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碰撞交融与多元一体:宋元时期少数民族的贡献
1.2.1.2.3 三、小结

三、小结

我们从汉族的角度分析了两宋的民族政策,而当时中国的“半壁江山”为少数民族所控制,因此也应该从少数民族的角度来分析其民族政策的特点。一般来讲,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地理环境、生活方式、文化模式及其思维习惯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蕃汉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文化隔膜,这在民族政策中也有所体现。

(一)民族的等级观念较为明显

辽朝统治者对契丹、汉人、渤海和奚族的政策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如奚族的地位显然高于汉人与渤海;而这种状况在金朝则更为突出,金朝的民族政策明显分为女真、汉人、契丹、奚、渤海等五个等级。辽、金民族政策的等级色彩还具有一定的血缘性,如奚族和渤海在辽朝和金朝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命运,他们的族属因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辽朝和金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汉人的歧视和压制,但随着封建化进程以及民族交往的频繁,辽、金政权的民族等级观念有所缓减。

(二)从“夷狄到华夏”民族观的转变

辽、金政权均崛起于北方,被中原政权视为夷狄。然而随着汉文化的不断浸染以及自身民族素养的不断提高,辽、金政权都存在着从夷狄到华夏正统民族观的转变现象。辽朝初期,辽统治者还自认为蕃人、夷狄,如契丹人就曾对汉人胡峤讲“夷狄之人岂能胜中国?然晋所以败者,主暗而臣不忠”[22]。到辽朝中期,辽朝统治者自称为北朝,称北宋为南朝,不再视自己为夷狄,而是争取与北宋平等的地位。到辽朝后期,辽朝争当华夏正统的倾向则更为明显,辽朝将自己的臣民称为中国之民,而对党项、高句丽等少数民族则以诸蕃相称。金朝夷夏民族观念的转变与辽朝较为相似,尤其是金朝士人元好问提出了中州观,大大地拓展了中国的外延,将过去视为夷狄之地的区域统统纳入到中州的范畴之下,反而将南宋政权列入夷狄之列,显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从“夷狄到华夏”民族观转变的同时也带动了辽、金统治者对民族政策的调整,如汉人地位的不断上升恐怕就与这种观念的转变有一定关系。同时,这种转变更好地促进了民族融合,丰富了多元一体格局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与辽、金政权相比,西夏的民族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民族等级现象在西夏并不十分明显。

虽然西夏是党项族建立的民族政权,但西夏的民族等级现象并不如辽、金明显。首先表现在西夏对统治民族党项族的政策不尽相同。如文献中经常有西夏境内党项部落投奔辽朝或宋朝的记载,辽朝和西夏因此曾多次发生争执和战争,甚至有一些党项部族与西夏为敌,如盘踞于麟府地区的折氏党项和沿边蕃部。这些党项部族往往是西夏打击的对象。究其原因,恐怕与党项族的组织特点有关。部落是内迁党项基本的活动单位,也是西夏社会的基层组织形式,虽然拓跋党项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但并未实现对党项部落的整合,党项仍然处于分散状态。《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三》:“(高居海)自灵州过黄河,行三十里,始涉沙入党项界,曰细腰沙、神点沙。至三公沙,宿月支都督帐。自此沙行四百余里,至黑堡沙,沙尤广,遂登沙岭。沙岭,党项牙也,其酋曰捻崖天子。”文献中的党项部落首领自称为捻崖天子,俨然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西夏时期不少党项部落恐怕就是这种状态。对于异民族而言,西夏政权也未有民族等级的明显规定,如《天盛律令》中找不出异民族之间明显不平等的法律条文。

第二,西夏统治者没有争取华夏正统,也没有以中国自居的民族观。

辽、金统治者的民族观念均有一个从夷狄向华夏正统的转变过程,争相以中国自居,而这一历史现象在西夏史并未出现。当然,西夏初期与晚期对于汉文化的接受程度尚有差别。西夏初期的民族自立意识特别强烈,创造西夏文字、设立蕃学等措施旨在表明自己不同于汉文化。元昊曾讲:“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23]元昊这里明确地将自己标榜为蕃人,实际上反映了要与中原异爨分家的文化心态。到西夏后期,尤其是乾顺、仁孝两朝,对汉文化的慕好达到了高峰,即使这样,西夏统治者始终未争取华夏正统的名分。这一方面恐怕是由于西夏偏居西北,其本身的力量尚未达到与宋、辽、金平等对话的程度;另一方面概因西夏受汉文化浸染程度不及辽、金深刻。

综合上面的分析,辽、夏、金等政权民族政策的历史贡献主要体现在:

第一,不仅丰富了我国传统民族政策的内容,同时也丰富了多元一体民族格局的内涵。

我们往往关注中原王朝的民族政策,而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民族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事实上,少数民族政权在制定民族政策时或出于稳固统治或维护民族利益的目的,因此一些民族政策颇具民族特色。例如辽、金民族政策中的等级色彩;又如两宋时期,中原政权抱有蕃汉有别的民族思想,不与异族进行政治上联姻或和亲政策,而西夏和辽朝却继承了这一传统的民族政策,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得和亲的内涵由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扩大到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显然丰富了这一民族政策的内容。辽、金政权从夷狄到华夏正统民族观的转变也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它不仅反映了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在正统问题上与中原政权一样,同样具有发言权的心态,同时也反映了边疆少数民族融入到中华文明这个“一体”之中的重要史实,因此推动了“中华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促进了民族融合。

辽、夏、金政权推行的民族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古时期北方地区的民族融合。随着民族华夷观、南北观的转变,不少汉人融入北方民族,也有不少北方民族融入到汉人当中。辽、夏、金境内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交融,因此呈现出多层次的民族融合。当时在中原地区出现了“父虽虏种,母实华人”的情况,甚至当时连汉人的内涵都发生了变化,只要进入中国的夷人都可以称之为汉人,区分蕃汉的标准不再是人种意义上的概念,只要有公天下之心就可以称之为汉人了。金朝统治者宣称“猛安人与汉户,今皆一家,彼耕此种,皆是国人”[24]。在西北,民族间的融合也在进行,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宋夏沿边的党项与吐蕃蕃部杂居,以致时人不能把他们区分开来。这些情况一方面是由于辽、夏、金统治者调整了民族政策的结果,同时也表明民族融合的进程是一股挡不住的历史潮流。

第三,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提高了民族素质。

辽、夏、金境内的各民族相互杂居,加之战争、灾荒等因素使得这些民族又处于迁徙流动之中,由于各个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经济形态,因此他们在这座民族熔炉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如党项族在内迁初期主事畜牧,还处于“所居无常,依随水草”的经济状态,但通过与汉民族的不断接触,到北宋中期,党项族便学会了稼穑之术,经济形式与当地的汉人没有大的区别了。又如,辽、夏、金统治者起初对汉文化抱有排斥的态度,但后来都积极地学习汉文化,连地处西北的西夏王朝都出现了崇儒尚儒的风尚,提高了民族素质,缩小了与先进民族之间的差距,增强了民族竞争力。

第四,为今人提供了思考民族政策的又一视角,具有较强的历史借鉴意义。

辽、夏、金的民族政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少数民族角度来看待传统民族政策的视角,并为我们思考今天民族问题提供了历史经验和启示,使我们明白该提倡什么,摒弃什么。例如,辽、金民族政策中的民族等级色彩就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应该投进历史的垃圾箱内;又如辽、夏、金统治者对汉文化的逐步接受和认可,极大地提高了本民族的素质,以致有了以中国自居的心态。当然,一定历史时期的民族政策总有历史的局限,辽、夏、金成功的民族政策或者失败的民族政策都是今人思考民族问题时的重要参考和借鉴,是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