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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通论
1.7 第六章 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发展

第六章 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与旅游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1982年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初,《国务院批转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等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1]可见促进旅游发展也是公布名城的初衷之一。而当时我国的旅游业在经历了一番坎坷之后也正进入积极稳步发展时期,在第一批名城公布前的几个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重申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逐步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日益兴旺发达的中国式的旅游道路。20多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旅游业更是获得了高速发展,中国已跻身于世界旅游大国的行列,正朝着世界旅游强国的方向阔步前进。实践证明,旅游发展促进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而历史文化名城则在旅游发展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可持续发展的大前提下,名城与旅游的“联姻”将有着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