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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视阈下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1.2.1 第一章 发展观的演变

第一章 发展观的演变

“发展”(development)概念源于欧洲,最初用于生物学。后来,逐渐引入社会科学领域。早期的社会发展研究,如同其他关于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社会现象的研究一样,都是以统一的形式包容于“大哲学”之中。1838年,奥古斯特·孔德提出社会学这一新的学科概念,由此产生了以社会进化论为特征、以新的社会学范畴和以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的社会发展理论[1]。在社会发展理论中,“发展”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往往与“进步”、“增长”、“变迁”等具有相近的含义。现代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基本都有本学科的“发展”概念和范畴,如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科技发展等。而且,进而还形成了专门研究“发展”的学问,即发展学。

一般所说的发展观,主要是从社会学意义上说的,就是人们关于社会发展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是指导人们观察、思考、解决重大社会问题并自觉进行社会发展实践的基本原则。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不同,人们的社会价值追求不同,对社会发展的理解也就不同,对发展也就有了不同的解释,所以发展思想史上就有了多种学派理论纷争和新陈代谢的发展观演进过程。发展观演进的基本走向是:从单向度发展到全面发展,从无限发展到有限发展,从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发展,从着重当代人的眼前发展到考虑永续性的可持续发展,从研究西方本身的发展到研究非西方国家的发展、再到研究不分东西方的一般意义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