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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学视野下的清代幕友制
1.7 第五章 清代幕府与公文写作

第五章 清代幕府与公文写作

“天下文章,出于幕府”[1],幕府作为秘书机构,撰写各种公文是其主要职掌,幕友受幕主之托,还要代作各种应酬文章。但由于幕友们往往是为他人作嫁衣,所写公文是代表官署,由幕主签押,代作的应酬文章也不能署自己的名字。所以我们往往难以考证哪些文章是由幕友所写。在清代官员的文集中,其公牍文有相当一部分应该是由幕友撰写的,但著作权、署名权却归官员本人,是其“道德文章”的一部分。

像左宗棠那样,编自己的文集时,毫不客气地把他在张亮基、骆秉章幕府做奏折幕友时的奏稿等纳入文集,蒲松林将其在宝应县做书启幕友时写的各种文字编为《鹤轩笔记》,争回著作权,从而使今天的人们了解幕府文章的例子并不多见。

但幕友在幕府中每天要处理许多公文,埋头于案牍之中,笔耕不辍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就来看一下他们所处理的公文都有哪些种类,各种公文又有怎样的要求,以了解幕友“簿书期会”“劳形案牍”的一些情况。

为使讨论的头绪清楚一些,我们把重点放在地方行政幕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