种欲望和情感等。
潜意识是人格结构的深层部分。人的每一种心理活动一开始都是潜意识的,潜意识能否发展成意识,取决于它上升过程中是否遇到阻力。阻止的过程就是压抑(repression),被压抑的内容就是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原型。
从现实生活的表面看,我们的各种观念、情感、梦或某个病理症状之间似乎并无联系,而事实上,这些心理活动之间在时间序列上是有联系的,只不过这些联系存在于人心理的潜意识层面,而不是在意识层面罢了。如果能深入潜意识层面看,症状表面的非连续性就不存在了,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也就会凸显出来。
虽然我们没有办法直接观察潜意识的心理活动,也不能把潜意识作为一个实物拿出来进行剖析,但潜意识的存在还是有迹可循的,它是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和手段得到分析和证明的。如自由联想,催眠,投射测验,释梦,分析口误、笔误及象征行为等,都是获取人的潜意识的方法和途径。
日常生活中,似乎许多行为的动机我们都可以说清,但弗洛伊德认为这些很容易被意识到的动机都是表层动机,通常这些行动背后的真正原因往往潜藏在人的潜意识中,是难以被察觉的,且人的潜意识动机大多与童年经历有关。
潜意识是人格结构中最有力的部分,它具有如下特征。
(1)无矛盾性。潜意识中的各种本能冲动和欲望拥挤在一起互不干扰。按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它们“置身于矛盾之外”,两种目标不一致的欲望可以同时活动而互不抵触。
(2)无时序性。时间先后关系是意识的一种特征而不是潜意识的特征。潜意识中的各种欲望没有任何时序的先后,也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
(3)无否定性。在潜意识中不存在任何否定、怀疑和不相信的成分。
(4)无现实性。潜意识与外部世界没有任何联系,潜意识过程按自身的强度和快乐原则进行,不管现实,只求满足。
(5)动力性。潜意识观念的能量远比前意识或意识观念的能量大,因而动力性更强。
2.前意识
前意识(pre-consciousness,Pcs):位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由那些虽不能即刻回想起来,但经过努力就可以进入意识领域的主观经验组成(黄希庭,2002)。
在弗洛伊德看来,意识和前意识两者虽有区别,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前意识的内容可以通过回忆进入意识中来,而意识中的内容当没有被注意时,也可以转入前意识中。因此,弗洛伊德把它们看成同一个系统,与潜意识系统相对应。
前意识的内容有两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有意识的知觉。一个人知觉到的观念只是暂时的,当注意的焦点转移到另一个观念时,有意识的知觉很快就转为前意识。这些容易在意识和前意识之间转换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负荷焦虑的。第二个来源是潜意识观念。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潜意识层的观念是能够以一种伪装的形式从机警的稽查者的监督下溜进前意识层的,如经过梦、口误或精心的防御伪装后蒙混过关,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容易发生。因为自我稽查者如果认出它们是潜意识的改装,焦虑就会被唤醒,最后的稽查者会把这些负荷着焦虑的意象压抑回潜意识。
3.意识
意识(consciousness,Cs):是人格的表层部分,它由人能随意想到、清楚觉察到的主观经验组成,是人们日常心理生活中唯一能直接触及的部分。意识在精神分析理论中扮演着次要的角色。
各种观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进入意识。第一个方向为知觉意识系统。这个系统面向外部世界,起着知觉外部刺激物的中介作用。换句话说,通过我们的感觉器官知觉到的对象,如果不具有明显的威胁,就可以进入意识。第二个方向为心理结构,包括前意识中无威胁的思想和有威胁但经过巧妙伪装后的潜意识意象。如前所述,潜意识意象可以通过乔装成没有威胁的要素滑过初级稽查者的监督而溜进前意识。进入前意识后,一旦它们躲过了最后的稽查者就可以进入意识的视域。
弗洛伊德曾将潜意识比作一个很大的前厅,不同族类的、精力旺盛的、声名狼藉的人在里面乱转,你推我搡,拼命找机会想挤进上面的小接待室(reception room)。但是在大厅和小接待室之间的门槛上站着一个机警的守门人,这个守门人通常用两种方法履行职责。第一种方法就是将不受欢迎的人直接拒之门外;第二种方法是把那些乔装打扮后已经偷偷溜进接待室的家伙重新遣送回去。这两种情况的结果是一样的,即阻止那些面目可怕、身份可疑的对象闯进帷幕(screen)后的小接待室(即意识层),干出一些出格的事来,如图2-2所示(傅文青,2007)。
(三)人格“冰山”结构
弗洛伊德非常强调潜意识在人格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认为潜意识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意识和前意识。为了说明潜意识的重要性,他借用了费希纳(Fechner,1801—1887)的冰山类比理论,认为人格就像漂浮在海面上的冰山。
冰山分为三层:最上层浮在水面上,我们能看见,它只占冰山的很小部分;紧挨着水面之下的那部分是中间层;冰山的最下层占了冰山的绝大部分,它支撑着整个冰山,是我们无法看见的。

图2-2 心理的层次——潜意识、前意识与意识的关系
与此对应的是人格的三个层面: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意识仅仅是人的精神活动中很小的部分,位于人格的表层;随海水飘荡沉浮的部分就是可以被唤醒也可以被淹没的前意识部分;而海面下巨大的冰山部分是人的潜意识层,是精神活动的主体,虽不为人所见,却主宰着人的心理和行为。
(四)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交互作用:人格心理结构论
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论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早期的“心理地形学”解剖了人格的二部静态结构模型,指出了潜意识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后期弗洛伊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正,提出了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组成的三部人格结构说,提出了新的人格成分,强调人格系统内部力量的交互作用及能量的动态平衡(见图2-3)。
1.本我
本我(id)又称伊底,是原始的、与生俱来的和非组织性的结构,它是人出生时人格的唯一成分,也是建立人格的基础。本我概念与二部人格结构说中的潜意识概念接近,但不完全等同。凡本我的内容必是潜意识的,但潜意识的内容未必是本我的。确切地说,它是指人的动物性,是人格中最难接近但又是最有力量的部分。

图2-3 人格的“三我”结构
本我完全由先天本能、原始欲望所组成,同人的肉体过程相联系,里比多(libido)是其主要能量。本我有与潜意识相似的三个特征。①非现实性。本我遵循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不与现实发生联系,只追求满足。新生婴儿可以被看做是不受自我、超我限制的一种本我的体现。他们不考虑是否可能和是否合适,一味追求本我需要的满足。②非逻辑性,可以让互不相容的观念并存。例如,一位妻子可能既有希望丈夫死亡的愿望,而同时又有和他亲热的欲求。③非伦理性。本我不做价值判断,不区分美丑、善恶,它超越伦理习俗的评判。总之,本我以非理性的方式工作,宣泄冲动,寻求满足,为人的整个心理活动提供能量。
2.自我
自我(ego)是人格结构中理智的、有组织的、现实取向的部分。它是个体成长过程中,伊底与环境不断相互作用时,靠近现实世界的那部分逐渐发展而形成的。
自我是后天从伊底中分化出来的。自我没有自己的能量,必须从伊底中汲取能量,所以它在本质上是依附于伊底的。自我遵循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它既要满足伊底的即刻要求,又要按照外界环境的要求行事。虽然它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伊底的本能,但它是理性的,审时度势的。为了理解自我与本我的关系,弗洛伊德作了一个比喻:本我像匹马,自我就像骑手,通常骑手控制着马行进的方向。
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决定着什么行为是合适的,哪些本我冲动可以满足及用什么方式满足。随着个体的发展,单靠自我的力量已经不能控制本我中的本能冲动,所以在幼儿期,超我开始从自我中分化出来。
3.超我
超我(super-ego)是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是人格中最文明、最有道德的部分。充分发展的超我是由良知和自我理想两部分内容构成,是儿童接受父母的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的结果。
由于儿童在很长时间内必须依赖父母生活,在父母物质与精神的奖励与惩罚中,为了赢得赞扬、逃避惩罚,儿童必须认同父母的要求与愿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人世界的道德规范及伦理准则就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逐渐内化成儿童自己的信条。此时,自我就分化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执行的自我,即自我本身;另一部分是监督的自我,即超我。
超我遵循道德原则(moral principle),其功能是监督自我去限制本我的本能冲动,通过说服自我以道德目的替代现实目的并力求至善,使人变成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从而达到控制和引导本能冲动的目的。
正常发展的超我通过自我的压抑过程发挥其调控性冲动和攻击冲动的作用。它自己不能产生压抑,而是命令自我进行压抑。超我严密地监视着自我,判断自我的行动和意图。当自我违背超我的道德标准行动或打算行动之时,就会有内疚感。如果自我不能达到超我提出的完善标准,就会产生自卑感。充分发展的超我有良知(conscience)和自我理想(ego ideal)两部分,内疚感是良知的产物,自卑感则来自自我理想。
(五)本我、自我、超我的冲突与平衡
本我、自我和超我是三种不同的人格力量,人的思想与行为都不是某一单方面力量决定的,而是人格内部三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由于本我和超我的作用力截然相反,他们遵循不同的原则,满足不同的要求,追求不同的目的,所以,如果没有稳定而强大的自我来依据现实情况进行调停,就必然形成冲突,引发焦虑,重者则出现人格分裂甚至人格解体。
例如,你正在快餐店里排队买快餐,前面男士的钱包里的100元钱掉落在地上。
本我:“拾起来,是你的了!如果有人争抢,揍他。”(快乐原则)
超我:“不能据为己有,这样很丑陋,把钱拾起来还给人家!”(道德原则)
自我:“这100元钱可以解决我一周的生活费!可以买件新衣裳!那位男士发现自己丢了钱吗?其他人看见地上的钱了吗?我据为己有会遭嘲笑吗?”(现实原则)
三种人格力量保持平衡,是当事人快速抉择、合理反应的前提。如果当事人本我力量太大、超我力量太强及现实困扰太多,自我就难免会陷入无法取舍的困境。
现实生活中,人格力量在人格结构中轻重配比不平衡的个案并不鲜见。三种人格力量的不同组合,决定了人的精神面貌和心理健康水平(见图2-4,傅文清,2007)。
第一类人,强大的本我统治着软弱的自我和不成熟的超我。本我持续不断地要求主人没有原则地满足自己,而不顾现实条件及社会道德的约束。
第二类人,强大的超我严厉压制着躁动的本我,软弱的自我背负羞愧感或自责感生活,主人常常反思自己的渺小与不完美,为自己的无能、无助而焦虑。

图2-4 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关系
第三类人,强大的自我不给追求唯乐的本我或追求至善的超我掌管人格的机会,它灵活驾驭三种力量,现实而有弹性地生活。表现出健康自信的精神面貌。
在健康人格形成过程中,自我负有重要的使命。如果自我稳定而强大,当事人就能在冲突情境中,权衡利弊得失,作出合理选择,保证人格结构内部迅速形成动态平衡。如果自我能量虚弱,不能协调处理超我和本我强烈的互相抵触的要求,那主人就会经受焦虑的折磨。要缓解这种折磨,自我需要动用各种防御机制来予以解脱。因此,如果自我防御失败,人就会陷入神经症的困扰中。
拓展阅读
从动力学的观点来研究人格的结构是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19世纪中叶,德国科学家赫尔姆霍兹(Helmholtz,1821—1894)提出了能量守恒定理。这个定理说明:“能”实际上是一个量,它可以转换形式,但不可以被消灭;当能在一个系统的某部分中消失时,它就一定会在该系统的其他地方出现。能量守恒定理的提出,使科学家们对人的看法有了改变,出现了所谓动力生理学。这种学说认为,生命机体也是一个动力系统,同样服从化学和物理的反应规律。弗洛伊德接受了这种新的观念,并把它引入心理学,认为动力学规律不仅适用于人的躯体,同样也适用于人格,他认为人的一切精神活动都是心理能在人格系统中的作用所致。弗洛伊德的动力心理学便是研究人格中能量的转换与改变。弗洛伊德的动力心理学的基本前提是:人体是一个复杂的能量系统,其中操纵人格三部分结构运转和作用的能叫“心理能”。在弗洛伊德看来,人格可以获得的能量是一定的,人格中某一系统获得能量后,就意味着其他系统已丧失能量。一个人有坚强的自我,其本我和超我就势必虚弱。人格的动力状态是由能量在整个人格中的不同分布形态决定的,而一个人的行为则取决于其所具有的动力状态。如果大部分能量被超我控制,他的行为就注重道德;如果大部分能量被自我所支配,他的行为就注重现实;如果能量还停留在本我,他的行为就具有冲动性。一个人想干什么和要干什么,一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毫无例外地取决于能量在其人格结构系统中的分布情况。弗洛伊德认为,一切作用于人格的能都来自本能。本能作为一定量的心理能,是整个人格结构系统的动力基础(Hergenhahn,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