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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通论
1.6.5 第五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

第五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

如果说完善立法、加强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硬件,那么相应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就是名城保护的软件,两者缺一不可。“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特有的概念,与国际上“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需要考虑到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等现实的社会背景,探讨有中国特色的保护理论和方法。这对于广大的公众,包括在名城保护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城市管理者、开发经营者、旅游者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也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