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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视阈下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1.2.3.1 一、“人文发展”以人为本

一、“人文发展”以人为本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人类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以说,发展既给人类带来了前人无法想象的物质财富,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灾难。发展所带来的一切使人们不得不深刻地反思发展问题。人们在困惑之余思考发展的价值问题。传统发展观“是以‘发展是天然合理的’这样一个哲学信念为前提,所关注的只是‘如何发展得更快’、‘如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对于‘为什么发展’和‘怎样的发展才是最好的发展’这样一些目的论、价值观的重要问题却缺乏应有的关心。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所指出的那样,在传统发展观的支配下,虽然人们在解决‘如何’一类问题方面相当成功,使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但与此同时,对‘为什么’这种具有价值含义的问题却变得越来越模糊起来,迷失了发展的方向”[3]。因此,正如西尔斯所指出的:“在讨论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时,我们必须驱散笼罩在‘发展’一词周围的迷雾,并更准确地界定它的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设计出富有意义的目标或指标,从而有助于改进国内或国际政策。出发点是,我们不能回避那些实证主义者轻蔑地称作‘价值判断’的问题。‘发展’必然是个规范性的概念,几乎同改进是同义词。如果佯装不知,则正好隐瞒自己的价值判断。”[4]

“人文发展”观把人置于全部发展问题的中心,就是对发展问题作出的价值判断。把人置于发展问题的中心,不是一般的“人本主义”,更不是“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在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就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主体,人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目的的本身,人的价值就体现在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中,体现在人的本质的实现中,以人为中心的最高价值就是人的自由的实现,也就是人的本质的实现。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说,发展是人的发展,是“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发展,发展必须着眼于人和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