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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交往及其走向
1.5.2.1 (一)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一)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件事物,不同文化之间具有差异性,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差异并不一定构成冲突,差异只是“没有激化的矛盾”,[20]只有当具有差异的事物进入到一定的关系中时才有可能激化矛盾而引发冲突。这意味着,不同文化只有在交往的实践中,才有可能产生文化冲突。然而,在文化交往的过程中,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全方位的,也是异常复杂的,既多种多样又涉及方方面面,以至于无法用任何确定的标准将其尽揽其中。交往过程中的多极文化主体在面对彼此之间如此众多的差异时,每一个差异都有可能成为文化冲突的原因。但是,在可能造成文化冲突的众多差异中,却只有不同文化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才会促使文化冲突变得不可调和。可以说,文化价值观是文化交往实践中的主要“冲突地带”。在全球化这一历史的横截面上,文化交往是如此的深入,这正是为什么要从文化价值观的层面上来解析文化冲突的基本原因。

文化价值观主要体现的是一个共同体(主要是民族共同体)的文化精神,是该共同体成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而形成的稳定的、持久的对宇宙、社会与自我的总体性看法,从根本上说,是对该共同体成员的生命存在和意义的根本态度。任何文化都有自己独特的对人的生命存在和意义的根本态度,这是每一个文化体系的核心与灵魂,是文化之间得以区别开来的内在依据和标志。在同一个文化体系中,文化的各要素之间、文化的各种表现形式之间不论看起来有多么大的差异,实际上都有一种文化精神、一定的文化价值观念贯穿其中,它们之间有一种统一的必然联系。菲利普·巴格比认为,“正是观念和价值,为文化间的差异提供了基础。就是在观念和价值的领域中,我们于地方共同体群的文化里发现了最广泛的同一性,于不同群体的文化间发现了最尖锐的差异性,恰恰因为不同文化规则体之间最尖锐的差异在社会结合这一层面上发生,所以我们就在这一层面上来分辨文化实体。”[21]对于一个文化体系来说,文化价值观就好像决定物种进化演变的基因一样,决定着自身文化的发展路向及其形态。哪怕在文化交往中受到他文化的影响而生发新的文化因子也不会轻易地超出文化价值观念体系所允许的范围。这正是有些文化在大量吸收他文化因子之后反而变得更具个性与特色的原因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全球化进程中普遍建立的文化交往为人类多样性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然而,文化价值观是每个文化体系的“禁区”,任何外来文化的触角只要进入这个领域,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响。在深入的文化交往不同文化之间的每一次相遇都直面彼此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文化冲突一触即发。文化价值观念的差异何以引起如此紧张的交往关系甚至是激烈的文化冲突呢?究其原因,在于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蕴含着的不同的深刻内涵。

首先,文化价值观体现的是文化主体(即民族共同体)的民族性格。民族性格是民族共同体共同的心理素质,产生于民族成员在共同地域与自然之间所发生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中,体现的是特定共同体对塑造特定文化价值体系所具有的“基因”效应。黑格尔认为,“这地方的自然类型和生长在这土地上的人民的类型和性格有着密切的联系。”[22]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发育、成长于以河谷为主体的地貌结构中。这样的地理环境造就了中华民族不同于海洋民族(如古希腊、罗马人)、也不同于游牧民族(如古代阿拉伯人)的参天地、赞化育的平和、从容、达观的民族性格取向。作为西方文化摇篮地的古希腊,濒临宽阔的爱奥尼亚海洋,大海的汹涌澎湃与风和日丽塑成了希腊人那种理性、成熟、开放的性格气质,进而表现为一种清晰、庄重、理性、在有限之中体现和谐的“阿波罗精神”。在这里,共同体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文化价值观的形成的重大意义仅在于文化价值观的产生这一关口上。当民族性格特征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积淀、成型并形成一定的民族精神而千年一脉地传承下去时,共同体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对文化价值观念的意义越来越不明显。到了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共同地域的概念已经变得含混不清,共同体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对于文化价值观念生成的影响已是微乎其微,反而经过几千年风雨磨砺而传承下来的不同民族性格及民族精神对这一关系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在不同民族性格的基础之上,不同文化价值观深刻影响着不同文化主体对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人是在与自然的关系中认识世界的,“世界是什么样”与“人们需要的世界是什么样”是人们实践的两个基本原则,包括人们对与自身生存相关的现实生活状态的认同,以及在认同前提下对现实生活状态的一种超越,指向人们心中的理想世界。很显然,在共同体生产实践活动中对“世界是什么样”的认识规定着人们活动的大致方向。如在河谷平原的摇篮中孕育的中华民族在跨入文明时代时选择了一条不同于海洋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发展道路,即“以农业经济作为建设文明的基点,最终演进为一种高度发达、极端成熟的以农为本的文化形态”。[23]这种社会发展道路自然而然地把“男耕女织”作为现实生活的理想追求,并期望达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与“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审美境界。然而,当这种世外桃源般的田园式的封闭型社会发展道路遭遇到开放的现代性社会发展道路的冲击时,它们之间的冲突就在所难免了。社会发展道路上所体现的这种文化冲突在相对封闭的前现代社会中并不十分明显,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压缩的世界使得它日渐凸显为最主要的冲突之一。如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伊斯兰国家与非伊斯兰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因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道路所致,因为每一个文化主体在通向未来的道路上通常都把自己的选择看作是最符合人的需要从而也是最正确的。

再次,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体现着不同民族共同体相异的进步观以及不同民族共同体追寻自由的不同方式。进步观是文化主体对未来的一种构想与展望,在时间特性上是指向未来的。但是,这种构想与展望的活动场所和作用对象却是当下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因为共同体成员共同建构与认同的进步观具有规范现实的社会生活以便在社会生活中现实化的力量。进步观作为文化主体所拥有的社会理想与价值追求,在空间特性上具有普遍性。但是,这种社会理想与价值追求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对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处理却是大异其趣。有的文化体系把进步的准则定位于功用的价值上,侧重于人对自然征服与利用的不断突破,而有的文化体系把进步的准则定位于超功利的非工具化层面上,侧重于对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不断完善。如中国传统社会主要奉行儒家文化体系的“重义轻利”,特别注重在人与人及人与自身关系上的突破,崇尚“修身”以“成仁”,追求“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以至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禁欲主义大行其道。当这种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进步观遭遇到崇尚技术理性、以征服自然来体现进步的文化观念时,展开了一场殊死的搏斗。虽然“修齐治平”的进步观土崩瓦解了,但崇尚技术理性、以征服自然来体现进步的文化观也并未取得最终的胜利。就侧重于征服自然的工业文明的进步观而言,其根本的标志是实现人对自然的全面统治,使人在自然面前获得较大的自由和比较彻底的解放。但是,“工业社会最发达的地区始终如一地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使技术合理性完善化的趋势,一是在已确立的制度内加紧遏制这一趋势的种种努力。发达工业文明的内在矛盾正在于此:其不合理成分存在于其合理性之中。这就是它的各种成就的标志。掌握了科学和技术的工业社会之所以组织起来,是为了更有效地统治人和自然,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其资源。当这些成功的努力打开了人类实现的新向度时,它就变得不合理了。”[24]这种不合理性就是对人与人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忽视。弗罗姆认为,工业文明给人在自然面前带来较大程度的自由,但与这种自由相伴随的却是巨大的不自由,因为资本控制人们的生活与命运,人成为征服与统治自然的工具。所以,尽管人在自然面前自由了,“但这也意味着:他是孤独的,他被隔离了,他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他没有文艺复兴时代资本家所拥有的财富和权力,也已失去了与人及宇宙的统一感,于是他被一种个人无可救药、一无所有的感觉所笼罩。天堂永远了失去了,个人孤苦伶仃地活着,孤零零地面对这个世界,就像一个陌生人被抛入漫无边际和危险的世界一样。新的自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深深的不安全、无力量、怀疑、孤独和忧虑感”。[25]人坠入异化的深渊。由此可见,对进步的追寻如果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向度的话,那么这种进步观本身也有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所以,现阶段日益加强的全球化所引起的各种矛盾与冲突,折射出西方现代性文化所追求的事业的局限性。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人类历史证明,不管有多少文化形式企图一统天下,其结果都注定是要落空的。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始终存在。正是文化之间差异的存在,才有人类文化景观的壮丽与华美,才使人类存在具有丰富性。然而,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深入的文化交往活动使得文化之间的差异直接地呈现为文化体系的核心——文化价值观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如此的不可通约,以至于交往中的文化都有意识的排斥与否定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若文化主体之间还存在着显著的经济与政治上的差异与矛盾,那么文化之间的对立就有可能被放大,引起比较剧烈的冲突。可见,文化冲突不是仅仅与文化价值观的差异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