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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交融与多元一体:宋元时期少数民族的贡献
1.3.2.1.4 四、海外贸易的发达

四、海外贸易的发达

元朝是蒙古贵族所建立的政权,他们对于海外贸易格外重视。早在消灭南宋、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元朝统治者就很注意保护海外贸易,使之不因战争影响而中断。元朝的海外贸易,基本采用官营的形式,虽然也时有听任海商自由下海贸易的诏令,但开禁时间短暂,且常禁止汉人往海外经商。元朝也沿袭了宋朝的市舶司制度,从1277年设立泉州、庆元(今宁波)、上海、澉浦四个市舶司之后,1284年在温州、杭州设立了两处市舶司,1286年又在广州设立了市舶司。元代市舶司之设,前后共有7处。同时,元朝还以宋朝的“市舶则例”为基础,颁布了新的“市舶法则”共22条,形成了元朝管理海外贸易的基本制度。该制度包括船舶出海和回港的手续,对出海商船货物的抽分(实物税)和舶税(即吨位税),禁止军需物品的出口,严禁权贵势力营私舞弊、保护和奖励合法贸易商人、蕃商来华贸易的管理办法等内容。根据这项制度,普通商人只要向所在市舶司机构申请公验,即可合法进行海外贸易。此外,元朝还实行官本船贸易制度,即由政府出船出资本,选择海商进行具体经营,所得利润七三分成。据《元史》卷94《食货志》记载,具体做法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蕃,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即政府出船、出本钱给商人出海贸易,以所获十分之七归官府,十分之三归己。上述制度和措施,促进了元代海外贸易的发展。

与宋代相比,元代的泉州港已代替广州成为中国与东南亚以及印度洋地区贸易的最大港口。这里的镇南门外是西域商人集聚的地区,“四海舶商诸番琛贡皆于是乎集”[22]。“番货、远物、异宝、奇货之所渊蔽,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最”[23]。由于西域商人在泉州海外贸易中具有庞大的势力和重要的地位,据《元史》卷205《卢世荣传》记载,元初卢世荣提出“造船给本,令人商贩”的官本船制度时,世祖诏令首先在泉州推行。泉州在当时海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一些西域商人随之成为巨富。西域商人哈哈的,自至治间贷官钞,违制番邦,得宝货无算。蒲氏父子,世掌泉州市舶,亦官亦商,基本操纵了当时的香料贸易。蒲寿庚本人“老于海事,拥海舶甚多”,其资产“富甲两广”。此外,西域人合只铁即剌、马合马丹的等也均为当时居泉州的巨商大贾。《元史》卷22《武宗本纪》载,至大元年(1308年),“太尉脱脱奏:‘泉州大商合只铁即剌进异木沉檀可构宫室者’。”于是,朝廷敕江浙行省经驿道运往京都。同年,“泉州大商马合马丹的进珍异及宝带、西域马”等。由于马合马丹的进献有功,加之其个人拥有舟舶,时任江浙行省左丞的沙不丁遂“言其弟合八失及马合谋但的、澉浦杨家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乞以为海道运粮都漕万户府官,各以己力输运官粮,万户、千户并如军官例承袭,宽恤漕户,增给顾直,庶有成效”。尚书省闻报,乃“请以马合谋但的为遥授右丞、海外诸蕃宣慰使、都元帅、领海道运粮都漕运万户府事,设千户所十,每所设达鲁花赤一、千户三、副千户二、百户四”。朝廷遂下诏制可。不难看出,马合马丹的是当时泉州专事海舶贸易,且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西域大贾。

元朝人吴鉴曾说:“中国之外,四海维之。海外夷国以万计,惟北海以风恶不可入,东西南数千万里,皆得梯航以达其道路,象胥以译其语言。”[24]元人汪大渊在《岛夷志略》中所记载的海外国家接近100个左右,而元人陈大震《南海志》中所列举的海外地名则为140多个。元代海商出海贸易的范围,东起高丽、日本,南到东南亚,西南通印度半岛和西亚,西达非洲和地中海沿岸国家。无论是通商地区之广,还是通商国家之多,元朝都超过了前代。

在东亚地区,元朝与高丽的海上贸易往来十分密切。当时,泉州、庆元、登州等港口,甚至渤海湾内的直沽港,都有前往高丽的海上航线。1976年,在韩国木浦附近发现的一艘沉船内,就打捞出中国铜钱28吨、瓷器2万余件,此外,还有香木、胡椒等物。据研究,这是一艘从元朝庆元港起航的中国商船[25]。即使在元末群雄割据时代,张士诚、方国珍等集团也依据江浙,与高丽进行海上往来。相对来说,由于受元初战争的影响,元朝与日本之间的贸易曾经中断。1292年以后,两国的海上贸易重新恢复,但主要是日本商船来华,而中国商船前往日本却没有宋代那样频繁。尽管如此,一些僧侣还是利用商船往来的便利条件,往来于两国之间从事文化交流事业。

与中南半岛隔海相望的菲律宾群岛,在元代同中国的贸易也有发展。元朝海商对于麻逸(今民都洛岛)商人的信誉印象尤其深刻:“蛮贾议价,领去博易土货,然后准价舶商。守信如终如始,不负约也。”[26]而三岛的居民,也以到元朝进行贸易的商人为尊,“男子尝附船至泉州经纪,罄其资囊,以文其身。既归其国,则国人以尊长之礼待之,延之上座,虽父老亦不得与争焉。习俗以其至唐,故贵之也。”[27]此外,元朝商人前往贸易的地区还有苏禄、麻里鲁(今马尼拉)等。

在与马来群岛的贸易方面,元代以前中国海商的贸易主要集中在爪哇及其以西诸岛,到元代也加强了与马来群岛东部的来往。如元朝海商前往渤泥的很多,并受到当地居民的敬重。文老古(今马鲁古群岛)盛产丁香,元朝商人趋之若鹜。由于形成固定的供销关系,当地居民“每岁望唐舶贩其地”[28]。在爪哇,尽管元世祖因为战争因素曾暂时禁止海商前往其地,但麻喏巴歇王朝建立后主动修复了与元朝的关系,中国商人前往爪哇也络绎不绝。据《元史》卷210《爪哇传》载,“自泉南登舟海行者,先至占城而后至其国”。另外,元朝商人常去贸易的地点还有假里马打(今加里马丹岛西南的卡里马塔群岛)、文诞(今班达群岛)、古里地闷(今帝汶岛)、三佛齐、须文答剌(位于今苏门答腊岛北部)等。

元代中国商人前往印度半岛的贸易,更是比前代活跃。据伊本·白图泰记载,往来印度与中国之间的人,只能乘坐中国商船。他在俱兰、马八儿等处,就曾见到很多中国商船或中国商人来此贸易;在古里佛(今印度半岛西南端的科泽科德)港,他一次就看到该港同时停泊着13艘中国商船。[29]与古里佛为邻的小邦沙里八丹,出产八丹布:“求售于唐人,其利岂浅鲜哉。”[30]此外,中国商人在南亚驻足的地区还有高郎步(今斯里兰卡的科伦坡)、千里马(今斯里兰卡东北的亭可马里)、北溜(今马尔代夫)、朋加剌(今孟加拉国以及印度西孟加拉邦一带)、大乌爹(今印度奥里萨)、土塔(位于今印度半岛东岸的讷加帕塔姆)、放拜(今印度西海岸的孟头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