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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口语交际
1.3.13 附录六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第四题评分补充规定(试行)

附录六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第四题评分补充规定(试行)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主要是对考生测试的前三项内容进行计算机自动评测,第四项由测试员人工评测。但由于机测考场的特殊性,考生在出现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情况时不能得到测试员的及时提示或引导,现对有关问题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朗读文本

应试人背诵媒体刊载的文章(包括《大纲》60篇朗读作品),扣5分。

二、离题

应试人说话离题,视程度扣4分、5分、6分。

三、缺时

1.应试人操作计算机时可能会因不熟练而耽搁时间,开头空缺10秒可以不计为缺时,从第11秒开始计算缺时时间,在缺时中扣分。

2.说话过程中,句中停顿次数较多、时间较长,在自然流畅中视程度扣分。

3.说话不到3分钟,从应试人说话完全终止时计算缺时时间,在缺时中扣分。

四、无效语料

应试人说话不具备评判价值的可作为无效语料,如唱歌、有意读数读秒、反复重复某一句话等,累计占时参照缺时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