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李清照年谱
一岁 (公元1084年 宋神宗元丰七年)
清照生于齐州章丘明水(今属山东济南),父李格非,字文叔,“苏门后四学士”之一,《宋史·文苑传》有传,有《洛阳名园记》等著作传世。母王氏,元丰宰相王珪之长女,早卒。弟迒,当系清照继母所生之“弱(小)弟”。后任敕局删定官。
六岁 (1089年 宋哲宗元祐四年)
格非官太学正,赁屋于汴京经衢之西,名其堂曰“有竹”。
十五岁 (1098年 元符元年)
清照当仍在湖山佳胜的明水原籍,是年夏、秋两季或有溪亭、莲湖之游。
十六岁 (1099年 元符二年)
清照是年前后,由原籍赴汴京,其“学诗三十年”伊始。结识文学上的忘年交晁补之等。《如梦令》(尝记)、《双调忆王孙》(湖上)等词当作于是年来汴京之后。
十七岁 (1100年 元符三年)
格非始除礼部员外郎。清照得识张耒(字文潜)并作《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又《如梦令》(昨夜)、《浣溪沙》(小院;淡荡;髻子;莫许)、《点绛唇》(蹴罢)等词,亦当作于是年前后。
十八岁 (1101年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
清照适赵明诚。明诚字德甫,二十一岁,太学生,赵挺之第三子,有《金石录》传世。是年,格非仍为礼部员外郎、挺之为吏部侍郎。《渔家傲》(雪里)、《庆清朝》(禁幄)、《鹧鸪天》(暗淡)、《减字木兰花》(卖花)、《瑞鹧鸪》(风韵)诸阕,当作于是年前后,或是年。
十九岁 (1102年 崇宁元年)
七月,格非被诬为元祐奸党,共十七人,格非名在第五,不得在京城任职,遂由礼部员外郎外任为京东提刑。九月,徽宗亲书“元祐奸党”名单,刻石端礼门,共一二一人,格非在馀官第二十六人,罢其提点京东刑狱,随后或被远谪他乡。同年六月,挺之除尚书右丞,八月除尚书左丞。清照曾上诗请求挺之营救其父。对此张琰尝谓:“(文叔女上诗赵挺之)救其父云:‘何况人间父子情’,识者哀之”。晁公武亦云:“(格非女)有才藻名,其舅正夫(挺之字)相徽宗朝。李氏尝献诗云:‘炙手可热心可寒。’”在此后的约一年内,清照或无心,或无“权”写作任何诗词及其他文学作品。
二十岁 (1103年 崇宁二年)
四月,挺之除中书侍郎;明诚亦于是年“出仕宦”,即由太学“毕业”而担任官吏之谓,并非离京外出“游宦”之意。九月壬午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及有服亲为婚姻”。由此诏及新党人物对元祐党人及其子弟的深文周纳,从此灾难便直接降临到清照头上。
二十一岁 (1104年 崇宁三年)
夏四月甲辰朔,“尚书省勘会党人子弟,不问有官无官,并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阙下”。根据上年及本年的这二苛诏,清照或亦被迫离京。六月,合定元祐、元符党人名单,共三〇九人,格非名仍在馀官第二十六人。由徽宗书而刊之,置文德殿门之东壁,以示不得翻案。是年秋于原籍明水作《一剪梅》(红藕)、《醉花阴》(薄雾)等词。
二十二岁 (1105年 崇宁四年)
三月,挺之除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六月,挺之为避蔡京嫉,引疾乞罢右仆射。十月,明诚除鸿胪少卿,其长兄存诚为卫尉卿、次兄思诚为秘书少监。是年前后清照为党争松紧所左右,时归原籍,时返汴京,作《玉楼春》(红酥)、《行香子》(草际)、《小重山》(春到)等词。
二十三岁 (1106年 崇宁五年)
正月,大赦天下,并令吏部李格非与监庙差遣。二月,蔡京罢左仆射,挺之为特进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毁《元祐党人碑》,除党人一切之禁,时清照由原籍返汴京,作《满庭芳》(小阁)、《多丽》(小楼)等词和《晓梦》诗等。
二十四岁 (1107年 大观元年)
正月,蔡京复相。三月,挺之罢右仆射后五日卒,年六十八。卒后三日,家属亲戚在京者被捕入狱。无事实,七月,狱具。是年或下年伊始,明诚母郭氏率其子女、媳妇归居青州。
二十五岁 (1108年 大观二年)
李清照名其青州居室曰“归来堂”,自号“易安居士”。赵氏三兄弟一度家居不仕,讲学博古,琴书自愉。明诚、清照夫妇于青州“归来堂”猜书、斗茶。明诚撰《金石录》,清照“笔削其间”,心情舒畅,甘心老是乡。大致于是年所作、以“别是一家”著称的《词论》,是清照继晁补之《评本朝乐章》之后的一篇词史上最早产生重要影响的词论。它最先由胡仔在其《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晁补之》条下著录时,称“李易安云”;第二位著录《词论》的是南宋人魏庆之,见于其《诗人玉屑》卷二十一《诗馀》条;第三位著录《词论》的是清人徐,见于其《词苑丛谈》卷一《体制》。是年,明诚、清照或为隐居金乡的晁补之贺寿,清照遂作《新荷叶》词。
二十八岁 (1111年 政和元年)
五月,郭氏奏请除挺之指挥。八月中秋,明诚与妹婿等在仰天山赏月。
二十九岁 (1112年 政和二年)
明诚夫妇仍屏居青州。存诚于是年以秘书少监言事,思诚亦当诣汴京任职。
三十一岁 (1114年 政和四年)
相传明诚为“易安居士三十一岁之照”题赞云:“清丽其词,端庄其品。”但此“照”存有所衣非宋人服装及藏之诸城等若干破绽,已考定其为赝品。
三十二岁 (1115年 政和五年)
明诚、清照夫妇仍屏居青州,并于花前月下,相从赋赏花诗。周邦彦提举大晟乐府。
三十四岁 (1117年 政和七年)
赵、李夫妇仍屏居青州。河间刘跂为《金石录》前三十卷作序,题为《〈金石录〉后序》。前此赵明诚自己尝作《〈金石录〉序》。是年,明诚、清照“屏居乡里十年”业已期满。
三十五岁至三十八岁 (1118至1121年重和元年至宣和三年)
这期间,明诚被任命为莱州知府。在其单独离开青州居官过程中,清照担心他可能有“天台之遇”,而她却要独居青州之“秦楼”。为明诚送行时作《凤凰台上忆吹箫》,又相继作《念奴娇》(萧条)、《点绛唇》(寂寞)、《声声慢》、《蝶恋花》(暖雨)等词。明诚守莱不久,八月初,清照赴莱州途中,晚止昌乐驿馆,赋《蝶恋花》(泪湿)。八月十日,清照在莱州“独坐”一破败清冷之室,因作《感怀》诗并序。
四十来岁 (1123年 前后宣和五年前后)
清照仍随居明诚莱州任所,于静治堂夫妇共同辑集整理《金石录》,且“装卷初就,芸签缥带,束十卷作一帙。每日晚吏散,辄校勘二卷,跋题一卷”。守莱期间,明诚尝与僚属登今山东莱州城南偏东约五公里的文峰山,得其下碑;又遣往天柱山之阳访求上碑,遂模得之。明诚所得此上下二碑即北魏郑羲碑。此碑极为书法家、金石家所推重,并已蜚声海内外,尤为日本书家所酷爱。此碑洵为研究我国字体演变(碑中有数字,竟与今之简化字同)和书法艺术的珍贵资料。鉴于这一文物在赵、李研究中的特殊价值,笔者曾亲赴上下碑所在地考察。上碑所在的胶水县,即今山东平度市。此上碑耸立在该市境内的天柱山顶,磨崖刻石,北依雄峰,南面平川,峰姿突兀伟岸,视线极为开阔。碑刻书法兼具隶、楷二意,结字宽博,笔力雄劲,镌入山巅,堪称物、景双绝。下碑在今山东莱州境内的文峰山麓(此山又名云峰山,又因形犹笔架,称笔架山。天晴时,由此山可以看到郑羲上碑所在地直南二十里的天柱山)高3.4米、宽4.65米。碑文记郑道昭(字僖伯,北魏开封人)之父郑羲生平事略,下碑亦依山随形磨崖刻石。关于此二碑的发现和著录,明诚可谓功高德劭,其跋中有“徘徊碑下久之”之语,可见其对此碑的爱重,亦可见其眼力之不凡。明诚著录此碑后的七百余年,至清中叶的著名书法家、书学理论家包世臣,即包安吴激赏此碑,人们竟以为这是首次发现。此事极为生动地说明明诚对于金石之学的贡献多么不同凡响,而与清照对其弼违相助恐亦密不可分。
四十三岁 (1126年 钦宗靖康元年)
明诚守淄州,因其提兵帅属,斩获逋卒为多,被朝廷“录功”且转一官。明诚在淄川邢氏之村,得白乐天所书《楞严经》,“因上马疾驱归,与细君共赏”。近人疑此《楞严经》非真迹。十二月金军破东京,史称“靖康之变”。翌年四月,俘徽宗、钦宗和宗室、后妃并辅臣、乐工、工匠等数千人,及大量财物北去,汴京为之一空,北宋亡。
四十四岁 (1127年 靖康二年一月至四月,高宗建炎元年五月至十二月)
三月,明诚独自往金陵奔母丧。四月,北宋亡。五月,高宗即位于南京应天府之正厅,改元建炎,史称南宋。清照由淄州返青州,整理金石文物准备南运。七月,明诚起复知江宁府,兼江东经制副使,八月至任。十二月,明诚家存书册什物十余屋,焚于青州兵变。
四十五岁 (1128年 建炎二年)
春,清照携《赵氏神妙帖》等文物赴江宁,途经镇江遇盗掠勿失,为明诚和岳珂所称道。是年有“作诗以诋士大夫”事,所作诗为“南渡衣冠少王导,北来消息欠刘琨”、“南来尚怯吴江冷,北狩应悲易水寒”,以及《分得知字》等;又作《蝶恋花》(永夜)、《临江仙》(常扃、春迟)、《诉衷情》(夜来)等词。是年春、冬及翌年春,清照有雪天顶笠披蓑,循城远览寻诗之事。
四十六岁 (1129年 建炎三年)
二月,明诚罢知江宁府。三月,夫妇备办舟船上芜湖,入姑孰,将择居赣水上。五月,至池阳,途经项羽庙,清照触景生情作《乌江》绝句。不久赵明诚被旨知湖州。安家于池阳,清照留此,明诚独赴召。清照乘船相送,直送到六月十三日,明诚改走陆路的那一天。是日,明诚坐岸上,戟手向舟中的清照告别,并叮嘱她,在紧急时,自负抱宗庙礼乐之器,“与身俱存亡”。说罢,驰马冒大暑,往建康朝见高宗,途中感疾。七月末,清照得到明诚卧病的消息,遂解舟,一日夜行三百里,赶赴建康探视。八月,明诚病危时,阳翟张飞卿携玉壶(实珉),视明诚,便携去。八月十八日,明诚卒于建康。葬毕,清照大病,仅存喘息。时势日迫,清照遣人将行李送往任兵部侍郎、从卫在洪州的明诚妹婿处。十一月,金人破洪州,清照寄洪之文物尽委弃。或是年正月作《菩萨蛮》(风柔;归鸿),又相继作《鹧鸪天》(寒日)。八月作《祭赵湖州文》。九月前后作《南歌子》(天上)、《忆奏娥》词和《偶成》诗等。
四十七岁 (1130年 建炎四年)
是年闻“玉壶颁金”之传言,清照惶恐,便携所有古铜器赴越州、台州等地追赶高宗投进,未遂。又踵高宗移跸所在而奔走于明州、温州。之温后,或有经三山(福州)往泉州之想,故作《渔家傲》(天接)词。刘豫受金册为“齐帝”,赋《咏史》诗讽之。《好事近》(风定)等词亦或作于此时。
四十八岁 (1131年 绍兴元年)
三月,赴越州,择居钟氏宅,卧榻之下五簏文物被穴壁盗去,钟氏遂出十八轴求赏,可见钟复皓为梁上君子。后世张居正为此事殊不平,尝辞退会稽籍钟姓部吏。
四十九岁 (1132年 绍兴二年)
春赴杭州患病,夏季日见危重,以至牛蚁不分。是时张汝舟巧言惑其弱弟以骗婚。张实觊觎清照手中残存之文物,不得,即对她日加殴击。秋,清照与张离异,并“讼其妄增举数入官”,张遂编管柳州。依宋朝刑律,告发亲人者应“徒二年”,清照仅系狱九日,因得明诚姑表兄弟、建炎时曾与高宗共患难的綦崈礼搭救的缘故,清照以《投内翰綦公崈礼启》谢之。是年春末作《春残》诗、秋冬作《摊破浣溪沙》(病起;揉破)等词。
五十岁 (1133年 绍兴三年)
六月,尚书礼部侍郎韩肖胄使金,试工部尚书胡松年为副使。临行入辞,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见,致和战未有定论。然和议乃权时宜以济艰难,他日国步安强,军声大振,理当别图。今臣等已行,愿毋先渝约。或半年不复命,必别有谋,宜速进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间而缓之也。”肖胄母文氏,闻肖胄当行,为言:“韩氏世为社稷臣,汝当受命即行,勿以老母为念。”言行慷慨,清照缘此事而作《上枢密韩公诗》古、律各一首,古诗中有“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之句,可见清照气概!
五十一岁 (1134年 绍兴四年)
八月,清照在杭州作《金石录后序》。九月,金、齐合兵分道犯杭州等地。十月,清照逃往金华避难,择居陈氏宅。十一月,作《打马赋》、《打马图经》并序等。《钓台》诗当系是年或下年经桐庐江往返于金华、杭州时,亲睹汉严子陵垂钓处所作。
五十二岁 (1135年 绍兴五年)
春及初夏,仍居金华,并于此地作《武陵春》词和《题八咏楼》诗。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索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这当是一种带有违禁性质的大事,清照不久离开婺州府治金华,当与此事有关。
五十三岁至五十九岁 (1136至1142年 绍兴六年至十二年)
清照于上年由金华返临安,作《转调满庭芳》(芳草)、《永遇乐》(落日)、《清平乐》(年年)、《孤雁儿》(藤床)等词。
六十岁 (1143年 绍兴十三年)
清照居临安。夏撰《端午帖子》。《金石录》于是年前后表进于朝。待此著约于绍兴二十五六年版行于世时,受到朱熹“煞做得好”的称赞。朱的赞语可能是针对赵明诚的,而在《金石录》里更饱含清照的血泪,此系赵、李之间相得相爱的感情结晶。《长寿乐》(微寒)词亦当作于是年前后。
六十三岁 (1146年 绍兴十六年)
春,曾慥《乐府雅词》成,其下卷收清照词二十三首。从曾慥此编所收清照词目及对异文的取舍看,堪称是《漱玉词》现存最早的好版本,其不足之处是为“雅”字所限,未收清照的重要词篇《声声慢》,此当因曾氏等已读出“晓来风急”中所含其认为之不“雅”的《诗》中之典的缘故,而并非因《声声慢》是晚于是年所作。
六十四岁 (1147年 绍兴十七年)
清照仍居临安,《添字丑奴儿》(窗前)等词,当于是年前后所作。撰于是年或稍前的、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四十所引的《诗说隽永》云:“后有易安李,李在赵氏时”,意谓李后适他姓。
六十五岁 (1148年 绍兴十八年)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成,其卷六十《丽人杂记》条苕溪渔隐曰:“近时妇人能文词,如李易安,颇多佳句,小词云:‘昨夜雨疏风骤……应是绿肥红瘦。’‘绿肥红瘦’,此语甚新。又九日词云:‘帘卷西风,人似黄花瘦。’此语亦妇人所难到也。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六十六岁 (1149年 绍兴十九年)
王灼《碧鸡漫志》撰成于成都,其卷二谓易安“再嫁某氏,讼而离之”。
六十七岁 (1150年 绍兴二十年)
约稍后于王灼的朱彧,其《萍洲可谈》卷中云:“(李清照)不终晚节,流落以死”,当诟其再嫁事。仍居杭州。是年或上年,清照携所藏米芾墨迹,两访其子米友仁,求作跋。
六十八岁 (1151年 绍兴二十一年)
是年前后,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撰成于四川荣州、洪适跋《赵明诚〈金石录〉》于临安。晁著云:“格非之女,先嫁赵诚之(明诚),有才藻名。其舅正夫相徽宗朝,李氏尝献诗曰:‘炙手可热心可寒。’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洪跋云:“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六十九岁至七十三岁 (1152至1156年 绍兴二十二至二十六年)
陆游《夫人孙氏墓志铭》云易安晚年欲以其学传孙氏,孙氏云:“才藻非女子事也。”清照当于此后不久卒于杭州。
此后相继问世的赵彦卫《云麓漫抄》(初名《拥炉闲记》)卷十四录有《投内翰綦公崈礼启》,此启系清照自叙其再嫁、离异、系狱等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八:“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一,谓清照“晚岁颇失节”,即指其再嫁。以上九种宋人记载,可说明清照确有再嫁之事。诟议此事者,与无中生有以再嫁事厚诬清照是两码事。明代以来才出现的“辨诬”者竟以确认清照再嫁为“厚诬”,这比诟议再嫁者更令人难以理解。
公元1167年,宋孝宗乾道三年,《苕溪渔隐丛话》后集成,其卷三三著录“李易安云”,即清照《词论》,并附“苕溪渔隐曰: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摘其短,无一免者,此论未公,吾不凭也。其意盖自谓能擅其长,以乐府名家者。退之诗云:‘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正为此辈发也。”胡仔首次著录《词论》洵为难得,但其对易安及《词论》的这一看法,却过于偏颇,更不足“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