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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学
1.17.2 第二节 综合自然区划

第二节 综合自然区划

自然区划是以地域分异规律为理论基础,划分地球表面自然区域的方法,它是根据地域内部差异性,把不同的地段加以区分,把相似的部分加以合并,组成一个单元,确定单元界线,然后根据区域的从属关系建立一个区域的等级系统。自然地域的划分和合并是对地表自然界空间层次和有序性的“刻画”过程。无论是划分还是合并,都以地表自然地域体系的空间规律和有序性为依据,并且分别由相应的分异或集聚形式来体现。自然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自然区划,其对象是自然综合体;另一类是部门自然区划,区划对象是某个自然地理要素,如气候区划、水文区划、土壤区划、地貌区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