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秦可卿 ——与刘心武先生商榷
秦可卿,金陵十二钗之一,贾蓉之妻。她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但红楼故事刚刚开始,她的生命便走到了尽头。按理说,秦可卿年纪很轻、辈分又低,死就死了,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大肆渲染。可是,宁府却大办丧事,其声势之大,规格之高,可谓无与伦比!而小说中又写她出身寒微,是营缮司郎中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这样,就引起了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的怀疑。刘先生经过较长时期的分析、研究并考证相关历史,认为秦可卿出身并非如此寒微,并得出结论说: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生活原型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的这一结论,立刻引起了红学界的一片哗然。一些资深红学家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并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严厉的批评和嘲讽。如《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六期发表的《冯其庸、李希凡、张庆善访谈录——关于刘心武“秦学”的谈话》的文章中,冯其庸先生就指出:“我认为他自称的所谓‘秦学’,或者别人说的‘红外学’,充其量只能说是‘红外乱谈’。” 李希凡先生说:“现在我们的红学中还有人把某些创作修改秦可卿人物形象时遗留下的痕迹,就是畸笏叟所说的没有改掉的东西拿来做猜测,甚至说秦可卿是藏在曹家的一位公主,这就离开艺术形象太远了。”“我一直有一个观点,《红楼梦》是小说,不能把它作为事实考证的对象、曹家家世考证的对象。”张庆善先生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就目前史料而言,废太子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送给了别人的女儿,没有任何哪怕是一点点的史料记载,这完全是刘心武的杜撰。”并且反驳说:“不要说废太子没有这样一个女儿,就是退一万步讲废太子真的有这样的一个女儿,也不可能送给曹家这样的家庭去做媳妇。因为曹家虽然在清代是很有名的家庭,但是他们出身包衣,是皇帝的奴仆。清代满清贵族中规矩是非常严格的,公主与包衣他们之间的身份差距太大了,这种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那么,我们该怎样来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们认为,要了解秦可卿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要作出一个符合作品本身实际的判断,唯一的办法就是回到《红楼梦》小说文本本身,看看作家曹雪芹究竟在《红楼梦》中是如何描写秦可卿的。
在《红楼梦》里,秦可卿的故事并不长。秦可卿自第五回出现,到第十三回死,其间大约经历了二三年。
小说是这样描写秦可卿的:营缮郎秦业“夫人早亡,因年至五旬时尚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女儿)长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由此得知,秦可卿原是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知是谁的弃婴,起先被养生堂所收养,后被一个叫秦业的小官僚模样的人所抱养。也就是说关于秦可卿的身世,我们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更不知道她的家世。只知道她有一个养父叫秦业,是个“营缮郎”。秦可卿长大后出落得很美丽,“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向来与贾家有些“瓜葛”,所以结了亲。什么“瓜葛”?作者没交代。从以上描写来看,秦可卿的出身确实非常寒微。可是她长大成了宁府“蓉大奶奶”后,却非常“优秀出色”:贾府的最高统治者贾母认为她是贾府“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贾府里拥有实权的当权派王熙凤从来目空一切,却与她最为知己。她不但长得袅娜风流,美丽无比,而且与贾府上下左右相处得十分融洽。所以她死后,“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之恩,莫不悲号痛哭。”
秦可卿是怎么死的呢?小说中写她是病死的,而且,把她得病治病的过程也都写得很细致。宁府曾请来一位“医理极精”的张医生给她诊病,那位张先生对她下的断语是:“不思饮食,精神倦怠,四肢酸软。”
但是,她的画册、判词以及十二支《红楼梦曲》中关于秦可卿的那只曲子,却明明说她是上吊自杀的:小说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无意中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其中有一幅画,画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并有“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的诗句,这诗和画所指就是秦可卿。意思是说,秦可卿本是“情天情海”幻化出来的“情”的化身,她和她的公公贾珍“两情相逢”便产生了“淫”。不要说贾府所有的丑事都出自荣国府,其实许多坏事的“开端”实在还在宁国府呢。之后焦大醉酒骂宁国府的人“扒灰的扒灰”,说的就是这事儿。而《好事终》的曲子也这样写道:“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意思是说秦可卿是个“风流”人物,她“擅风情,秉月貌”,在两性关系上很不严肃。作为贾蓉的妻子,又和公公贾珍关系暧昧,甚至还引诱过宝玉。最后事情败露以后,在天香楼“悬梁自尽”。
据脂砚斋的披露,曹雪芹的原稿也正是按照这个样子来塑造秦可卿的。我们不难想象,这样塑造出来的秦可卿一定是一个十分生动、独特的妇女形象,同时也是对封建贵族家庭的无情揭露。可惜的是,曹雪芹后来因受脂砚斋之“命”而作了改动。“甲戌本”卷十三的末尾留有“脂砚斋”的一条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这里,透露了脂砚斋命曹雪芹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原因,是因为脂砚斋要借秦可卿向凤姐托梦交代“贾家后事二件”。这样,最足以表现秦可卿人品性格的东西,就都被“芹溪删去”了。
正因为作者对秦可卿形象的塑造作了很大的改动,而且改又没有改“彻底”、删又没有删“干净”,留下了许多蛛丝马迹,所以好些地方造成文字上前后矛盾。那么,作者到底“删去”了哪些东西呢?作者的原稿会是怎样的面貌?这自然就引起了读者和研究者们的浓厚兴趣。刘心武先生的研究,不管是索隐也好,还是考证也罢,似乎也就是想把作者“删去”的东西还原,并且探究出秦可卿这个形象的原型。
读过刘心武先生的《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画梁春尽落香尘》等书中关于秦可卿形象的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刘心武先生的说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也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仔细思考,反复琢磨,却又不怎么经得起推敲。
1.小说描写秦可卿是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刘心武先生认为此说不可信。刘先生说,秦业年近七十,若倒退二十年,秦业抱养秦可卿时,也就四十八九岁。在封建社会,没有孩子可以纳妾,为什么一定要到养生堂去抱养呢?再说,即使没有生育能力,也可到同宗去找人过继,书中描写秦业是有兄弟的。秦业后来又生秦钟,证明是有生育能力的。秦业从养生堂抱养了个男婴,为什么还要抱养个女婴?
其实,秦业“四十八九岁”了还没有孩子,自然有些着急,到养生堂去抱养一儿一女实在是情理之中的事。没有纳妾,是因为不能断定“没有孩子”一定是老婆的原因而不是自己的原因;不愿意到同宗去找人过继,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抱养一个无父无母的弃婴,孩子长大后岂不更有感恩之心?秦业后来又有生育,那是后来的事。
2.刘先生认为,既然秦可卿出身那么寒微,为什么秦可卿在贾府中心理上没有丝毫自卑感?为什么成了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贾府“上上下下一双富贵眼”,为什么都对她恭敬有加?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来反问:为什么说出身寒微的人,就一定要自卑?就不能成为出色的人?“得意之人”?照小说上的描写,秦可卿既长得袅娜风流,又孝顺长辈,与平辈“和睦亲密”,对下一辈“素日慈爱”,甚至对家中仆从老小也“素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自然在贾母眼中便成为“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再说,贾府现在的“重孙媳妇”也没有两个人,秦可卿是“第一个得意之人”,将来可能还有第二、第三个。贾府虽然“上上下下一双富贵眼”,但贾母都十分称赏的人,再加上秦可卿本身确实也很出色,贾府的其他人对她“恭敬有加”,也就十分自然了。
3.秦可卿卧房里的摆设,如唐伯虎所画的《海棠春睡图》;武则天用过的宝镜;赵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还有寿昌公主卧过的榻,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等等,都在暗示秦可卿身份的无比高贵,而绝不是仅仅暗示她的淫荡。
作者在这里列举了一连串与历史上最有名的风流韵事密切相关的奇珍异宝,其实这是运用夸张的手法,渲染、夸耀秦可卿卧室的豪华、香艳,暗示秦可卿人品的风流。这与小说中描写她“擅风情、秉月貌”、“性格风流”等一脉相通,都是为了暗示她的淫荡。
4.秦可卿临死前在梦中向凤姐所说的话,绝非出身寒微的人所能说出。只有经过了抄家之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经验。
秦可卿出身寒微,早先被养生堂收养,后被秦业抱养,命运坎坷,虽然年轻但人生阅历丰富。临死前向凤姐托梦,说明她比一直“身在此山中”养尊处优的贾府中人看得更远,更有识见。
5.刘心武先生认为,秦可卿死时,北静王亲自祭奠。贾蓉不过是捐了个官儿,怎么能有这么大的面子?而等到宁府家长贾敬“宾天”时,北静王却并未出场,所以秦可卿出身十分高贵。
这种分析和推测也有漏洞:试想,如果北静王亲自祭奠是因为他知晓秦可卿“身世”(废太子胤礽女儿)的话,那可不得了。因为匿藏当朝皇帝政敌子女岂能让人人知道?贾府不要命了吗?北静王也竟敢“亲自祭奠”,他也不要命了吗?所以我们认为,北静王之所以这次亲自来祭奠秦可卿,而待宁府家长贾敬“宾天”时没有来,并不是他看重秦可卿“身份”如何高贵而不看重贾敬,实际上他看重的只是作为四大家族的声威赫赫的贾府,而贾府中的哪一个人死并不重要。
6.刘心武先生认为,秦可卿所用棺材,叫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贾政认为“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但贾珍还是让秦可卿享用了。说明秦可卿确非“常人”。
确实,“樯木”做的棺材,“万年不坏”。(冯其庸先生说他“查了很多资料,没有一种木头叫樯木,樯就是船上的桅杆,不是什么木头。”但《红楼梦》文本第十三回就是这样写的——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质料这么好的棺材,作为贾府重孙媳妇辈的秦可卿是没有资格享受的,亦即贾政所云“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而贾珍还是让秦可卿享用了。这说明什么呢?这就说明秦可卿不是“常人”?不!因为不是“常人”享用的,贾珍让秦可卿享用了,只能说明秦可卿本是“常人”而只不过贾珍不把她当“常人”对待而已;并且,贾政所云“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也正好说明秦可卿是“常人”,贾政认为她不该享受这种棺木;如果秦可卿不是“常人”,贾政就不该这样说了,不可能只有贾珍一人知道秦可卿不是“常人”,而连贾政这样的人也不知道。再说,不是“常人”,也不一定就是皇族后代,更不一定就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一个女儿”(康熙朝废太子胤礽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女儿,笔者没有考证过)。
刘心武先生继续分析道,作者专门交代说,此棺材“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这交代似乎含有这样的暗示:秦可卿的实际身份似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秦可卿家也曾“坏了事”。乍看有些道理,但问题是,秦可卿的实际身份不可能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即使她出身于“皇族”,也只能说明她的父辈的身份而不是她的身份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再说,既然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这棺材就不曾拿去,那秦可卿家“坏了事”自然也不能拿来用。所以,秦可卿其实就是一个“常人”,贾珍坚持用“非常人可享”的棺木来装殓秦可卿,只能说明贾珍“越礼”,不把秦可卿当“常人”对待。这是因为贾珍与秦可卿有私情的缘故。小说还写他不仅这样“恣意奢华”,还“哭得泪人儿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呢!
7.据脂批,秦可卿之死,《红楼梦》原稿一下子被删去四五页。按照《红楼梦》文笔,这四五页不可能都是色情描写。何况《红楼梦》对色情也不避讳,不必要删去那么多。这四五页中,当牵涉秦可卿的出身问题。秦可卿出身相当高贵,在皇族内部的权力斗争中,其父母遭到惨败,她和一个兄弟被送往养生堂。贾府与其父母关系甚深,托秦业将二人抱养。其弟病死,她被送入宁国府,充当童养媳。她的出身,贾府的当权者是知道的,所以对她甚好。贾母曾想将她配给宝玉,但宝玉太小,所以将她配给了年龄相当的贾蓉。贾珍在贾蓉与秦可卿成婚前,就爱上了秦可卿。《红楼梦》中的故事背景,是秦可卿的家族“已摆脱了原有政治阴影”,虽未公开“平反”,但已初露端倪,所以贾母等人对她甚好。不想发生了“天香楼事件”,秦可卿自杀。秦可卿家族不但对贾府收养秦可卿不感激,反而恨上了贾府,使贾府没有捞到政治利益,对秦可卿丧事的大肆铺张,实际上是贾府在讨好。
这种分析,实在只能说是一种臆测,一种猜想,不能叫做“学术研究”。正如张庆善先生所说:“在我看来刘心武先生的所谓‘秦学’根本不是什么学术研究,而是新索隐,是在搞创作,是编故事,只是这些故事编的不如他以前的小说故事编的好,可以说是矛盾百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红楼梦》只是一部小说,秦可卿也只是《红楼梦》这部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形象,我们分析人物形象不宜采用对待历史人物的办法,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是作家虚构的,是艺术加工的产物。即使在现实(或历史)生活中能找到“原型”,那“形象”和“原型”之间也完全是两回事。鲁迅在《我怎样做起小说来》一文中就说过:“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这是“杂去种种人”,加以丰富、提炼、概括,以塑造典型人物最常用的一种典型办法。当然,也可以真人真事作为创作素材,专取一人作为模特儿,或者完全虚构,没有固定的生活模特儿。但不管怎样,人物形象不是模特儿,不能把人物形象等同于模特儿。分析人物形象,分析文学作品,唯一的办法,就是认真阅读作品本身,从作品的客观描写中去分析、去体味、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