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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词写作常识
1.2.2 第二节 押 韵

第二节 押 韵

格律诗区别于古体自由诗的最严格的因素是押韵、对仗、平仄。押韵,就是把音韵相同的字放在同一个位置上,一般是句尾,称韵脚。押韵的作用是构成声音的回环,产生一种和谐的音乐美。格律诗中律、绝要求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一首诗里不能有重复的韵脚。除首句可以起韵外,奇句不许押韵,偶句必须押韵。如七绝王昌龄《从军行》: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此诗首句起韵,关、还、山押十五删韵。又如五律李白《塞下曲》: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斩楼兰。

首句不起韵,偶句句脚寒、看、鞍、兰押十四寒韵。

押韵要根据韵书,历代韵书体系也有发展变化。隋代陆法言编《切韵》,唐人修订《唐韵》,共分二百六韵。《唐韵》修成,《切韵》遂亡佚。宋人将《唐韵》修订《大宋重修广韵》,简称《广韵》,仍二百六韵。南宋淳佑年间,江北平水人刘渊编写《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将《广韵》二百六韵合并一百七韵,后人称“平水韵”。金、元人又归并一韵,剩一百六韵。清人改称《佩文诗韵》。旧时国家考试用这!的韵书做标准,人们平时学诗作诗自然也依此标准。因此自唐至清,格律诗的声韵系统基本是《切韵》——《唐韵》——《广韵》——《平水韵》——《佩文诗韵》这个体系。近体诗的韵通常须押平声,歌行体则常常平仄韵相间,每个字的平仄也须依照这个体系来判断。

《平水韵》中平声有三十个韵部:

上平声:

一东、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鱼、七虞、八齐、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

下平声:

一先、二萧、三肴、四豪、五歌、六麻、七阳、八庚、九青、十蒸、十一尤、十二侵、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

古体诗有仄韵诗,歌行体也经常平韵仄韵换用,如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其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入声韵。如[唐]柳宗元《渔翁》:

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
烟销日出不见人,腪乃一声山水绿。
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

这首诗的韵脚字“宿”、“竹”、“绿”、“逐”,我们现在读起来也不和谐,但是,它们在古代都是入声字,《平水韵》里都属于屋韵,韵母和声调都相同,所以在一起押韵。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入声已经消失,古代入声字的读音发生了变化,原来同韵的入声字不再属于一个韵,读起来就不和谐了。至于前人诗有按方言押韵的,就不多讲了。下面谨举[唐]李益《江南曲》: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此诗中二、四两句尾字“期”、“儿”就是按吴方言来押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