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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说
1.4.6 纯良的心 不幸的命 ——也说花袭人

纯良的心 不幸的命 ——也说花袭人

袭人是《红楼梦》奴婢世界里的一等大丫头,从第三回出场到第一百二十回结束,她的故事,她的声音,她的身影,一直贯穿小说始终,她是红楼小说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她的故事开始于小说第三回,她姓花,本名珍珠,一作蕊珠。她家里很穷,从小就死了父亲,为了生活,家里把她卖给贾家为奴。她在拒绝家人赎她时曾经说过:“当时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可见,她的不幸命运从她一出生在这个贫穷之家就开始了,从幼年起她就开始为个人生计忙碌,“从小儿什么事不做”(四十六回鸳鸯语);直到有一天,家里穷得只有她还值几两银子,所以只好卖掉她。同时也说明,作为穷人家的女儿,她从小就很懂事,很有孝心,为了老子娘不致饿死,她甘愿卖身为奴。

作为奴婢,袭人是一个非常称职、非常令主子喜欢和满意的人。袭人本是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的丫鬟,因为她“心地纯良”,服侍贾母“克尽职任”,贾母非常喜爱;又因为贾母溺爱宝贝孙子,生怕宝玉身边没有“竭力尽忠”之人服侍,所以贾母又把自己“素喜”的丫鬟袭人“与了宝玉”,成为宝玉房里十多个丫鬟中的首席大丫头。袭人在服侍宝玉之前,曾经服侍过史湘云几年。第十九回袭人曾对宝玉说:“自我从小儿来了,先伏侍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你几年。”而袭人不管是服侍贾母还是服侍宝玉,都是尽心尽职、忠心耿耿: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服侍宝玉时,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由此看来,袭人不论在家做女儿,还是卖身为奴做丫鬟,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子:为女善良、孝顺,为奴忠诚、尽职。她的所行所为,再联想到她前后的名字,确实“名副其实”、“名不虚传”:她原名“珍珠”,珍珠般的心地,珍珠般的情怀,令人珍爱,令人敬重;又名“蕊珠”,花蕊中的露珠,女子中的珍宝,晶莹纯洁,实为难得;后改名“袭人”,本姓花,花一样的容貌,花一样的馨香,花容迷人,花气袭人。

然而,历来人们对袭人的评价,却贬多于褒,否定多于肯定。或云“出卖姐妹,袭击丫鬟,是最喜欢咬人的花点子叭儿狗……”(1)或云“用圈套,使手腕,摆道理,做面子,偷梁换柱,借刀杀人……”(2)甚至干脆说她“简直是一只老鼠,鬼鬼祟祟的。”(3)把袭人说得一塌糊涂,骂得一钱不值。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什么这样一个“花气袭人”的丫头却遭到如此众多的诟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回到作品本身,认真研读《红楼梦》小说文本,仔细分析作家对袭人的描写和刻画,正确领会作家创作这个人物的真正意旨。只有这样,我们得出的结论方不至于离题万里甚或南辕北辙。

那么,作品究竟是如何描写和刻画袭人的呢?我们又应该如何正确解读呢?下面我们就有关袭人的几个问题试作一分析和解读。

1.关于袭人的画册与判词

小说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进入“薄命司”大门,只见有十数个大橱,皆用封条封着。先见封条上写着“金陵十二钗正册”,接着是“金陵十二钗副册”,最后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先伸手将“又副册”橱打开,先是晴雯的画册和判词,宝玉看了,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言词,写道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这便是袭人的画册和判词,也是作家曹雪芹对袭人人生命运的安排和思想性格的评价。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这画册和判词的含义呢?画册上“一簇鲜花”、“一床破席”,有人只是简单地认为“鲜花”之“花”仅喻指花袭人之“花”,“破席”之“席”仅谐指花袭人之“袭”,故整个画册仅暗指袭人之姓名而已。作家的用意真的如此简单吗?联系到作家前后对花袭人的描写,我认为“一簇鲜花”至少还有以下两层意思:一是喻袭人貌美如花。第十九回宝玉和茗烟私自到袭人家去,看到她“两眼微红,粉光融滑”。第二十六回作家又通过到宝玉处的贾芸的眼睛来描写袭人容貌的美丽:“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二是喻袭人的品格和性情如鲜花般可爱。“一床破席”,我认为也有两层意思:一是写从小儿就死了父亲的袭人,出生贫苦,家境贫寒,家徒四壁,唯有“破席”一床;二是写袭人最终结局仍然是处境艰难,地位卑下:薄命女子从始到终都是悲剧,这也是作者在其判词里对她发出“枉自”、“空云”叹息之由。而那些极力贬低袭人者,不知道是有意的曲解还是无意的误读,竟然说“破席”之喻是指袭人在男女关系上轻佻狐媚、朝秦暮楚,不能从一而终,有如“破席”(俗亦称“破鞋”)。其“证据”便是第六回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情”之事。那事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小说写宝玉神游太虚幻境,领受了警幻所训之事,当袭人为他换内衣内裤时,他便把梦中之事说与袭人听,因“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同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可见,在这件事情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首先宝玉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是他“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而并非袭人主动、有意勾引宝玉。其次,宝玉是主子,袭人作为“与了宝玉”(包括身子)的奴婢,又怎好拒绝主子的要求;再次,袭人在同意与宝玉“初试云雨情”之前,也曾想过:“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可见,袭人做人做事还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就是“不越礼”;“与了宝玉”,自然是包括自己的身子在内的。第四,宝袭二人这次“初试云雨情”之后,再没有发生过第二次,而不像通常某些人那样有了第一次之后就没完没了。这说明宝玉与袭人二人在男女关系上都是严肃的、不乱来的。当然,作为芳龄少女,一方面她明白自己早晚得是宝玉的侍妾,另一方面宝玉又是温和可爱的美少年,少男少女,两相爱悦,以至青春冲动,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宝袭二人“初试云雨”之事,实在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袭人身上。

贬袭人者还有另外一个“证据”,那就是所谓袭人的“改嫁”。对此,我们认为,①袭人的最后结局虽是高鹗后四十回续书完成的,但大致符合曹公前八十回的意思。袭人最终出嫁蒋玉菡,正符合曹雪芹所谓“优伶有福”、“公子无缘”的安排;②袭人改嫁是遵从王夫人的决定。为此她曾“悲伤不已”,却“不敢违命”,是不得已之举;③袭人虽曾与宝玉“初试云雨情”,并且由于自己尽忠尽职的服侍而得到王夫人的恩宠,享受着准姨娘的待遇。但她的身份地位仍然是宝玉的丫鬟,所以还根本轮不上“守节”、“殉情”这一层;④即使袭人有明确的姨娘的身份,丈夫出走了甚或死了,曹雪芹也是反对所谓“守节”、“殉情”的。这从他对“守节完人”李纨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李纨青春守寡,冰清玉洁,犹如“槁木死灰”一般,一心只想着儿子成材,母以子贵。曹雪芹认为这“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枉与他人作笑谈”,对封建贞节观念扼杀人的自然欲求、青春活力予以否定和批判。而且曹雪芹还借藕官之口道表达了自己全新的贞节观念:“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所以,袭人的结局就更不应受到指责。不用说她根本不是名正言顺的姨娘,即便是,她也可以再嫁。指责袭人的所谓“变节”,不仅是指责者自身封建思想作怪,也大大降低了曹雪芹的思想水准。⑤袭人的改嫁与贾府的命运是紧相关联的。贾府败落,树倒猢狲散,像袭人这样的丫鬟也只得被遣散、被打发掉。所以,袭人这个具体人物的结局,正反映了贾府的命运和结局。

我们再来看作者为袭人作的判词,“温柔和顺”是说袭人的性格温和、柔顺,很有亲和力;“似桂如兰”是说袭人的品格如桂花、兰草般美好,芳香馥郁。确实,花袭人心地善良,极富同情心,具有正义感。当她听到金钏儿投井死后,“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当她得知老色鬼贾赦逼鸳鸯为妾之事,她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既表现了对鸳鸯的同情,也不满贾赦的荒淫无耻。她做事顾全大局,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愿惹事生非。当宝玉得知他给袭人留的酥酪被自己的奶妈吃了正准备发火滋事时,袭人连忙谎称前儿自己“吃了好肚子疼,足闹的吐了才好”,使宝玉信以为真,没有发作。当宝玉因枫露茶被奶妈李嬷嬷给吃了发脾气、摔杯子之事惊动了贾母遣人来问时,袭人立刻把所有事情揽在自己身上,说:“我才倒茶来,被雪滑倒了,失手砸了钟子。”宁可让自己受责罚,也不想让事态扩大,惹来更多的麻烦。

花袭人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更多的体现在她对宝玉掏心肝的关心、呵护和侍奉上,她时时刻刻担心着、牵挂着宝玉,生怕他有丝毫的不快和闪失:宝玉出门回来稍晚一点,她不是焦急地等待,就是四处寻找;宝玉的面色神情稍有异样,她总是想方设法要弄出个究竟;小至宝玉的佩物饰品,大至宝玉的饮食起居,袭人都是悉心照顾。第三十六回,写她在一个很热的中午,“一并连两只仙鹤在芭蕉下都睡着了”,“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她却拿着蝇帚子给宝玉赶苍蝇小虫……还在一旁为熟睡的宝玉做兜肚,因为她怕他贪凉感冒,要做这个哄他穿上。所以李纨说:“这一个小爷(宝玉)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更重要的是,袭人不仅在生活上细致入微地照顾好宝玉的饮食起居,而且还在思想行为上无数次苦口婆心地规劝宝玉,希望宝玉改掉自己的“坏毛病”。第十九回写道:“袭人自幼见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自是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每欲劝时,料不能听,今日可巧有赎身之论,故先用骗词,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袭人知道,宝玉的淘气憨顽以及千奇百怪的毛病,自己直接劝是没用的,于是袭人便巧妙地借着她母亲和哥哥要赎她出去的机会,利用宝玉舍不得自己离开的心理,假装说自己要“赎身”回家,迫使宝玉答应她要改掉她提出的三个缺点,其中“最要紧”的是“再不许弄花儿、弄粉儿、偷着吃人嘴上胭脂,和那个爱红的毛病儿。”结果不久宝玉又旧病复发:用湘云洗过的香皂水洗脸,缠着湘云给他梳头,又想偷吃盒子里的胭脂。于是袭人便撒娇、赌气,“娇嗔满面”,“以柔情警之”。袭人的真诚和柔情,深深唤起了宝玉的自责爱怜,直至赌咒起誓。

对于宝玉读书之事,袭人虽也深为关切,但与宝钗等人对宝玉的规劝是不一样的。宝钗多次敦劝宝玉要“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湘云也劝宝玉要“谈谈讲讲仕途经济的学问”,而袭人则不同,她并非希望宝玉一定要读书做官,立身扬名,而更多的是关心宝玉的生活冷暖和身体健康。她对宝玉说:“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究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玩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功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又说:“你真喜欢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批驳毁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气,在人前也好说嘴。”这番话实实在在、入情入理,充满了对宝玉的关心和体贴,让人听了心暖。有人说“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玩的”是袭人在拿老爷吓唬、威胁宝玉,其实袭人说的是实话,因为老爷对宝玉的“笞挞”那是不管死活的,在“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一回里贾政就曾声称要“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气”,其实是叫宝玉不喜欢读书就算了,装装样子,给老爷留个面子,主要是为了少招来责骂和挨打;而“功课宁可少些”、“身子也要保重”的劝慰,更表现了“贤”袭人的千般柔情和万般体贴,同时也说明袭人更加看重的不是仕途经济和功名利禄。由此看来,袭人不仅是有些可爱,简直是有些可敬了。

2.关于“袭人”的名字

袭人姓花,在贾母身边侍候时名唤珍珠,一名蕊珠;后贾母将她赐给宝玉后,“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对此,小说第二十三回还进一步写贾政听到“袭人”这个名字,便问:“是谁这样刁钻,起这样的名字?”宝玉回答说:“因素日读诗,曾记古人有一句诗云:‘花气袭人知昼暖’。因这丫头姓花,便随口取了这个名字。”这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花袭人”这名字的由来,是贾宝玉根据古人诗句“花气袭人知昼暖”改的。此诗句出自南宋陆游《村居书喜》:

“红梅桥市晓山横,白塔樊江春水生。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

坊场酒贱贫犹醉,原野泥深老亦耕。最喜先期官赋足,经年无吏叩柴荆。”

这首诗写诗人村居的喜悦。“花气袭人知骤暖”是说春天来了,百花争艳,花香扑鼻,花气袭人;闻着花香,吸着花气,使人顿感春天的煦暖。联想到袭人待人“温柔和顺”,服侍主子百般细心、万般体贴,不正像“似桂如兰”的花一样,芳香扑鼻,令人身心温暖吗?由花袭人的判词“似桂如兰”,故有人说花袭人名字的来由可以追溯到屈原《九歌·少司命》:“秋兰兮蘼芜,罗生兮堂下。绿叶兮素枝,芳菲菲兮袭予。”以及唐代诗人卢照邻的《长安古意》:“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这虽不无道理,但小说文本明明清楚明白地点明是宝玉根据陆游《村居书喜》“花气袭人知昼暖”诗句而取名的,再说就宝玉当时的年龄,似不可能有如此渊博的学识和考虑到如此曲折丰富的含蕴,且他将“花气袭人知骤暖”误引为“花气袭人知昼暖”,似正表明宝玉掌握知识的疏漏与作家描写生活的真实。

然而有人却对“袭人”这名字故意曲解为:“盖‘花袭人’者,于‘似桂如兰’的‘花’气中偷‘袭’无辜之‘人’,奸而近人情者也。”(4)“‘袭人’者,乘人不备时暗中对人的袭击也。其实,花气固然可以袭人,恶狗也可以袭人,因为它也往往从后面袭来,令人防不胜防。”(5)“袭人的特点是以温柔暗中伤人,所以叫做花袭人。”(6)其例证便是第三十四回中袭人向王夫人的建议:“我也没什么别的话。我只想讨太太一个示下,怎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外来住就好了。”又说:“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名声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在那个时代,袭人这一番话是堂堂正正的,何况她还是为宝玉考虑。所以王夫人深为感动,并失态般地惊呼:“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样周全!”从此对袭人刮目相看,并命王熙凤将袭人的月钱从一两增加到二两,给予她准姨娘的待遇。

对此,我们怎么理解呢?

袭人是贾母“与了宝玉”的丫鬟,在袭人的心中,宝玉就是她的一切。宝玉的日常琐事、宝玉的生活环境、宝玉的心思情感,她都要关心、操心甚至焦心。所以,面对宝玉不务正业、整天在裙钗里混的现状,她很着急。第二十一回写湘云正替宝玉梳头,宝玉见“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啪’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宝玉贵族家庭纨绔子弟的习气很浓,“不觉”顺手拈胭脂往口里送,说明这已经是他长期形成的习惯了。而湘云的一打一骂,被袭人看在了眼里。她担心宝玉“没个黑家白日”和姐妹们“闹”,失了“分寸礼节”。对此,她想尽了各种办法,一会儿用激将法:“从今后别进这屋子了,横竖有人伏侍你,再别来支使我。我仍旧还伏侍老太太去。”一会儿又娇嗔地对宝玉说:“你也不用生气,从此后我只当哑子,再不说你一声儿,如何?”撒娇、嗔怪,以柔情警之,希望宝玉有所悔改。

然而,纵使袭人使尽十八般武艺,但宝玉依然故我,所以袭人便只好求助于王夫人,向王夫人提出如此建议。事实上,袭人确实也是真心为宝玉好,她希望宝玉成器、成才,她不希望宝玉整天在脂粉队里厮混,更不希望出现有损宝玉以及贾府名声的事。否则,她觉得自己失职,对不起宝玉,对不起贾府的主子们,也对不起自己的心。因为宝玉已因棋官、金钏之事惹祸挨打,差点被贾政“结果了性命”,后宝玉又误把袭人当成黛玉倾诉肺腑衷肠,她立刻意识到照此下去,宝玉、黛玉,还有自己,还有贾府的名声,都将受到难以想象的影响。为此,她便不顾一切地向王夫人建言将宝玉搬出大观园,将他和黛玉等众姐妹隔离开来,以免“不才之事”和“丑祸”的发生。对此,聂绀弩先生在《略论红楼梦的几个人物》的文章中曾给予高度赞赏:袭人“不顾自己的卑贱身份和微小的力量,以无限的悲悯、无限勇力,挺身而出,要把她的宝二爷和林姑娘这对痴男怨女从‘不才之事’和‘丑祸’中救出来,多么高尚的灵魂啊!”虽然,聂先生的话有些过誉,但袭人的所谓“告密”也确实并非出自私心,而是真诚地为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及其他姐妹)的品行名节,因为如果“不才之事”和“丑祸”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为了防微杜渐,袭人便“斗胆”向王夫人提出了这个建议,其目的是为了“保全宝玉”,这自然博得了以靠儿子来保自己地位的王夫人的感激和恩宠。所以,一味指责袭人是“奸细”、是“特务”,是不公允的,也是不正确的。

3.关于袭人某些令人误会的言行

第七十七回写当抄检大观园晴雯被迫害致死,宝玉十分痛苦,认为院子里海棠死了半边应了晴雯之死。袭人听了很不服气:“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她……”乍一听,这些话已经不仅仅是炫耀、显摆自己作为怡红院里首席大丫头的身份地位,而简直可以说是自以为是、骄横跋扈的霸道了!但再仔细一思考,我们对袭人还是有些误会了。因为袭人这话是针对晴雯死后,宝玉痛苦得不能自拔,并认为院子里海棠半枯是应了晴雯之死而言的。海棠半枯是不祥的预兆,宝玉认为是应了晴雯的死,很痛苦。袭人说“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她”,实际上是把这“不祥”揽到了自己身上,意思是死也应该自己死,轮不到晴雯这“东西”。袭人的话,说得虽难听,心意却是十分善意的,她想以此“狠话”来阻止宝玉胡思乱想,减轻他的痛苦。而这,正呼应了作者在开篇对袭人予以“心地纯良”的评价。

贬袭人者加在袭人头上最大的罪状是“告密”:“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对晴雯、芳官、四儿被逐之事,宝玉也疑心袭人:“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挑不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晴雯也是和你一样……就是他的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

在这一段话里,宝玉对袭人提出了质疑,表面上条条理由充足,但这也只是宝玉的推论,并没有真凭实据。实际上,小说在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时就明确写出晴雯致祸是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的直接在王夫人面前进谗:

一个是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大不成个体统。

本来王夫人连谁是晴雯都不知道的,经王善保家的这一通挑拨、诬陷,王夫人才把那日“骂小丫头”的晴雯对上号。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和心腹,邢夫人想借“绣春囊”事件发泄私愤,让独揽荣府内务大权的王夫人难堪,便通过王善保家的调唆王夫人抄检大观园。而王善保家的本就是个被宝玉称为“死珠子”的那类女人,专事诬陷、调唆,且她早就看不惯晴雯傲岸、刚烈的性格,所以趁机生事报复。因此,晴雯便成了荣府大房、二房争权夺利的牺牲品,晴雯之死是贾府恶奴调唆、陷害的结果,与袭人是没有关系的。

那宝玉又为何也怀疑袭人呢?为什么怡红院的“私事”太太也知道呢?王夫人说她在怡红院的“耳目神意”又是指谁呢?面对这一堆的疑问,袭人曾针对宝玉的质问辩解说:“你(指宝玉)有什么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倒被那别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对袭人的这一辩解,历来贬袭人者认为这是袭人理屈词穷的狡辩,根本不予理睬。因为在他们的主观意识里,袭人就是一个只知讨好主子的“叭儿狗”,就是一个“奸险”的“小人”、“坏人”,她的话肯定不可信,自然不分析、不思考。其实,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是一种带有强烈主观偏见的“因人废言”。我们知道,贾府,是一个“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小社会,主子之间、主奴之间、奴才之间,充满了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其中,那些年少的丫头们与年长的婆子们之间的矛盾就是这诸多矛盾中一组突出的矛盾。以晴雯、金钏为首的丫头们,她们青春美丽,天真率直,嬉笑不避,仗着主子的喜爱和庇护,心比天高,从不买那些年老的婆子妈妈们的账;而以王善保家的、周瑞家的为首的婆子们,她们虽青春已逝,但自恃年高,倚老卖老,更是从不把这些黄毛丫头放在眼里。年少的不服年长的,年长的看不惯年少的,矛盾重重,并日益加深。在大观园里,那些婆子妈妈们四处皆是,一旦听到丫头们什么“隐私”、“把柄”,便如获至宝,等到时机成熟,便大打出手,置这些丫头们于死地。王善保家的借抄检大观园“告倒”晴雯便是明证: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第七十七回)。

可见,袭人“辩解”的话并非狡辩的遁词,而确是那些变成了“鱼眼睛”的、嫁了男人“比男人更可杀”的恶婆子们的进谗和诬陷,而并非袭人的“告密”。王夫人的“耳目神意”也不是袭人,而是那些专事打探“隐私”、生事造谣的恶婆子们。对这些恶婆子们,贾宝玉曾十分惊讶和气愤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

当然,对袭人贬多于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传统“袭乃钗副”的观点,也影响到对袭人的正确评价。自从脂砚斋提出“袭乃钗副”的观点以后,袭人就一直被人们看成是“宝钗之影子”,而传统对宝钗的评价就一直是贬多于褒。这里,我们且不说对宝钗应如何评价,单就袭人和宝钗相比较,虽然二人都是封建礼教的真诚拥护者和践行者,在观念、性格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她们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艺术典型,其中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袭人不像宝钗那样冷漠无情。尤其是在对金钏儿投井自杀这件事情上,袭人“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充满了同情和悲伤;而宝钗却说金钏儿“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劝王夫人“也不劳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她几两银子发送她,也就尽主仆之情了”。显得十分冷漠和无情。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家“不溢美,不隐恶”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他笔下的人物不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都是生活在现实土壤中的真人物,从来都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的”。袭人的身上也自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当我们看到她“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她“不好”的一面,反之也如此。而且,曹雪芹作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描写人物的文字,内涵丰富而深邃,往往似此非此,又似彼非彼,可作多向理解。读者只有通过前后对照,仔细品读,反复体味,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由此看来,花袭人之所以长期受到诟病和贬斥,被认为是奸诈阴险、居心叵测的“小人”、“坏人”,或是对文本理解片面、无意误读,或是对人物早存偏见、有意曲解,或是时代政治的影响,或是阅读水平的限制。而要对花袭人及其他人物作出正确、全面的解读和评价,就必须对作家的创作思想、创作方法以及作品的深刻内涵、描写艺术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就必须认真阅读小说文本,反复品读,深刻领会,既不主观片面,也不随意曲解,方能作出一个符合作家创作意旨和作品客观实际的判断。

花袭人是一个心地纯良、温驯贤淑的丫鬟,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是甘心做奴才的“叭儿狗”。第十九回写宝玉在袭人家看到两个红衣少女后,回到怡红院便感叹道:“实在好得很,怎么也得他在咱们家就好了。”袭人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定还要拣实在好的丫头才往你家来。”宝玉听了,忙笑道:“你又多心了。我说往咱们家来,必定是做奴才不成?说亲戚就使不得?”袭人道:“那也搬配不上。”可见,袭人对自己迫不得已做奴才的命运是很不情愿的,要不是“眼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生活所迫,她是不情愿当奴才的,也不愿意亲戚当奴才。

花袭人性格“温柔和顺”,品性“似桂如兰”,可是命运对她却是极不公平的。判词中的 “枉自”、“空云”,便暗示了她不幸的命运和结局。且不说她贫苦的出生、卖身为奴被欺凌被奴役,与红楼其他女儿一样都是薄命司里的薄命女,也不说她虽与宝玉名为主仆实为姐弟、情侣,到头来仍只能嫁给“有福”的优伶蒋玉菡,却与多情公子无缘,做不了“宝二姨奶奶”。只就她这么多年以来被人误解、被曲解甚至被诬陷、被诋毁的遭遇,也是够不幸的。

还有,她虽然“尽心竭力”为着主子,一心一意服侍着宝玉,但由于宝玉的“顽劣”,还是不免经常招致主子的责骂甚至被踢得吐血。第二十九回,当宝玉和黛玉闹得不可开交时,“那贾母、王夫人进来,见宝玉也无言,林黛玉也无话,问起来又没为什么事,便将这祸移到袭人紫鹃两个人身上,说:‘为什么你们不小心伏侍,这会子闹起来都不管了!’因此将他二人连骂带说教训了一顿。二人都没话,只得听着。”第三十一回写袭人被宝玉踢得吐血,“也就冷了半截,想着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可见,奴才就只能是奴才,不管你怎样对主子忠心耿耿,恪尽职守,到头来仍然摆脱不了被奴役、被欺压的命运。这就是心地纯良的花袭人不幸的“命”,这就是贾府以及贾府以外所有被奴役、被欺压的奴才共同的悲剧命运,这是黑暗时代、黑暗社会使然。

【注释】

(1) 杜福华. 封建末世破天的武器:红楼梦迷宫剖析论红学的悲喜剧.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

(2) 李长之. 红楼梦批判. 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2001:447~448

(3) 端木蕻良. 向红楼梦学习描写人物. 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2001:788

(4) 张锦池. 红楼梦考论.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5) 吴世昌. 红楼梦探源外编.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 李劼. 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 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