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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交融与多元一体:宋元时期少数民族的贡献
1.3.3.3.2 二、日渐密切的商贸关系

二、日渐密切的商贸关系

畏兀儿人为元时期东西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与畏兀儿人居住的天山南北为东西商路枢纽的地理位置和畏兀儿人善于经商有关。元时期,由于驿站制度的实施,如窝阔台汗时期的驿站达1400多处,忽必烈时期已超过万处。国家签发专为驿站服务的站户达20万户以上,客观上形成了以驿站为中心的欧亚商路网络。此条商路网络大致以察合台汗国首府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附近)为枢纽,东西段均分为两大干线。东段商路中一条由蒙古帝国都城哈剌和林(今外蒙古鄂尔浑河上游一带)西行越杭爱山、阿尔泰山抵乌伦古河上游,然后沿该河行至布伦托海,再转西南到阿力麻里;另一条由元大都(今北京)西行,由宁夏过黄河入河西走廊,然后或由天山北道抵阿力麻里,或由天山南道入中亚阿姆河、锡尔河两河地区;西段商路中,一条由阿力麻里经塔剌思(今江布尔)取道咸海、里海以北,穿行康里、钦察草原抵伏尔加河下游的萨莱,再由此或西去东欧,或经克里米亚半岛过黑海至君士坦丁堡,或经高加索到小亚细亚。一条由阿力麻里入中亚两河流域,经撒马尔罕、布哈拉去呼罗珊(今阿富汗西北、伊朗东北)再达小亚细亚。这条商路网络的中心正在畏兀儿世代居住的天山南北地带,东西方商人、使节、旅行家不论走东西段中的哪一条商道,都必须经过这里。因此畏兀儿居住的天山南北地区成为元时期东西交通、商贸的必经之地。

畏兀儿人民通过与蒙古以外的其他民族的交流,把自己的经济和文化成果传入内地和中亚,又使内地和中亚的经济文化成果通过畏兀儿地区互相交流。如木棉就是畏兀儿人从中亚传入内地的经济作物;哈剌火州的葡萄酒则是由畏兀儿人自己酿造并传播到内地的名酒。除此之外,处于东西商路要冲的畏兀儿商人也为东西经济交流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如马可·波罗途经喀什噶尔时就谈到这里的商人前往中原及世界各地做生意,西瓜就是通过畏兀儿地区为中介在元代普及于中原和南方的。中亚、东欧等地的大珠、玉器、水晶、驼马、文豹、狮虎、药物通过畏兀儿商人和其他商人进入中国。钞币、绣彩、金银、茶叶、瓷等通过畏兀儿地区进入西方。这样东西经济通过畏兀儿地区的人民得到了交流和发展。

在元代中外商业贸易中,回回人在其中也作出很大贡献。元政府高度重视西域商人在海外贸易中的作用,当时朝廷遣往海外的商船基本由西域人操纵。14世纪初,元廷即以西域人答术丁等率商队前往东非索马里购买狮、豹等名贵动物。而元朝文书中常提及的驶往“回回田地里”的商舶,实际多由西域人所执掌。由西域商人参与的元代海外贸易,为元朝赚取了“宝货赢亿万数”[31]。《元史》卷15《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已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的沙不丁上奏,该行省市舶岁入已达“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两”。这相当于元廷当年国库收入中黄金数目的六分之一多,而其珍珠的价值比金银更贵重[32]。《元史》卷169《贾昔剌传》载,由于海舶贸易获利甚大,当时有人竟视其为“军国之所资”。巨大的利益驱动,使不少蒙古贵族也参与到这一商业活动中。他们多在西域商人的夹带下,“过番买卖”。为此,政府下令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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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六胜塔

由于元朝与伊利汗国的特殊宗藩关系,使得双方民间的海上贸易也达到了繁荣的程度。当时,不少从泉州出发的元朝商船,前往“回回田地”进行贸易活动。所谓“回回田地”,就包括伊利汗国在内的阿拉伯世界。波斯湾的忽鲁模斯(今伊朗的霍尔木兹)是当时东西海上交通的一个枢纽,也是伊利汗国与元朝进行海上往来的主要口岸。元朝商人前往伊利汗国内地进行贸易,多由此登岸。在伊利汗国各地,有不少中国商人定居,如亦思把罕(今伊朗伊斯法罕)就有元朝商人寓居于此[33]。此外,波斯离(今伊拉克的巴士拉)、麻呵斯离(今伊拉克的摩苏尔)、哩伽塔(今也门亚丁港)、天堂(今沙特阿拉伯的麦加)等地区,也是元朝商人的常往之地。

元代商人直航阿拉伯的情况比宋代普遍。《岛夷志略》的作者汪大渊曾先后两次“附舶以浮海”,他在书中提到了波斯离(巴士拉)、天堂(麦加)等地。元代海上交通更加繁盛,泉州、广州、杭州等港口,海船云集,“蕃货远物,异宝奇玩之所渊薮。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之最”。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将进口货物分为“粗色”和“细色”两种。“细色”指贵重物品,如金、银、珠宝、麝香等;“粗色”指一般货物,如胡椒、硫磺、速香、吉贝布等。阿拉伯地区来中国的船队从亚丁湾或阿曼的苏哈尔港起航,运往中国的主要是珠宝和香料两大宗,包括乳香、龙涎香、龙脑、没药、血竭、苏合香油、蔷薇水、珍珠、玛瑙等,其中乳香、龙涎香主要产自大食。中国的船队常常远航到幼发拉底河、亚丁湾和索马里,中国出口到阿拉伯地区的物品有瓷器、丝绸、金、银、铜、铁、刀剑和各类植物纺织品,以纺织品和瓷器为大宗。文献记载,元代我国出产的各色绸、缎、绢等远销至天堂(麦加)和层摇罗(桑给巴尔)。西亚和非洲出土的属于中国元代的瓷器和陶片,也说明当时中国和阿拉伯等地瓷器贸易之盛,中国的一些窑场甚至还专门生产供大食等地使用的具有阿拉伯风格的瓷器。而在其中,回回人起了很大作用。据时人周密记载:“泉南有巨贾南蕃回回佛莲者,蒲氏之婿也,其家甚富,凡发海舶八十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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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涎香

元代通过少数民族向亚、非各国输出的商品,可以分为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两大类,而以手工业产品为主。农产品主要是谷米。手工业产品又可分为如下几类:纺织品,包括苏杭五色缎、、绢、布(花布、青布)等。丝也是重要出口物资。瓷器、陶器,包括青白花碗、瓦瓮、粗碗、水埕、罐、壶、瓶等。至今西南亚地区伊朗、土耳其等不少国家的博物馆中都保存有元代的瓷器,非洲不少地区也有元代瓷器遗物出土。伊本·拔图塔说,中国瓷器品质最佳,远销印度和其他国家,直到他的家乡摩洛哥。出口的金属器皿有铁条、铁块等半成品和锡器、铜器(鼎、锅)、铁器(碗、锅)等物。日常生活用品,如木梳、漆器、雨伞、席、针、帘子等。文化用品,包括各种书籍、文具和乐器,书籍和文具主要对高丽和日本出口。经过加工的副食品,如酒、盐、糖等。

元代我国通过少数民族从亚、非各地进口的商品,种类极多。《南海志》记载有70余种,主要是从东、西洋进口的。《(至正)四明续志》所载市舶物货达220余种,既有来自东、西洋的货物,也包括自日本、高丽进口的商品。将二者汇总,去掉重复,可知当时进口商品不下250种。将这些商品加以简单分类就会发现,珍宝(象牙、犀角、珍珠、珊瑚等)和香料(沉香、速香、檀香等,总数在40种以上)占了很大一部分。另一类重要物资是药材,《南海志》登录了24种,《(至正)四明续志》所记更多,除了从东、西洋进口的没药、阿魏、血竭等药物外,还从高丽大量输入茯苓、红花等物。进口的其他物资包括布匹(白番布、花番布、剪绒单、毛驼布等)、器皿(高丽出产的青器和铜器,东、西洋诸国出产的藤席、椰簟等)以及皮货、木材(包括船上用的铁梨木)、漆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