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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交融与多元一体:宋元时期少数民族的贡献
1.3.1.2.2 二、元朝民族的内迁与入附

二、元朝民族的内迁与入附

随着元朝大统一的实现和交通、驿站等的开发与设置,各民族的活动范围空前扩大了,各民族间的接触和经济文化交流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促进。终元之世,民族迁徙活动从未中止,既有各族人口纷纷内徙中原各地,也有汉人不断迁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元代民族迁徙的原因和形式很多,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俘掠

蒙古人在征服中亚的过程中,将大批具有生产、作战和创造能力的工匠、士兵、学者、青年男子和妇女、儿童掳为己有。如在讹答剌,“那些刀下余生的庶民和工匠,蒙古人把他们掳掠而去,或者在军中服役,或者从事他们的手艺,成吉思汗从不花剌进兵撒麻耳干,他们也向那里去”[37]。拉施特也记载,“那些从剑下赦免下的人民和工匠,一部分被驱到不花剌、撒麻耳干等地去充当‘哈沙儿’队(即人堆)”[38]。这些人口随蒙古军队转战于中亚各地。被强征的中亚士兵总数远远超出了蒙古人总数,这样的事例在中亚诸城中均存在。成吉思汗和诸子将掳劫的中亚诸民族人口聚集在一起,带回中国境内。从资料记载来看,在征服花剌子模国时,成吉思汗曾将不花剌、撒马尔罕、毡的等城市的十余万名有技术的工匠和炮手带回和林;拔都在攻入钦察人和阿速人的生活区后,也曾征召其壮丁从军,后来这些士兵也被迁入内地。成吉思汗诸子在哥疾宁、你沙不儿等地掳掠工匠400~500人,但其中并不包括其他人口。而呼罗珊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波斯诸省中最富的省份,这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如果以每城平均掳掠2万人计算,那么蒙古人在呼罗珊地区掳掠人口达八九万,加上在河中地区所掳40多万人,蒙古人在中亚掳掠的人口总数近130万。这之中除掉蒙古人强征的人堆(即哈沙儿队)在战争中的损失外,实际从中亚掳掠的人口至少在100万左右。这是蒙古人西征前军队总数的七倍。这些不同种族、同一信仰的中亚人,来到了中国,开始了在中国的民族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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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军队押送俘虏图

俘掠的另一种形式是指汉人而言。在成吉思汗南下攻金时,一次即将河北十余万户强迁至漠北土拉河上。蒙古在攻陷城池后,凡有一技之长者都被迁至蒙地从事手工业劳动。道士丘处机在“西游”途中,在漠北曾目睹“有汉匠千百人居之”,“汉民工匠络绎来迎”,“燕京童男女及工匠万人居作”。身无长技的汉人俘虏则被迫从事畜牧。南宋人徐霆记载漠北牧奴中,“回回居其三,汉人居其七”,可见为数不少。除俘虏外,被卖往边地者也不乏其人。如当时人说“中州良家子女,被卖于边者众”“所虏所买江南赤子转徙深入鞑靼回回极北,实莫数计”。元人张养浩《归田类稿》中记载有一个名叫佟锁柱的江南人,被掠卖到漠北为奴的遭遇,便是一个具体事例。

(二)屯守

元朝幅员辽阔,需要以兵驻戍之地很多。元统治者“以蒙古、探马赤军镇戍河洛、山东,据全国腹心”。这项措施使得大批蒙古、色目军士离开故土迁入中原各地。江南是全国的经济枢纽,北方大都“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39],重戍成了情理之中的事。灭南宋后,元廷将原在甘州、凉州的回回军户徙往江南各卫。据载有一次即徙436户,计1479口。除了蒙古、色目军官定居江南外,还有些由单一的民族组成的军队驻扎在江淮一带,作为汉军的补充以备随时调遣,如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二月,元政府就曾“调淮探马赤军及汉军二千人于脱欢太子附近扬州屯驻”。大德八年(1304年)又调“自乃颜来者蒙古军三百人守定海”[40]。还有庐州万户府更是“一军皆夏人(唐兀人)”[41]。元末,因农民起义军攻陷安庆而率领一家人自杀的进士余阙就是庐州唐兀军人的后代。另据陈高华研究,元代的庆元路也有哈刺鲁人组成的军队,元代著名诗人迺贤就是哈剌鲁军人的子孙[42]。正是许多军人久戍一地,进而以戍地为定居点,形成了军人移居人口。因此,随军而迁的军人在江南蒙古、色目寓居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江淮之间驻有相当数量的来自西夏故地的唐兀戍军。畏兀儿、哈密等军户则广泛分布于凤翔、宣德、大同、南阳、江浙等地。另外,在云南、湖广等边徼地区都有称为“蒙古军”“畏兀儿军”“回回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的镇戍军队。元朝以皇室宗王镇守云南,估计约有10万以上的蒙古族人因而定居在云南。

元世祖对屯田十分重视。他采用姚枢“布屯田,以实边戍”的建议,将大量汉军、新附军发往边区实行军事屯田。不仅军士,有时民户亦被发往边区屯田。例如元世祖时,就曾“发湖湘富民万家屯田广西,以图交趾”。这样,就使民族地区增加了相当多的汉族人口。元朝建立后,一部分蒙古人在中原屯田,与汉族等杂居,“驻戍之兵,皆错居民间”。军民屯田,使原来在北方草原上过游牧生活的蒙古人在中原汉族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元朝政府还将边疆少数民族向内地迁徙,如大德五年(1301年)迁畏兀儿户在南阳府屯田。除畏兀儿族外,还有党项、阿速、康里、钦察等离开本土,来到中原汉族地区从事农业。

(三)流徙

流徙也是造成民族人口迁徙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元代刑律,“有罪者,北人则徙广海,南人则徙辽东”,“由行省收管屯种”。“南人”即所谓“汉儿、蛮子人”;“北人”则指蒙古、色目人,也包括东北境内的高丽、女真等族人。其中最大的一次应属世祖平定乃颜叛乱后进行的移徙。为防止死灰复燃,达到瓦解乃颜势力的作用,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尚书省就建议忽必烈:“乃颜以反诛,其人户月给米万七千五百二十三石,父母妻子俱在北方,恐生它志,请徙置江南。”[43]庆元路定海县成为平叛后乃颜部人的主要流放区之一,直至延祐年间,倚纳脱脱公为浙相时,乃颜族人还在以水土不服屡屡上诉,企图迁转他处,遭到政府的拒绝[44]。直到大德元年(1297年),元政府还“徙乃颜民户于内地”。一批曾被胁从叛乱的女真人户也被发配到南方,在扬州等地屯田。北方流放地多在肇州(今双城西北)与极东北边的奴儿干。流囚中既有普通民众,也有官吏,大部分是南北汉人。例如大德六年(1302年),广东番禺人陈浏“以罪流肇州”,新城一骆姓豪民因罪流奴儿干。不见记载的被流放者,当时还不知有多少。元朝这种流刑,迫使许多不同民族的人背井离乡,“去家万里”,成了新地区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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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蒙古官僚和仆从

(四)出仕

元人许有壬说得很清楚:“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45]无论是在中央或是在地方政府,蒙古、色目人均参与并扮演重要角色。可以说,有元一代,从行省到各路、府、州、县,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官,都有蒙古、色目人充任。元朝的荫叙制度,又使这些蒙古、色目人官员世代为宦。《元典章》卷24载:“风宪之司,牧民之官,职当任重。是以多俸之外,复加之公田养廉者,务以政重民安也。”按规定,官达鲁花赤者,上路俸钞80两,职田16顷;下路钞70两,田14顷;散府钞60两,田12顷;上州钞50两,田10顷;中州钞40两,田8顷;上县钞20两,田4顷;中县钞18两,田4顷;下县钞17两,田4顷。各路、府、州、县的下属官员也有数量不等的职田。因为有了田地,这些位居高官显爵东来蒙古、色目人氏,“官迹所至,因官寓家”[46]。在元代史料中这方面记载很多,不可殚举。如《至顺镇江志》卷19载:“卓麻儿,回回人,大德元年为本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因家焉。”“札马剌丁,回回人,至大初为丹徒县达鲁花赤,因家焉。”“罗里,回回人,延祐中为金坛县达鲁花赤,因居焉。”其后裔渐渐定居落户。再如,彻里帖木儿,西域回回大族,拜监察御史,任刑部尚书、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曾任兵部尚书、平章政事,其弟达识帖睦迩曾任浙江、河南行省平章。史称买奴“改河北河南道肃政廉访使,河决原武(今原阳),亲诣其处,督视兴筑,用役夫一方人,稍草六方束。命摘夫五百,采退滩野生芦苇,得十余万束,民不扰而河患息”[47]。又如至元十八年,阿老瓦丁奉命赴河南(今开封)屯田,二十二年(1285年)任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副万户[48]。铁迈赤,西域回回,善骑射,从成吉思汗灭西夏,定河南。至元七年(1270)授蒙古万户府奥鲁总管,至元十一年(1274年)曾从丞相伯颜渡江灭宋。又从皇子镇南王征交趾,后任河南行省郎中,拜礼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后因不满权臣专横,隐退南阳多年。据杨怀中考证,哈剌鲁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开始称之为哈剌鲁人,后来就直接称其为回回人了。[49]伯颜,《元史》卷190有传:“哈剌鲁氏,隶军籍蒙古万户府,世居开州濮阳县。”据《元统元年进士题名录》载:丑闾,贯河南淮北蒙古军户,哈剌鲁人氏,曾祖霍哲,赠南阳郡伯。託本,贯大名路濮阳县军籍,哈剌鲁人氏,字公翼。在河南禹州,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回回人阿合马)兼诸路都转运使……以河南钧、徐等州俱有铁冶,请给授宜牌,以兴鼓铸之利……阿合马奏以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50]。又据《元史》本纪三载:这三千已括户是来自阿木合(今阿富汗)的回回降民,也是成吉思汗西征,从中西亚等地括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这些括户三千定居于此,也是今之回回的先民。《禹县志》卷七《物产志》:“考职官表元代设铁冶提举者二,一在今之扒村,一在今之白沙镇。”《禹县志·山志》:“颍南之山首为界牌岭,越岭后为白沙村,元代曾在此建冶铁所。”据笔者实地调查,白沙、花石一带有悠久的冶铁历史,又有独成一群的回族聚居村庄六七个。特别有趣的是当地回族中有冶、铁、卢三姓,恰似冶铁炉之音。这些在禹兴煽铁冶的后裔,以后定居落户。当年设炉冶铁的遗迹,至今仍可窥见,如铁沟、炉里等地。磨河村的冶姓、邵村的卢姓、角坪村原有的铁姓,都是回回人,也是钧州冶铁炉的后裔。在禹的铁姓,元朝时颇多,后因民族歧视以及战乱,外迁他乡者不少。洛阳铁门、荥阳之铁(帖)等都与钧州铁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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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客墓

一些偏远荒僻的地区,也有色目官员赴任。久而久之,这些官员及其后代也入乡随俗,成为当地人士了。如,河南方城县城东的古庄店乡有回回墓。传说是元时官方规定了十户人家只能有一把菜刀的“约户管理”制度,并指派“番民”驻地监督执行,当时到古庄店的番民是一个回回。这位回回死后,当地人按回族的风俗习惯作“死外葬”殡埋在那里,这就是后世人称的“回回墓”。回回墓周围环绕着七八个回族人口分布不等的村庄。这些回民祖先是否与传说中的回回番民有关,曾一直有人这样设想过[51]。另外,方城城北七十里的原拐河镇境内统领番官传说也是个回回,他与当地民女结婚居住在红顶寺沟(现在叶县境内),死后埋葬在当地一个荒岭上,这个岭遂命名曰“回回岭”[52]。虽然都是传说,但其周围却都有回族聚居,尤其是拐河西关、艾家岭、曹庄以及后来划归叶县的红顶寺沟、和平岭、皇岭等。

入仕元朝的色目官吏因散居全国各地而同化于其他民族之中。根据《新元史》记载,先后任各省丞相的色目人有答失蛮(浙江)、合散(辽阳)、沙的(陕西);任平章政事的有阿散(岭南)、阿散(河南)、忽辛(江西、陕西)、沙不丁(江浙)、乌马儿(江浙)、伯颜察儿(江浙)、兀伯都剌(江浙、甘肃)、马合谋(江浙)、乌伯都剌(江西)、哈珊(甘肃)、忽辛(云南)、乌忽思(云南)、微里帖木儿(江浙、河南)、阿散(辽阳);任左右丞的有阿里(河南)、你咱马丁(河南、江北)等人[53]。这些地方首脑,从被任命开始,便与当地民族居住在一起。再如在镇江,至元二十三年到至顺二年(1289~1331年)间任达鲁花赤者先后有15人,其中畏吾儿9人、回回3人、也里可温2人、康里1人[54]。其中康里籍和回回籍达鲁花赤当为色目人,这些官吏,一旦驻守某地,决不轻易撤换,他们常年与当地民族居住、生活在一起,年深日久,难免被逐渐同化。

(五)经商

因逐利而迁居是自古以来移民的重要原因之一。元代统一以后,东西交通畅通无阻,领土辽阔,为各民族人民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广阔天地,尤其是商业活动呈现出愈加繁荣的局面,也表现出多渠道、多民族的特点。整个元代,从事经济贸易活动的途径主要分南路和北路。北路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丝绸之路,在元代依然兴盛不衰;而南路则是唐宋之际繁荣起来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着这两条路线,阿拉伯、中亚各国及西域地区的商人纷至沓来,他们中的许多人日后定居中国,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到处留下了他们的生活踪迹。南部的海上丝绸之路到宋代已经相当繁荣。北宋初年,政府就指定广州、明州、杭州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在大规模的贸易互市基础上,阿拉伯商人源源不断地进入东西沿海各港埠和华人杂居。当时,广州、泉州都有蕃坊的存在,是阿拉伯商人的主要集中居住地,但是直至南宋之际,阿拉伯商人的主体都还是行商。元代,海外贸易又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许多阿拉伯商人在中国迅速致富,受到财富的强烈吸引,阿拉伯商人很多都卜居东南沿海。泉州港的发展,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在色目人蒲寿庚父子的相继经营下,泉州更加发达,吸引了大批来自阿拉伯等各国的商人,史称“四海舶商,诸番琛贡,皆于是乎集”[55]。这些商人中就有人侨居当地,如沙律忽丁就曾购得晋江县花园、山地、房屋等,他的儿子麻合抹又将家产卖给了另一个回回商人阿老丁,证明了回回商人在江南定居的事实。20世纪50年代以来陆续发现的泉州石刻也以元代居多,更加证实了海路穆斯林定居江南之事。特别是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来中国大致是从泉州上岸,去广州,再去建昌(江山)、鄱阳、杭州、大都,然后从泉州返回,沿途都受到回回人的友好招待,同样反映了海路而来的回回存在的范围之广。

在海路贸易兴盛、人口不断南来的同时,当时许多商人也取道陆路从西域、中亚前来。由于色目人在元代拥有优越的政治地位,可以利用自己和蒙古王廷的关系在经济上取得优势,获利颇丰。元代商业经济比较发达,经商牟利者很多,尤其是回回人特别活跃。大批回回商人从中亚等地络绎来至中国,定居在中原、江南各地。《明史》中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称,其中以经商者为多。杭州是当时南方最大的都会,就生活着为数不少的色目商人,城内有专门的地区为色目人聚集之处。例如“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皆殷富回回所居”[56]。而著名色目诗人丁鹤年就是回回商人后代。大都及南方的泉州、扬州、镇江等城市也都有富甲当地的回回商人,真可谓“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要津,专其膏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