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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布朗族
1.7.3 第三节 亲属称谓

第三节 亲属称谓

在布朗族的亲属称谓中,同一亲属称谓可以适用于同一辈分的成员。亲属主要是按辈分、性别、年龄长幼,分为祖父母、父母、自己及同辈、儿女、孙儿女等五辈。祖父母以上的祖先视同祖父母,孙子以下的后代均视同孙子。同辈者往往用同一称呼,不再细分。

布朗族的亲属称谓还有一个特点是,布朗族人往往以年龄长幼来决定他们的称呼,即凡是年龄与自己相当的人,不论其辈分高低均可视为平辈;凡年龄比自己大的人,即便是小辈也可当做长辈称呼。如舅舅比外甥要高一辈,但因舅舅年轻而又未成家,外甥可称他为兄弟,也可直呼其名。同样,在叔叔、娘娘[3]没有成亲前,侄儿侄女可以称他(她)们为兄弟姊妹。这种以年龄长幼来决定称呼的观念,在古代氏族社会是许多民族普遍存在的现象。布朗族亲属称谓的特点可以追溯到古代,他们的祖先曾经经历过母系氏族的群婚阶段,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家族的实质和古老社会制度的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