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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词写作常识
1.4.3 第三节 “句末三连平”或“句末三连仄”

第三节 “句末三连平”或“句末三连仄”

这种弊病在本书第一章讨论平仄问题时曾有涉及。“句末三连平”又称“三平尾”、“尾三平”、“犯三平”、“三平调”、“三平脚”,指诗句末尾三字都是平声。在近体诗中,倘若五言仄起平收(仄仄仄平平)句式的第三字、七言诗平起平收(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式的第五字之仄声被改平声,使末尾三字"平,就违反了平仄规则。唐人格律诗中三平尾颇罕见,但也不是如犯孤平那样断不容发生的大忌。如杜甫《释闷》:“四海十年不解兵,犬戎也复临咸京。”李商隐《锦瑟》首联:“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都有“句末三连平”的情况,且都是名诗名句。不过学诗者还是尽量勿以法,作格律诗要避免三平尾。

“句末三连仄”又称“三仄尾”,是指一句诗最后三个字都是仄声。不过,“三仄尾”的律诗作品在唐诗中实在太多,例如王湾《次北固山下》:“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沈?期《古意呈补阙乔之》:“谁寒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崔颢《送单于裴都护赴西河》:“单于莫近塞,都护欲临边。”王维《送梓州李使君》:“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李山甫《寒食》:“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以上出句都是三仄尾。因此,我以就诗律而言,“句末三连仄”不过小疵而已,算不上出律,写诗时能调整则调整,初学者更不必举步维艰地刻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