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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镜头前的表演
1.6.1 第一节 光线的性质简介

第一节 光线的性质简介

如果你坚持并认定自己将来要以影视表演为职业,那么“光”将是伴随你职场生活中形影不离的重要“伙伴”,你在银、屏幕上出现的一切身影都和它有着不解之缘。

“光”对影视制作来说,已经不能用“重要”、“十分重要”、“至关重要”等语言来强调。如果影视制作没有“光”就像天空没有了太阳,将伸手不见五指,自然界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人们如盲人一样看不见世间的一切。没有光,影视绝无任何表现可言,银、屏幕一片黑暗,影视的一切均化为乌有。

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光就没有影视的一切。

影视的视觉影像是由摄影师(摄像师)操作手中的摄影机(摄像机)将演员表演的影像记录下来,经过后期处理后成为各种影视作品。

“光”是摄影艺术赖以生存的媒介,也是影视艺术造型的生命。作为一名摄影(像)师是用光写作,也有人说是用光作画。

“光”赋予万物以生命,赋予大自然流光溢彩、五光十色。影视艺术对“光线”赋予景物的不同变化,始终以执著忘我的精神去追求,力求用光画出更加绚丽的生命色彩。

在我们的视觉中,每天都能感觉到“光”在自然界中的不断变化。正是有了不断变化的“光”,才能在影视画面中创造出色阶、层次、空间感等视觉效果,更为重要的则是“光”是创造(制造)气氛的重要依据,比如春、夏、秋、冬、早晨、日景、黄昏、夜景、日夜、风、雨、阴等。光也是表现画面意境语言的一种造型表现元素。

“光”有它自己的特性、结构特点及变化规律。为了更好地完成镜前表演课的学习,在此将介绍一下“光”的基本专业知识。

首先,要了解“光”的性质。

“光”是一种物质元素,是能对人的视觉神经起到刺激作用的、具有一定形式的辐射能。了解“光”的性质离不开“光源”,“光源”应解释为发光体。影视制作中经常接触使用的光源(发光体)可分为两种:

1.自然光源(自然发光体)

如太阳光、月亮光(夜晚)、天空散射光(阴天、晴天的暗部或阴影部分)等。

2.人工光源(人工发光体)

如蜡烛光、火炬光、油灯光(马灯)以及现代我们所使用的各种照明用的灯具(包括影视制作中经常使用的高色温灯,如镝灯;低色温灯,如聚光灯、平光灯等)。

“光源”在影视制作的画面表现中,既可以作为被拍摄体拍到画面内,又可作为“照明”(亮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