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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交际
1.16.2 2.礼貌原则

2.礼貌原则

交际过程中的举手投足或者是话语都会对交际产生实质性的效果影响。礼貌要求涵盖行为和语言两个方面。

行为举止的礼貌要求在地域和民族乃至群族内部都普遍存在。例如,在中国,有“行如风,坐如钟,站如松”的体势礼仪要求;有“男女授受不亲”的异性交往礼仪要求;有“东家不请,西家不饮”的餐饮礼仪要求,等等。在日本,对坐姿要求男女有别,男性是盘腿而坐,而女性则是跪坐;在招待客人时,日本妇女都要跪着服务,且不能将屁股朝向客人;在欧美国家里,注重服饰与着装,如男士穿西服打领带,女士穿裙子或者礼服等。

交谈作为相互间心理沟通的过程,需要双方都以对方为交往对象而密切地协调与配合。在交际过程中,要耐心地倾听对方说话,并积极地做出各种反应,如专注的眼神、点头赞许或鼓励的手势等。即使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应让人把话讲完,不要急于争论而打断对方的话语。

在交际过程中,有些行为往往被视做不礼貌的行为。如说话时用手指(食指)指点对方。在公交客车上,如果售票员在查点人数时用手指点数,会让乘客觉得不快。在一些旅游客车上,受过培训的导游就会避免用手指点来查点人数。

但是,不同地域和民族乃至群族之间的礼貌原则存在显著差别。例如,在中国,比划小孩的身高往往是以五指并拢,掌心向下的方式来表达的。而在南美的一些国家,则是以五指并拢,掌心向内的方式来表达的。中国人的表达方式被他们认为是比划动物的高矮的,用来比划小孩的身高则被看做是一种轻蔑的做法。

再如,在日本,客人进入主人家里,往往要脱鞋;但在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里,客人进入主人家里,脱鞋则被视为不礼貌的行为。

礼貌原则不仅可以体现在行为上,也可以体现在语言上。语言交往是人类社会交往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基本形式。俗语“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就告诉人们语言对于人们交往所产生的影响。如在中国,对长者的称谓需要根据亲疏关系、辈分与年龄等因素来具体确定;对自己使用谦称,对对方使用尊称,等等。法语里也有尊称“vous”(您)和平称“te”(你)的区别。在韩国,不能对自己的母亲使用尊称。这些都是礼貌原则在语言中的体现。

另外,在讲话时,说话的声调、语气、语言组织和措辞等也可以体现礼貌原则。如英语句子:

①Could you tell me the way to the railway station?

②Can you tell me the way to the railway station?

第一句用了“could”,是礼貌的表达,能博取对方的好感,因而很容易得到帮助。第二句用了“can”,是非礼貌表达方式,可以理解为询问对方的能力,因而可能得到的回答是“yes,I can”,却得不到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