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权意识”下的当代女性悲剧——迟子建小说《河柳图》中程锦蓝命运解读
摘要:迟子建在小说《河柳图》中,以极其敏锐的眼光和独特的女性视角,展示了女主人公程锦蓝的人生轨迹。作为传统女性,“男尊女卑”思想和“男权主义”严重地影响着她;“依附人格”和“贞节观”在她的身上沿袭;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念也是导致她丧失自我的重要因素。程锦蓝的情感、婚姻悲剧是男权意识的悲剧,是传统婚姻观念的悲剧。
关键词:男权意识;当代女性;悲剧;
迟子建的小说《河柳图》勾画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条由美丽滑向黯淡的人生下滑线,讲述了短短一年间,女主人公程锦蓝如何由一个“长发飘飘、衣着典雅的女教师”变成了“梳着短发、穿着红袄绿裤”说话高声大嗓的粗俗妇人。在她外形变化之时,内在的情感追求也发生了极大变化:原先对总搓脚、放屁、说粗话的后夫感到厌倦,后来反而渴望投入他的怀抱,甚至为了他去干砸玻璃、骂大街这些有失身份的事情。可见,她已经从一位优雅的女教师滑落到了世俗女性的地位上。通过《河柳图》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人生之无定,惋惜美丽之易逝,究其原因,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男权意识”使女性的主体性丧失,而正是这种丧失导演了女性的人生悲剧。
毫无疑问,程锦蓝的一生是个悲剧,是婚姻和情感的悲剧,更是一种社会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在中国婚姻家庭中还不断上演着,它的导演则是无处不在的“男权意识”。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婚姻观念和“男权意识”对女性起着极大的束缚作用,如果不遵守这种观念与规则,必然会让你委屈一生;照着观念与规则生活,自己就毫无自由,甚至丧失自我,也委屈一生。因此,在传统思想与婚姻观念下,女性毫无选择。下面就程锦蓝的婚姻和情感悲剧进行分析,探讨男权意识与婚姻观念在当代生活中是如何导演女性的悲剧命运的。
一、“男尊女卑”思想和男权主义
东汉学者班昭著《女诫》七篇系统地阐述了男尊女卑观念、夫为妻纲及三从四德、四德之仪,从此男尊女卑观念深入全社会。《列子·天瑞》中又有:“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在传统社会里,由于生产方式、社会伦理等因素,男子地位高,妇女地位卑下,一系列不平等的封建礼教给妇女带来深重的压迫,并且这一观念根深蒂固于国人心中,因此造就了许多悲剧,悲剧一直延伸,并无止境地发展。
1.传统社会中的“男尊女卑”思想
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妇女社会极为低下,以男性作为宗法社会的中心本位,有一种最不能让人接受的不平等观念存在,即妇人“非人”。女人被视为与男子在人格、地位、尊严、权力上不一样的人,被排在“非人”的处境。其次,根据中国文字的寓意,“男”由“田”与“力”构成,“田”代表生产关系,“力”代表生产力,男性拥有了生产力及生产关系,便自然而然地成为社会的主宰;拥有了生产力及生产关系,便有了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由此使男性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
其实,女性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与男性有不一样的命运,注定了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遭歧视、受压制、卑于人。《诗经·小雅·斯干》中有如此一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锡,载弄之瓦”。可见,女人地位的不平等是与生俱来的,女人的卑弱与顺从,也是被宗法社会所规定、所建构,被封建礼教打造所形成的。
社会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如今已进入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可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的文化遗存至今还在当代社会发生着影响。在迟子建的《河柳图》中,程锦蓝与李牧青和裴绍发不同,她是女性,社会所赋予她与男性不一样的地位和权利。她曾有美好的爱情,曾有幸福的家庭,但是这一切都在一年前丈夫去了上海后化为泡影:李牧青作为名牌师范大学毕业生,因不堪忍受学校拖欠教师工资,只身去上海找工作。此时,李牧青的离开是对更好生活的追求,更确切地说是去寻找让自己的男性主体地位得以充分体现的地方。经过努力,他取得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也就意味着他重新获得了经济地位和以经济地位为基础的男性主体地位,在这一轮的经济危机中,以程锦蓝的失败而告终,她继续面临经济危机,而且被李牧青所代表的男权中心所放逐。她未走出家庭去寻找自己的地位,而是默默等待,其实也是受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思想的影响。
综上,我们看出: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女性比男性更多一份艰难。
2.夫妻关系中的男尊女卑思想
在中国传统封建婚姻下,作为“人伦之始”的“夫妇之道”是不平等的,有严格的等级关系和尊卑规定,即:夫者妻之天。男性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女性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婚姻受到严格等级观念的影响,始终不能当家做主,所谓的“夫妇之道”是完全泯灭了女性自我而以男性为中心的事夫之道,这也是由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的。
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结构是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小农经济,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男子是主要的劳动力,女子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因此产生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男性承担着组织生产、安排生产的职责,造成男子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明显高于女子。因此,要求男性拥有无可争议的权利和地位,妻子要服从丈夫的领导和指挥,处于被指挥、被支配的地位。儒家文化也宣扬“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明确表达了家庭关系中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不平等思想,女子没有社会职责,只有家庭角色,“夫受命于朝,妻受命于家”[1],女子在家庭中的主要任务是生育,这是影响终身、影响家族传承的大事。
围绕此,婚姻具有非常神圣的意义,也形成了一整套独特而严密的传统婚姻文化与社会准则,而这种文化在无形中又形成了许多针对女性的规束,使女性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传统习俗、社会伦理的种种制约,从而成为别人所需要的女人,也导致了女性忽视自我、迷失自我,由此埋下悲剧的隐患和祸根。
《河柳图》这篇小说讲的就是程锦蓝如何在社会、家庭的压力下被放逐、被压抑,一步步走向传统文化为女性早已预设好的“既定角色”,最后完全丧失自我的整个过程。
程锦蓝被前夫李牧青抛弃,嫁给了林源镇的富人,开始了她新的生活。殊不知,新生活的开始也是被约束、被改造的开始,在她的家庭里,裴绍发作为一家之主,靠着他的聪明头脑掌握着经济地位,也掌握着绝对权威,因此,她的思想、情感、情调都不得不给生存让路,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遵循着社会准则。在程锦蓝批改作业时,裴绍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批那个作业又不值钱,批它有个屁用”,在这样的男性权威下,在传统的男权阴影下,“一年下来,程锦蓝就不再是那个长发飘飘、衣着典雅的女教师了。她梳着短发,穿着红袄绿裤,就连说话语调也不像先前那样悄声慢语了,在课堂上讲课时声音非常粗犷”[2]。连情感也变了,对那个总搓脚、哼小曲、放屁、说粗话的后夫的厌恶感荡然无存,反而渴望投入他的怀抱,甚至为了裴绍发去砸玻璃、骂大街。别人用几十年,而程锦蓝这个不平庸的女子,短短一年间就由典雅别致变得粗俗不堪,甚至可怕,并丧失了自我。小说以河柳被裴绍发割掉编筐作结,象征着程锦蓝最后一块精神家园的丧失,让人感到淡淡的苦涩与忧伤。毕竟,这是程锦蓝所葆有的最后一块领地,是她向往美好的唯一精神寄托,是对逝去年华的祭奠,这是她人生悲剧的顶点。
漫长的婚姻家庭生活将程锦蓝一步步改造成了社会期望中所谓的“合格”女性,原本典雅别致的女教师适应了非人的规束与要求,变得粗俗不堪。看似很平常的一幕,却正是女性最大的悲剧,推而思之,正是女性在传统婚姻下听任命运摆布的象征;正是在男性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重压下,女性自我意识逐渐丧失的表现。
二、传统“贞节观”在妇女身上的沿袭
在传统社会,男性不仅可以三妻四妾,甚至宿花问柳也无任何道德压力,却严格规定着女性从一而终,守节明志。这一规定扼杀了无数女性的青春和幸福。更可怕的是它内化为女性自觉的道德追求,一直以来就有“烈女不二嫁”之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夫者天也;天者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3]因此,丈夫要求妻子对自己绝对忠诚,要求妻子从一而终。
程锦蓝已属新女性,已脱离了传统社会,封建传统道德要求已不是很严格,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很难颠覆,“贞节观”在男性心里始终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程锦蓝与李牧青婚姻失败后,嫁给了林源镇的富人裴绍发,她违反了“贞节观”中的从一而终,因此也造就了她的悲剧命运。
文中裴绍发曾兴味索然地向程锦蓝抱怨,说:“睡别人睡过了的女人,总有用别人使过的水洗澡的感觉,浊得很。”并且裴绍发总觉得程锦蓝不如张桂芝好,他曾说:“莺莺她妈宰鸡,总是一刀就宰利索。”因此,他不会与程锦蓝心与心交流,传统婚姻观念下的男女不平等与贞节观,使程锦蓝与裴绍发难以像原配夫妻那样建构家庭的和谐,他们的家庭像一台组装的机器,运行时常发生故障。有时这故障是人的因素,有时是鬼的因素,还有时是河柳的因素。
二为人妇的程锦蓝必须阻止家庭这台机器发生故障,并由此维持家庭和睦,而这个家庭的和睦必须以“牺牲”为前提、为代价。因此,程锦蓝“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后夫裴绍发对她的掠夺:她的个人爱好、审美习惯,她的孩子的姓氏、她的自我。
三、女性自身长期以来形成的“依附人格”
在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中,男女地位是不平等的,女性往往成为男性的附庸,由于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夫贵妻荣”的传统观念影响,中国女人往往可以为自己男人的经济、地位甘愿作出牺牲,从而导致女性忽视自我、迷失自我。由此埋下婚姻危机的隐患,也因此造就悲剧命运。
儒家经典《礼记》指出:“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中可以看出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奴役权力,规定了女性对男性的服从和依附地位。“男子无妻家无主,女子无夫房无梁”[4],妻子没了丈夫,就会断了经济来源,正如房子没有后梁便会倒塌。因此,在中国,女性往往形成“依附人格”,女性需要或者愿意依附于男子。
程锦蓝一步步放弃自我而认同粗俗,自尊与自我被逼得无路可退,她不顾感情,择富而嫁,显然是有“依赖男性”的传统婚姻观念,虽然说爱情必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是以男女平等为前提的,否则,女性所拥有的知识、情操以及一切精神文明都将在财富面前失色。程锦蓝也是如此,她的理想、情感在裴绍发的财富面前失落价值。传统女性的“依附人格”,必然使女性跌落至从属地位,无论她多么顽强地步步退守,也必跌落至无可退守。
在男权社会下,婚姻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只是一种交换,女人们很少去谈所谓的爱情,只有通过婚姻来获得所谓的一切。程锦蓝第一次婚姻失败时,她是坚强的,她未纠缠李牧青,并且拒绝了他的生活费,但是在生活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失去了支撑她的精神支柱,并且没有经济来源,她必须找到新的支柱。这时的程锦蓝也在遵守着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唯有男性才能依靠的观念,也顺从着男性至上的社会,她认识到女人的幸福与人生价值要通过男人才能实现,男性权威的默认造成了女性的悲剧命运。
通过程锦蓝,我们看到: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女性,在以男性为核心的思想文化的重重束缚与重压下,也无力摆脱自己的悲剧命运,只能作为客体经受着男性的改造。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观念的影响
“‘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基本点,中国人追求和谐,追求自然与人、天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中国文化的这一特性造就了中国人融洽自然,‘当下即是’的人格,使中国人产生浑厚、圆化、与物无争的和平个性。”[5]通过以上话语,我们就不难理解程锦蓝的自我丧失过程与悲剧。
其次,迟子建在她的随笔《我伴我走》中也说过,上帝制造了两种人,男人和女人,他们间的关系如太阳和月亮,只有相依相偎才能维系这个世界,他们谁也代替不了谁,只有和谐,才能使这个世界维系平衡状态。程锦蓝正是受这种文化的影响,处处维系着家庭的和谐,从而丧失了自我,为自己的悲剧命运埋下隐患。
在他们的婚姻生活过程中,裴绍发忌讳程锦蓝与李牧青生活时留下来的衣裳,但他并未以“大丈夫”自居,以命令口吻限制程锦蓝穿,而是用各种委婉的办法,如:说看见程穿杏黄色衣服就胃疼,并且“无意”烧坏她的裙子,还进城为程锦蓝买了两大包衣裳,这些足以看出裴对程还是有一些尊重的;裴绍发不喜欢程锦蓝长发飘飘,未直截了当让程锦蓝去剪发,而以“不朴素和精灵”为由;裴绍发想让李程爱改姓“裴”,采用“贿赂”李程爱的方法;裴绍发不想让程锦蓝去看她和李牧青的爱情见证——河柳,他没有像一个粗人一样乱吃醋、发脾气,而是借口剪掉河柳编柳筐,借口用来盛香瓜和灯笼果。以上种种,足以看出裴绍发虽然掠夺了程锦蓝的一切,但他仍然维持着整个家庭的和谐,程锦蓝不照办就无路可走,如果采用反抗的方式,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僵局。因此,程锦蓝用牺牲自我的方式换取了家庭的和谐,也因此而造就了自己的悲剧命运。
五、结语
程锦蓝的一生经历了两次婚姻,传统婚姻观念没有放松对她的改造,一生以悲剧收场,阴阳本是和谐的,和谐才最美丽,但男女并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与平等。
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西蒙·波伏娃说,女性第二性。男女平等似乎只是个美丽的神话。程锦蓝也是如此,传统社会中的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思想深深地影响着她,“贞节观”也困扰着她,“男权意识”无时无刻不教育着她,使她丧失自我,本性受到压抑而委屈,在这样一种文化形态的熏陶和浸染下,使她完全采取了默认和屈从的态度,不得不对现实妥协、退让来换取生活的平静,以致牺牲自我追求、放弃自我尊严,丧失自我。
程锦蓝的悲剧是人生琐碎的纠葛,是平凡现象的动静,这悲剧不呐喊,不呻吟,只是沉默;程锦蓝的悲剧,是“男权意识”的悲剧,是传统婚姻观念的悲剧。
参考文献:
[1]礼记·内则[M].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1463.
[2]迟子建.河柳图[M].2000年小说排行榜[C].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739.
[3]班昭.女诫[M].后汉书·列女传.中华书局,1965.2788.
[4]于琨奇,花菊香.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文化[M].科学出版社,1999.139.
[5]王瑞华.殖民与先锋:中国痛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