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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人的巴蜀情怀/
1.2.1.3 (三)居父丧期

(三)居父丧期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9月,苏洵在京城完成《礼书》的修订,因长期积劳成疾而卧病不起,到治平三年4月与世长辞。6月苏轼兄弟护父亲灵柩离开京城,从汴入淮、沿江而上,返回四川。治平四年(1067年)10月,苏轼兄弟葬父亲苏洵于眉州彭山安镇可龙里老翁井侧。苏轼遵照父亲的遗训将在治平二年(1065年)病逝的妻子王弗的遗体也一并葬在公婆坟墓的附近。

在苏轼居父丧期间,他的生活事迹因资料的欠缺我们已很难得知。但在《苏轼文集》中我们可以得知苏轼在居丧期间,应宝月大师惟简之请,作了《中和相胜院记》。

此外熙宁元年(1068年)10月26日苏轼作了一篇《四菩萨阁记》,在此篇文章中苏轼记叙了在居父丧期满后去大慈寺拜访惟简法师,惟简法师劝苏轼将父亲苏洵生前十分喜欢的四菩萨像捐舍给大慈寺,苏轼起初很是不舍,后来在惟简法师“以身守之。吾眼可霍,吾足可斫,吾画不可夺”的许诺下才答应捐出四菩萨像。后来惟简法师“以钱百万度为大阁以藏之,且画先君像其上”。苏轼也捐钱二十分之一。(《文集》卷十二)

熙宁元年12月,苏轼兄弟离家返京,将家中的坟垅田宅,洒扫吊祭等事都委托给堂兄苏子明管理。亲朋王淮奇、蔡子华等均来送行,苏轼后来在《寄蔡子华》诗中写道:“故人送我东来时,手栽荔子待我归。荔子已丹吾发白,犹作江南未归客。”(《诗集》卷三十一)这是苏轼兄弟第三次出川,也是他们最后一次返川和离川,从此他们再也没能回过家乡。

从以上对苏轼在家乡的三个时期的生活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中国古代传统守孝的礼节要求,在尊亲去世的守孝期间,在家守丧,不能办理外事,而且在服丧期满之前要停止娱乐和交际,表示哀悼。所以,苏轼在故乡生活的后两个时期留下的文字资料很少,我们已经很难知道苏轼在那时的详细生活。而苏轼在故乡生活的第一个时期的资料相对较多,我们可以窥探到他青少年时期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教育,以及他的漫游生活。

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奠定了苏轼博大的人生思想的基础,而青少年时期喜好自然的野性与居母丧期间在眉山、青神等地与朋友的交游,陶冶了苏轼的审美趣味,培养了他对大自然美景的乐趣,使得苏轼在以后的人生中,虽然屡遭贬谪,但都能很快地适应异地的生活,为他乡的山水美景所吸引,以至于晚年他被贬谪到荒远的蛮貊之邦岭南时,仍能高唱“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食荔枝二首》,《诗集》卷四十)的旷达之音。可以说,在故乡的生活经历是苏轼巴蜀情怀的心理基因,因为故乡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这里有他青少年时期的足迹,有他祖父、父母、妻子的莹冢,有他的魂牵梦绕的根脉。马斗成在《宋代眉山苏氏家族研究》中就曾说:“感谢眉地几百年来的尚古文风,感谢眉山苏氏先祖重教重学传统,感谢苏洵几十年的艰苦探索与悉心教子,更感谢古文革新运动的锐意发展,造就了三苏文章擅天下的局面。”[44]苏轼能够在宋代文坛乃至整个中国文化史上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位置,其根本的源流就在他的故乡。正如唐瑛在《苏轼咏嘉州诗研究》中所说:“对于那些少时在彼,稍长即离开它去闯荡天涯的人来说,家乡的景物、风情,似乎是诸如苏轼等杰出的诗人作家们永远得以滋养的母体。”[45]青少年时期的巴蜀生活已经溶入苏轼的内心深处,成为滋养他精神世界的养料,巴蜀之忆也成为他文学创作的一大源泉与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