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族称族源

布朗族村寨
一、族称
布朗族是一个古老而悠久的民族,主要分布在今云南省南部、西部及西南部沿边地区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勐海县、景洪市,临沧市的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永德县、镇康县、云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保山市的施甸县、昌宁县,普洱市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等地的山区和半山区,少数散居和杂居在坝区。布朗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也是一个跨境而居的民族。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在我国境内有布朗族人口91882人,其中90388人居住在云南省境内。[1]
布朗族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商朝,但有文献可考的历史是从汉代开始的。据汉文献记载,东汉时期,布朗族的先民——“濮人”,便居住在今天的云南省保山市、永平县、施甸县一带。布朗族的祖先,古称“哀牢人”,与“濮人”属于同族。根据《华阳国志》记载,永昌地区(今云南省保山市)以“濮人”为主;《古今注》记载,永昌地区以“哀牢人”为主;而董难的《百濮考》有大量的条文记载,“哀牢,即今永昌”,也就是说,“哀牢人”与“濮人”其实就是同一个族属。
中国古文献上记载的“濮人”,其分布地域十分广阔。《尚书·牧誓》中记载武王伐纣时,参加周武王军队的西南诸部落即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唐代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说:“濮在楚西南。”周秦时期,楚国西南的众多部落,被称为“濮”或“百濮”。这个地区包括今江汉之南至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诸省区全部或大部。不过,大量的史料证明,生活在澜沧江和怒江流域以外的“江汉之南”广大地区的非孟高棉语族的“百濮”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融入或被同化为其他民族,只有发源并长期生活在澜沧江和怒江流域的“濮人”才是布朗族的祖先。也就是说,布朗族是发源并长期生活在澜沧江和怒江流域的,即古哀牢国故地永昌“濮人”的后裔。[2]
至西汉初年,汉武帝开发西南夷,于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在哀牢国腹地(今云南省保山市)设立不韦县,隶属益州郡,治所在今保山市坝东的金鸡村。随着不韦县的建立,中原文化开始传入“濮人”地区。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汉朝在哀牢地区设置了永昌郡,统辖今保山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全境,临沧市、大理白族自治州部分地区。皇权势力的渗入,一方面促进了中原文化的传播,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对这一地区的统治和压迫。统治和反统治,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使“濮人”的社会结构发生分化。到了隋唐时期,“濮人”已逐渐分化为“朴子蛮”“望蛮”“望苴子蛮”“茫蛮”几个族群。经史学家考证认为,“朴子蛮”为今天的布朗族;“望蛮”“望苴子蛮”为今天的佤族;“茫蛮”为今天的德昂族。从这个角度上讲,布朗族、佤族、德昂族都是古代“濮人”的后裔。
宋代,大理国兴起,基本上继承了南诏时期的统治范围。而此时,傣族势力也逐渐壮大,原“濮人”居住的部分地区已为傣族先民“金齿”“白夷”所据。
元明时期,布朗族先民(“蒲满”“濮人”)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包括顺宁(今云南省凤庆县)、永昌(今云南省保山市)以及车(彻)里(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带,景东(今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威远(今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也有少量分布。李京在《云南志略》中说:“蒲蛮……在澜沧江迤西……”《元史·地理志》载:“镇康路,其地曰石赕,亦黑僰所居。”这里所说的“黑僰”也就是“黑蒲”,是“朴子蛮”的他称(新中国成立前,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等地亦有称布朗族人为“黑蒲”的)。
明代,“濮人”的分布与元代基本一致,但记载更为详细。明时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正德云南志》《明宣宗宣德实录》等史书都有关于“濮人”的大量记载。今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昌宁县、凤庆县、云县、永德县均系“蒲满”的聚居区。凤庆县的“蒲满”在孟廷瑞冤案发生后,经改土归流,引发“十三寨蒲满”反抗,而后惨遭镇压,“蒲满”大量外迁,在当地所剩不多。

布朗族村寨概貌
清代以来,各地称布朗族为“蒲满”“濮人”“蒲蛮”“黑蒲”“裸濮”等,大都是“濮”的同音异体字,实为同族的他称,指的全部都是今天的布朗族。
新中国成立前夕,各地的布朗族对本民族的称呼有所不同。如居住在今施甸县、保山市、昌宁县、永德县的布朗族自称“本人”“蒲满”“花蒲满”“满”等;居住在今镇康县、景东彝族自治县的自称“乌”;居住在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云县一带的自称“阿娃”“依娃”;居住在今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自称“翁拱”;居住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带的自称“波朗”“波巴朗”等。与布朗族毗邻的其他民族对布朗族的称呼也不相同。如傣族称布朗族为“腊”“达米腊”“达比腊”“满”等,意译为“住在山头的人”。哈尼族称布朗族为“阿别”“阿贝”“山藤”等,意译为“住在山脉中的人”。拉祜族称布朗族为“卡坡”。彝族(香堂支系)称布朗族为“乌”。各地汉族称布朗族为“蒲蛮”“蒲满”“濮蛮”“满”等,把布朗族所居住的山寨统称为“蒲满山”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为尊重布朗族大多数人的意愿,统称为布朗族。
从时间上看,隋、唐、宋是布朗族形成的关键时期,“濮人”从隋朝开始分化,唐宋两朝完成其分化过程,最迟至宋末,布朗族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已完全形成。从元代开始至明清两代,史书对布朗族称谓的记载已基本一致,都称为“蒲满”或“濮人”。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隋、唐、宋时期是“濮人”开始分化并逐渐形成我国境内孟高棉语族的布朗族、佤族、德昂族等民族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部分“濮人”已经逐渐分化出来发展为“望蛮”“望苴子蛮”,即佤族的先民,其余的“濮人”则发展为“朴子蛮”和“茫蛮”,其中,“朴子蛮”,即布朗族的先民;“茫蛮”,即德昂族的先民。
二、族源[3]
我们从一些汉文史籍、神话传说的片段以及社会习俗可以看出布朗族的起源和发展。
布朗族有很多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传说,其中一则神话讲到,远古时,有个葫芦,里面装满了人,葫芦口是封着的。一天,忽然飞来了一只大天鹅,啄开了葫芦口,人们才从葫芦里出来,然后分散到各地,搭起草棚居住在一起,繁衍成今天的布朗族。又有一则神话讲到,有人用烧红的铁锥钻入木头中,布朗族人便从木穴中钻了出来,由于木穴被铁锥烧黑,所以布朗族人的皮肤都变成了黑色。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布朗族民居
这些神话,反映了布朗族曾经历过穴居野处的原始生活。当时,人们为防御猛兽的侵害和躲避风雨的袭击,仍聚群而居,住在山洞或树洞里。
与这种穴居野处的原始生活相适应,布朗族先民曾经历过血缘婚、杂交群婚的阶段,“男女长,各随宜野会,无有嫁聚,犹知其母,不知其父”。在布朗族的许多神话传说中,兄妹结亲的血缘婚更为突出,反映出在原始社会,布朗族盛行血缘婚,诸如《岩布林戛伊梯林戛》《洪水泛滥》等传说,都提到兄妹婚配。后来,大家视这种行为是乱伦,便取消了兄弟姊妹互为夫妻的血缘婚,而发展为群婚,后又发展为近亲婚配,“堂兄弟姊妹间可以通婚,叔父与侄女间可以通婚”。新中国成立后,在一些布朗族聚居区,亦有三代以外通婚,但极少有近亲通婚出现。
处于原始社会的“濮人”,主要从事狩猎、采集活动,使用的狩猎工具大都是竹木制成的弓弩。他们射杀林中的野兽,百发百中。“‘濮人’勇敢矫捷……善用白箕(一种坚竹)竹弓,深林间射飞鼠,发无不中”,“性勇健,髻插弩箭,兵不离身,以采猎为务”。
狩猎主要由男子承担,采集则由妇女担负。每到采集季节,她们集体前往山林或溪沟,采集野菜、野果、植物块根、菌类,或捉昆虫。据元史载,“濮人”多“持木纬以御强暴,不事农亩,入山采草木及而动物食”,当时,他们将土蜂、蛇虺、蛤蟆、蜻蜓、蝼蚁、水虫等捉来吃。吃东西时,用阔树叶或芭蕉叶将食物包裹后,用手抓食,正如《云南志略》中说:“食无器皿。以芭蕉叶藉之。”
古代“濮人”曾经历过茹毛饮血的时代。那时,他们还不知熟食,如果猎得野兽,就用石斧、石刀等石器将野兽剖开来,生吃其肉,生喝其血,度过了漫长的生食岁月。后来,他们发现被雷电击中的森林中,有很多被大火烧死的野兽,于是便把烧死的兽肉拿来充饥,发现吃起来很香,遂渐喜欢熟食。火,是人类的希望,但是森林里的大火常被暴风雨所灭,没有火便吃不上熟食。怎么办呢?“濮人”通过苍蝇搓脚的启示,想出了一个办法,即用石斧砍倒“格檡木”树,晒干,取来石片急剧摩擦起火,或砍下芭蕉树干,使浆粘在石片上,在太阳下暴晒后,把它涂于火石上,放好火草,用火石打出火星落入火草,即得火种。因火种来之不易,便由老人保管火种,用柴炭灰埋之。用火时,只要拨开柴炭灰,即可复燃。若是迁徙,火种亦由老人看管,不能熄灭。

布朗族村寨
火的发现,采集、狩猎的兴起,稻谷的栽培及种植的成功,不仅补充了古代“濮人”的物质生活,妇女的社会地位亦随之提高,于是产生了以母系为主体的社会。当时使用的生产工具除沿用过去的竹木农具、弓弩外,还有用石块磨制的石器。新中国成立前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糯福区布朗族还使用一种石头磨制的石地凿,形状似矛头,尖端锋利,头约30厘米,捆扎于木棍一端,可以点穴,播种子,后来发展为在木棒尖端装上铁片,代替原来的石凿。这些石凿是古代的新石器。今天,在施甸县、勐海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等布朗山寨还不断发掘出磨光的石斧、石刀、石轮等新石器文物,这些都说明布朗族先民在母系氏族时期曾使用过新石器,它使布朗族的先民从茹毛饮血的年代跨入了原始社会的行列。
唐宋以来,地处澜沧江中上游东岸的顺宁、景东、威远一带的“濮人”,因受南诏、大理国的经济文化影响较早,开始出现了部落酋长,并从游猎、采集活动逐步过渡到农业生产和实物交换。初级的交换,主要是把牧畜作为交换物品,通过茶马互市,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竹器编织、纺织染色也随之盛行,妇女所织的“青婆罗缎”,为澜沧江两岸各族人民所喜爱。地处怒江两岸的“濮人”,已可以用木棉纺织成最负盛誉的“桐华布”,其棉丝洁白柔软,可缝制衣服或出售。他们养蚕、缫丝,织成华丽的“绵绢、彩帛、文绣”。《后汉书》记载:“哀牢夷知染彩细布,织成文(纹)如绫绢。有梧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
元代,蒙古军在元世祖忽必烈的统率下到达滇缅边境,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往,通过互通贸易,促进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地处永昌的凤溪(今云南省昌宁县)、施甸二长官司的“濮人”,有的已从汉俗,讲汉语,融合于汉民族之中。同时,随蒙古军征战前来的契丹族士兵,后来也落籍于此,融合于“濮人”中,至今已有700余年历史。布朗族现仍保留着不少祖先遗留下来的家谱碑文,记述了当时“濮人”的生活是“耐劳苦、勤耕锄”,当时他们已经能种植荞麦、棉花、黑豆等作物了。
明清以后,“濮人”的社会生产力有了发展,物质、精神文化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从游猎时代跨入农耕时代,住宅已慢慢从临时搭盖的茅草棚,变为土木结构的建筑,边远山区则是竹木结构的“干栏”式竹楼。服饰也有了变化,大多数“濮人”男女束发为髻,男子以青布裹头,着青蓝布衣裤,披皮毡,佩刀跣足,刀鞘上还漆着绿漆,鞘上面插着孔雀羽毛,英武潇洒;妇女着花布短衫,发髻上插骨簪,外缠青布包头,下身着黑色长裙,裙子上蔽乳部,下至膝盖,头戴篾帽,双耳戴大银环或铜圈,手戴铜镯,用蓝色或绿色的珠串套在脖子上,珠串越多越显示庄重和富裕,而项链则挂满五色烧珠与海贝,长达脐部,小腿扎数道藤篾条制成的黑藤圈,显得婀娜多姿而又雍容华贵。
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居临沧一带的“濮人”所着服饰极为简朴,男子的衣衫仅用两块布相缝合,中间开一孔,穿时从头套下。富裕人家用红黑线缝制,贫者用黑白线缝成,衣无襟无袖,两臂裸露于外。妇女的衣着则是用黑线或红线织成布缝合成一块,披搭于右肩,另一边由左腋下穿过挂在胸前,下身围一块黑色或白色的遮羞布,腰部系一条用海贝串成的腰带,手戴铜镯,耳戴银环。住宅有土屋和“干栏”式竹楼两种,“无论寒暑,均无衾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