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应的记录
在刺激过程中,负责记录的人员坐于观测椅上,一块玻璃将记录者与手术室完全隔开,手术操作者告知记录员阳性刺激的结果。当刺激未产生阳性结果时,记录员记录有关事实但不在脑上贴标签。因此,第一个阳性刺激标为1,第二个阳性刺激标为2,以此类推。
在某些患者,为了排除心理暗示,操作人员会努力来误导患者,比如告知患者被刺激,而事实上不进行刺激;或者不被告知而进行刺激。
在病例G.C.,刺激的一些阳性反应被记录下来,见图2-3。

图2-3 病例G.C.有阳性刺激结果的点用数字标记
(A、B两点在脑电图上显示异常,在这两点之间发现有小肿瘤)
4 (1V)麻刺感,左腿上部。
7 (1V)病人说:“我左侧手和臂收缩。”(双引号内文字为患者原话,以后同此)病人的手合拢,前臂旋前。
8 (1V)手轻微屈曲。当向他提问时,他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动手。
10 (1V)左前臂旋前。
11 (1V)左足背曲。
12 (1V)同上。
13 (1V)背部感觉,沿左侧至臀部。
14 (1V)脸部感觉,进一步询问时,他指向脸颊和太阳穴。
15 (1V)前臂感觉,拇指轻度运动。
22 (1V)食指和拇指的感觉。
24 (1V)拇指感觉。
25 (1V)舌尖感觉。
27 (1V)舌左侧感觉。
28 (1V)左下唇感觉。
30 (1V)左侧大脚趾感觉。
32 (1V)被试报告左腿收缩,有类似癫痫发作的感觉。但未观察到收缩。
33 (1V)腿有一点感觉,就像快要收缩了。
34 (1.5V)左前臂和手运动。问他是否像发作,他说“是”,但称没有抽击的感觉。
37 (1.5V)左腿收缩并伴有缓慢运动。
然后用相机将标有数字的脑拍下来。摄像师将相机安放在手术室窗户外面,他能通过放置于手术操作者身后的镜子看到和拍摄到手术野。与手术室的交流通过悬吊在手术台上方的麦克风进行,手术操作者能随时与外面走廊上的人员进行交流。脑电图仪也放置在走廊上,脑电图操作者或他的助手通过这台仪器与手术操作者进行沟通(见图2-4)。

图2-4 在局麻手术时患者和观察者所处的位置
(照相者的相机放置在窗外,通过镜子把相机镜头对准患者大脑)
手术后,肿瘤被切除,它是患者早年即存在的一种特殊的血管瘤。
手术切除使中央前回的前缘暴露。在此处进一步刺激,引起了左手的运动。在刺激的最后,外科人员习惯性地使用灭菌的纸和铅笔在标准脑图上画出数字标识的位置并指出异常的部位。在标准脑图上这些数字的位置主要参考了它们与中央沟和外侧裂的相对位置关系(见图2-5)。在后期的数据分析中,标准脑图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这是因为它们包含了外科人员对这些数字解剖位置的观点。照片用于进一步核对他的结论。

图2-5 病例G.C.手术者对患者大脑所作手绘图(数字所标位置与手术时中央沟和外侧裂相关)
回顾这些记录,从解剖学的观点看,任何运动或感觉,如果它们是由刺激引起的癫痫样发作的一个部分,将不被记录。那些不能被反复刺激所证实的反应也不进入数据分析。
回到病例G.C.,手术后硬脑膜完全闭合了。一根导管从硬脑膜外插入并由头皮上的小口引出。修补骨片并由钢丝松散固定。头皮和骨膜层层闭合。
编者注1:皮层电刺激的发展及其治疗作用
皮层电刺激作为研究脑功能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第一例报道是对一位头骨溃烂露出脑膜的病人的大脑皮层上进行的刺激,这在当时是很震撼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我们可以从一定时期内相关文章的数量看出来,1958—1969年是330篇;1970—1979年是1242篇;1980—1989年是1379篇,1990—1999年是2683篇,2000—2009年是5792篇(当然这可能因统计手段而有所偏差,但并不影响结论)。
皮层电刺激主要有以下一些应用:
●用在外伤或癫痫病人,精确地标记出各个功能区域的范围,这样可以让手术切除更精确,从而减少术后并发症。
●用来研究脑部的功能解剖,精确地划分功能区域,以及探索一系列的特殊区域。
●最近,皮层刺激在顽固的神经性疼痛的治疗上有很大进展,可以通过选择适当的刺激点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用来辅助许多新技术,例如: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事件相关电位(ERP)、经颅磁刺激(TMS)等。对于许多新技术的鉴定,它可以作为金标准。
编者注2:意识发生的神经时间因素
电刺激也好,自然刺激也好,接受刺激的个体要产生有意识的经验,他才会向其他人报告。这种有意识经验的产生,需要的条件之一是神经活动需要持续一定时间。
本杰明·李伯特与神经外科学家合作,以病人为对象研究了人的意识产生有没有一个神经时间因素的问题。病人因治疗需要事先在脑内植入了电极,他们用电刺激清醒病人的脑内躯体感觉系统,研究了从刺激脑开始到人意识到有躯体感觉为止,这中间有没有一个时间延迟的问题。
李伯特等发现,应用阈上刺激,从刺激脑开始,至少要经过大约500毫秒的神经元活动,才能够引起被人意识到的感觉经验。不但刺激大脑皮层时如此,刺激脑内躯体感觉系统通路的其他部位时也是如此。这就是说,从脑内神经元被兴奋,到人能够产生主观的感觉经验,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神经活动的。
脑内躯体感觉系统的这一研究结果,又导致了对其他类似问题的研究。那就是,人随意运动的产生要不要有一个时间因素。李伯特等的研究表明,也是需要的。他们发现,在意志地或者随意地发动一个运动(动作)之前,至少需要350毫秒时间的大脑活动,而其中,在肌肉收缩前200毫秒,个人的有意识的愿望(wish)已经发生了。
根据这些研究,就提出来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看待意识与非意识两种神智活动的关系。看起来是这样的:有意识的神智功能开始是无意识的,它是由无意识活动发动的,而且只有当无意识活动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形成一个有意识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