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号,景观与文化空间
1.9.2 第二节 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

第二节 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

一、雍正《陕西通志》的水利图

对于清代水利空间结构的问题,已经有多人进行过研究,如耿占军在对清代陕西农业地理研究中,对清代陕西农田水利事业及其地区性差异进行了研究,主要是基于对清代陕西渠堰的新开、疏浚、重修等水利建设行为的考察[2];桑亚戈以《宫中档乾隆朝奏折》记载的乾隆时期陕西河渠的数量,分析了清代中叶陕西省河渠水利的时空特征[3]。人们对于陕西水利空间结构的分析,是按照传统的陕西地域划分的标准,即按照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进行的,上述两例研究都是这样分析的。这样的比较对于具有水利图的方志来说,结论是可以很方便地得出的,不过,必须要对方志舆图的客观性进行分析。下面对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中水利图所反映的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特征进行简要的分析。

雍正《陕西通志》是沈青崖等人在雍正年间所编纂的一部通志,分32类,共100卷,其中第39卷与第40卷为水利类,而在卷三九之首有水利图,在这两卷的卷尾均有“学习进士杨绎编”的字样,这让我们知道了该志水利类的作者。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水利图共有32幅,70页。在这32幅图中,除了《古泾渠图[清冶浊水附]》、《古石川渠图》和《关中古渠图》三幅图为历史地图外,其余29幅均应为反映雍正年间陕西省各地水利的地图。那么这些图所反映的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如何呢?我们可以首先来看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中的水利图的基本情况,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中水利图的基本情况详如表8-1。

表8-1 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基本情况统计表

img156

续表:

img157

续表:

img158

很显然,不用仔细地考证,我们也可以很容易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各水利图所记载的水利景观与历史事实是有一定差距的。没有人会相信在偌大的陕北地区,竟没有一道水渠。只要对这一时期陕西水利有一些了解的人都能举出陕北水利建设的例证。如耿占军著《清代陕西农业地理研究》所列《清代陕西渠堰兴修一览表》中列出的康熙五十八年在榆林所修小川沟渠,灌田50余亩,康熙六十年杨文广在米脂县所修流金堰,及雍正元年在米脂县所修灌田一百六十亩的南河渠等等。

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中的历史景观的可靠性有多大?对其表现出的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特征应该如何理解呢?

二、雍正《陕西通志》的水利图中水利景观的客观性分析

雍正《陕西通志》的水利图中的水利景观的客观性如何呢?我们可以首先对雍正《陕西通志》的水利图的信息来源进行分析。

1.雍正《陕西通志》的水利图的信息来源

雍正《陕西通志》是十分重视图在志书中的作用的,且对其在志中的位置有明确的规定,“古地理书多为图经,魏书直谓之地形志,则可知画沙聚米,非绘事弗明也。兹于各类若山川、水利、古迹、兵防、驿递作图归于本类,而于建置疆域尤加详焉”[4]。放置在水利类之前的水利图是要让人们一看就能清楚地了解陕西水利的情况。而这些水利图的绘制究竟依据的是什么呢?

当将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各水利图所绘的水渠与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的文字中对水利的相关记载对比,我们不难发现,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各水利图中的所标注的水利景观与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的文字所记载的水利景观高度一致。如雍正《陕西通志》卷四○《水利二》的“汘阳县”条下对汘阳县水渠的记载如下:

屈家湾渠,在县西四十五里,汧河至川口入县界,其在北岸掘引灌田者,首为屈家湾渠,经流屈家湾村前,灌田五十亩;河水又东流为草北镇渠,在县西三十五里,经流草北镇,灌田三百亩;河水又东流为罗家店渠,在县西二十五里,经流罗家店,灌田一百亩;河水又东流为葫芦铺渠,在县西二十三里,经流葫芦铺村,灌田一百五十亩;河水又东流为寇家河渠,在县西二十里,经流寇家村,灌田五百亩;河水又东流为新兴铺渠,在县西十五里,经流新兴村,灌田四百亩;河水又东流为段坊渠,在县西十里,经流段坊村,灌田一百五十亩;河水又东为毗卢寺渠,在县西五里,经流县西关外,灌田百余亩;灌水又东经县城南,至县东关外为玉清宫渠,在县东二里,经流玉清宫外,灌田五十亩;河水又东为小石门渠,在县东三里,经流小石门灌田二十余亩;河水又东为五里铺渠,在县东五里,经流五里铺,灌田二百余亩;河水又东为龙泉里渠,在县东十里,经流龙泉村,龙泉寺前,灌田五十亩;河水又东为高崖村渠,在县东二十里,经流高崖下临汧寺前,灌田三十亩;河水又东为黄里镇渠,在县东二十五里,经流黄里镇,灌田二十亩[县册];乾河滩渠,在县西四十五里,自汧河南岸开渠经流益头村,灌田二百亩;河水又东为安化村渠,在县西三十五里,经流安化村灌田一百亩;河水又东为水磨沟渠,在县西三十二里,经流水磨沟灌田二百亩;河水又东为马家村渠,在县西三十里,经流马家村前灌田一百亩;河水又东为堎底村渠,在县西二十五里,经流堎底村,至三泉涧灌田三百亩;河水又东为朱坊堡渠,在县西十里,经流朱坊堡,灌田二百亩;河水又东为上下马家滩渠,在县西五里经流上下马家滩,原明寺等处,灌田四百亩;河水又东,经龟儿山底有废渠二道,俱未灌溉;河水又东经小石门为小石门渠,在县东三里,与北岸小石门渠相对,旧立闸于此,以防汧水涨溢,今亦无资灌溉;河水又东为段家湾渠:在县东十里经流段家湾前,灌田七百亩;河水又东为邹家庄渠:在县东二十里,经流邹家庄灌田二十亩;河水又东为峰台山根渠,在县东二十五里,经流峰台山下,灌田十亩[县册]。

该文所记诸渠实际上都是以汘水为水源的,我们将其与雍正《陕西通志》的《汘水渠图》(图8-1)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二者是高度一致的。这些记述的来源是非常清楚的,即所谓《县册》,并非县图,当然更不是该卷前的《汘阳水渠图》。所以我们可以认为,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前的《汘水渠图》绘制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源于雍正《陕西通志》卷四○《水利二》“汘阳县”条的文字记载。

其他各图中所标注的水利景观也基本上与文字记载一致,在第二章至第七章对所涉及的诸多水利景观的讨论中,也多次涉及这一问题,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前的各水利图绘制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源于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中的文字记述。

我们将水利图中的水利景观与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文字记述逐一对比之后发现,只有《郃阳澄城二县渠图》中水利景观比文字记述多出的几道水渠,如在第五章第三节中所分析的,该图绘制采用了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以外的文献,但信息应该是可信的。

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对陕西水利的记载是比较细致的,而且杨绎在编写的过程中不仅仅将与陕西水利的相关记载简单地罗列在一起,而是有着非常明晰的体例、存在着严格的原则;处理材料的态度是十分严谨的。

img159

图8-1 雍正《陕西通志》的《汘水渠图》

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对各地水利的记载是以府州县行政区划为纲的,是以州县为基本的单位,对各州县水利的记述有比较统一的格式,先述现有渠堰泉等的名称、方位、水源及其灌溉田亩等功效;再述古渠堰;几乎所有的表述均注明其出处。如卷四○“石泉县”条下:

七里堰,在县西七里,引珍珠河水灌田顷余[贾志];

兴仁堰,在县西十里引饶峰河水灌田二百余亩[冯志];

高田堰,在县西北十五里,引大坝河水,灌田百余亩[县册];

[古渠堰附]长安堰,在县东五里,引汉江[贾志],今无考[县册]。

从中不难看出,雍正《陕西通志》对水利的文字记载有如下明显的特征。

一是古今区分十分清楚,州县下的前一部分是记述当时存在的水利景观,而“古渠堰附”均为曾有而雍正时已经不存或丧失功效的水利设施。

二是所用文献比较丰富,而以州册、县册为主。所用文献主要有:《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宋敏求《长安志》、《长安图说》、《册府元龟》,正史《地理志》、《河渠志》及相关的纪传,各府志、州志、县志等;旧通志,如贾志,即康熙初年贾汉复修、李楷纂《陕西通志》;马志,即明嘉靖年间赵廷瑞修、马理、吕柟纂《陕西通志》,各州图、县图,各州县册,碑刻等等。

在所有的文献中,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文字记载最主要的依据是雍正时期的各州册、县册,“陕甘昔合今分,新设府州亦系旧时营堡,故于疆域里数,赋役额数,皆不袭用旧说,而以今册为准”[5],虽然这样做不是水利类独有的特征,而且其目的也是为解决政区变动带来的记述上可能出现的混乱问题,但所谓的“今册”显然使得水利类的记述在时间上有较为统一的口径。而且我们知道,自明代开始实行的“鱼鳞图册”制度是国家管理土地和人民的一种基本的制度,而图册也就成了关于一个地方最基本、最原始、最细致也最具可信性的史料,能够留下来的是凤毛麟角。雍正《陕西通志》水利类的记述以州图、县图、州册、县册为最主要的依据,其可信性应是比较高的。

三是对比论证比较多。在雍正《陕西通志》关于水利的文字记载中,编者杨绎利用多种文献的记载进行对比,在每一州县条下的“古渠堰附”下,对古渠堰在当时的情况的记述,是考证最多的一部分。如“沔县”条下:“古渠堰附:罗村堰在县西南一百九十里,[贾志。罗村堰与宁羌州连界,近玉带河,今无灌溉利,县册]。三岔河上下堰,在县东南三十里[县志。今无考,县册]”。其余各州县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而且在对各州县的古渠堰的情况的表述中,都很明确地提到了其结论的依据是州册、县册,可见作者把州册、县册的记述作为考察当时情况的主要证据了。

除了在记述中利用多种文献的记载进行对比外,作者在文中有诸多按语,以表明杨绎本人对水利景观的认识。虽然许多按语没有表明作者论断依据为何,但可以看出作者对其表述的真实性非常自信;当然也有诸多按语中是很明确地提到了其结论的依据是州册、县册。如卷三九《水利一》“咸宁县”条下,“金渠堰,灌田八十亩,每逢雨足,则退水入潏河,[县册。按县东灞浐之隈,居民亦随地掘水灌田,但旋掘旋废,无一定名目,且所灌甚微,故不载入]”;

又如,卷四○《水利二》“褒城县”条下,“龙潭堰,在县西南一百一十里,泉出龙潭寺左侧,南流灌梁家营田一千亩[县册。按此堰马志以为引廉水河,下马湖、野罗、马岭诸堰,今据册报此堰与廉水相近,而所引实系泉水,与马湖等堰非一水也]”;

又如,卷四○《水利二》“城固县”条下,“枣儿堰,灌田三百亩[县图。按马志载县西引北沙河者有邹公、横渠二堰,据册报今无考]”。又如“西流堰,灌田二百亩[县图。按马志县南引小沙河者有承沙、周公二堰,据册报今废]”;

再如,卷四○《水利二》“镇安县”条下,“县河渠,一名县川渠,灌田一百二十亩[县册,按县河与化平峪水俱发源于县西北之西王岭]”。

由此可见,即使是从现在的角度来看,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关于水利的记载是关于雍正时期陕西水利的较为全面的、可信的信息来源,而位于其前的水利图,恰恰是以此为基础绘制的。但并不是文字记述中的所有的水利景观全部都能用图表示出来,由于图的数量及图的容量所限,有些水利景观确实被简化掉了。

既然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的记述比较可信,那么它所记载的陕北的水利又是什么样子呢?表8-2表明了这一情况。

表8-2 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所记载的陕北各州县的水利情况表

img160

续表:

img161

说明:表中列出的水渠是雍正《陕西通志》中文字记载的当时的水渠。

康熙六十年杨文广在米脂县所修流金堰所灌田亩本就不多,而此时县册却没记其亩数。总的来看,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对陕北水利的记载与事实出入不大,也没有突出的矛盾。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在雍正时期陕北的大多数州县没有水利可言,在肤施、榆林、怀远、米脂、葭州等州县还是有一些灌溉着数十亩到数十顷不等田地的渠堰。很明显,虽然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各水利图主要来源于卷三九和卷四○的文字记载,但是并不是卷三九和卷四○的所列出的所有的水利景观都被标注到图中,在以该志文字记述为依据绘制地图时,是有所取舍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对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水利一》的各水利图绘制时概括的原则作以探讨,以进一步明确各水利图中的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实质。

2.雍正《陕西通志》的各水利图绘制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分类与简化

虽然各图所绘都是陕西省内的水利景观,但各幅图的内容的安排并不一致,至少各图在空间范围的确定上并不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划定的,而是有如下三种类型:

一是以具体的某一二个水利景观所占有的地表空间为依据绘制而成的地图,图的名称也以该水利景观的名称来命名,如《西安府龙首通济两渠图》、《龙洞渠图》、《山河堰图》,图中所表现的是规模大或较为重要的水利景观,其旨在表现该水利的景观构成的细部特征;图中龙首渠、通济渠、龙洞渠及山河堰均是这一种。

二是以具有相同水源的水利景观所占有的地表空间绘制而成的地图,如《滈潏渠图》、《灞浐渠图》、《沣水涝水渠图》、《冶清浊三峪水渠图》、《石川金定水渠图》、《汘水渠图》、《廉水渠图》、《灙滨溢水渠图》、《壻水渠图》、《沙河堰图》及《澽水渠图》等,各图的名称均以作为水源的河流来命名;这一类图所表现的水利景观相对于水源来说,在空间上相对集中,也就是说在同一水源的相近地区有数量较多的水利景观,如《灞浐渠图》中有68条渠堰,《澽水渠图》中有70余条渠,《滈潏渠图》和《石川金定水渠图》中都有44条渠堰;少数图的数量比较少,如《灙滨溢水渠图》和《壻水渠图》都只有两堰,但这四堰却是有着众多支脉的规模庞大的水利景观,本身是可以单独成图的。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和卷四○的文字记载中所记载的、在相关舆图所涉及的空间范围之内的水利景观,无论其规模大小,无论其形式是渠是堰还是泉,都能被标注到图中。

三是以空间相近的水利景观所在行政区域为依据绘制而成的地图,如《周至县水渠图》、《眉县渠图》、《沔县渠图》、《西乡渠图》、《兴安州渠图》、《洵阳县水渠图》、《石泉县水渠图》、《汉阴县水渠图》、《山阳渠图》、《商南渠图》、《镇安县水渠图》、《合阳澄城二县渠图》、《华州水渠图》、《华阴渠图》、《邠州三水渠图》,各图均以州县名来命名。这一类图中所标注的水利景观的数量较多,可以看出在该行政区域内有为数较多的水利景观,多数在七八处至几十处,最多如《周至县水渠图》中有30处水利景观,《镇安县水渠图》中有31条水渠。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和卷四○的文字记载中所记载的、在相关舆图所涉及的行政区范围内的有名称的水利景观一般都能被标注到图中。

从各类型的水利图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制图者在绘制地图时首先根据各地水利的情况考虑绘不绘图,然后考虑绘制什么样的水利图。一幅图一般有两个页面,两个页面所涵盖的地表空间大致有一个县,只有这样才能把图绘得既有一定的容量,又能够把相当数量的水利景观的形态、分布及所在的山川特点表示清楚。一个大型水利景观占有相当的空间,可以单独成图,也可把水利的构成表示得非常清楚,比如山河堰或是龙洞渠的二级或三级支渠与其他较小渠堰大小相当,并且其二级或三级支渠也确实是关心水利的人们所关注的,将大型水利景观的所有的已知的组成部分表示在一幅图上,既符合绘图的目的,也是方志舆图所擅长的。而众多的水利景观因为水源的原因而出现在相近的地方,以水源为中心,绘制相关的地图也是合理的;水利景观空间集中的特征不是十分突出,但也有一定的数量,以州县为空间范围也不失一个不错的选择。总之,水利景观的规模大,功效显著,水利景观在一定空间范围内比较集中,是制作水利图的前提。而当某一州县境内没有水利、或水利规模小、数量少、功效不显著,也就理所当然地没有必要去绘图了。

上述陕北诸州县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而事实上,在关中和陕南的许多州县也因没有水利景观或水利景观的规模小、数量少、功效不显著而没有进入绘图者的视野,详如表8-3。

表8-3 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与卷四○所载陕南、关中部分州县水利情况表

img162

续表:

img163

续表:

img164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即雍正《陕西通志》的各水利图所表示的水利景观是有事实根据的,并且是对客观信息做了适当的简化的,是能够真实地反映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特征的。

三、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分析

雍正《陕西通志》的各水利图所表示的水利景观是能够真实地反映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特征的。如果以方志舆图所占页数就可以表明水利空间结构的特征:34∶30∶0。

或许有人质疑,以表示各地水利景观的水利图的页数作为分析水利空间结构的指标是不是太不精确。对于这样的疑问,我一开始就有,但经过反复对比,我觉得这样的指标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雍正时期水利空间结构特征的实际情况的。

我们先对比一下人们在分析陕西水利空间结构特征时曾经用过的统计指标。

一是以水利建设与维修事件次数为统计指标。关于这一指标的指示作用大家都比较清楚,事件难以说明水利工程的数量与效用,有时很可能恰恰相反。

二是以渠堰的数量为指标。渠堰数量可以做到比较精确,也比较为稳定,但一想到褒水上的山河堰与廉水河上的野罗堰在统计上数量都为1,就不能不让人望而却步;对于这样统计来的结果,不得不做一些几乎要推翻统计结果的解释。

三是以灌溉田亩数量为统计指标。这是最符合水利开发与利用的客观实际的指标,也应该是最精确的统计指标,但也是最难以准确统计的指标。之所以难以统计是因为事实上对灌溉田亩数量最基本的记载很多是不确切的,如就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卷四○而言,其中诸多的记载就是“数亩”、“数十亩”、“无几”等不确定的表述,在统计时难以准确记入。当然更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是可以得到精确的灌溉田亩的数字,如乾隆时期关中4584顷,陕南1780.23顷,陕北92.37顷[6](且不说原始数量是不是准确,也不说最终经现代的统计者按某种计算方法得出的数字与实际数字差异有多少),以这样精确的数字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太精确的,因为空间结构分析的最终结论不是从计量上来做数字描述,而是要对水利景观在空间上实质的差异作出判别、作出分析,这并不是仅靠数字的精确所能实现的。

与没有水利图的陕北诸州县相比,有水利图的关中与陕南的诸州县的水利规模大、数量多。陕北的肤施、榆林、怀远及米脂等州县没有水利图,不是绘图者的疏漏,与关中和陕南没有水利图的诸州县一样,这是绘图过程中数据简化的结果。其实,如在前面所分析的,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信息来源较为可信,分析简化合理,各图图幅与所表示的水利景观的实际能够很好地相对应;进行简化以后绘出的水利图,虽不能表现陕西水利景观的所有细节,但在将次要的细节简化掉以后,其主要特征却表现得更为明显和直接,比如《山河堰图》与《龙洞渠图》所表示的水利景观灌溉亩数之比为43951∶74032,而《山河堰图》与《龙洞渠图》两图各占有4页和6页,图幅之比为4∶6,图的页数之比与田亩之比相差无几。在表现陕西水利地域差异这一问题上,雍正时期陕西三个地区水利的差异在方志舆图中被放大了,明显化了,本质化了。从表8-1中,我们可以得出水利在陕北、关中与陕南的质的不同:关中、陕南水利普遍而发达,包括延安、榆林等的州县在内的陕北地区则几乎无水利可言。所以将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图幅的页数作为雍正时期陕西省水利空间差异分析的依据是具有很好的参照价值的,对于水利地域特征的表现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结论也是一致的:关中、陕南是比较发达的水利农业区,而陕北则不是水利农业区。

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在空间结构上的上述特征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与人们对其他时期陕西水利空间结构的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应该具有很大的一致性。总的来说,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特征的形成,是在陕西三大地域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巨大差异的基础上,在人们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主动选择的结果,是自然环境与人们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而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反映了人们对于这一特征的正确的认识,是客观历史自然和人文环境与方志编纂者与方志舆图的绘制者的主观意识相互作用的结果。

小 结

本章对方志舆图中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进行了分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方志舆图中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对方志舆图中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分析可以根据方志舆图所涉及的空间大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要讨论的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空间范围。韩城县志舆图中所表示的是韩城县的情况,因而讨论的历史景观的空间结构也就确定在了韩城县境内;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所表示的是雍正时期陕西省境内的水利情况,因而我们就把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讨论确定在了陕西省境内。

其次,对方志舆图中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分析首要任务是复原客观上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空间结构,而对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空间结构分析的过程也是对方志舆图中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客观性分析过程。所以,对于方志舆图中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分析首先要对方志舆中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客观性进行分析。

再次,对于方志舆图中的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空间结构的分析需要对方志舆图中的韩城县境景观格局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空间结构原因进行分析,这涉及客观上韩城县境主要景观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所存在的诸多环境因素,这其中既有自然的,也有人文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也就是要对韩城县境的主要景观与雍正时期水利景观所处的历史人文空间进行分析。所以,对于方志舆图中的历史景观空间结构的研究最终也会涉及对相应的历史人文空间的研究。

最后,在对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空间结构的分析过程中,关于雍正《陕西通志》水利图所表示的雍正时期陕西水利景观的客观性的分析是通过对水利图绘制的信息来源及其客观性分析来进行的。事实上通过对方志舆图的绘制的信息来源及其客观性的分析也是对方志舆图中历史景观客观性分析的一个重要途径。

【注释】

[1]万历《韩城县志》卷之一,《星野》

[2]耿占军:《清代陕西农业地理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

[3]桑亚戈:《从〈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看清代中叶陕西省河渠水利的时空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二辑。

[4]雍正《陕西通志》,凡例。

[5]雍正《陕西通志》,凡例。

[6]桑亚戈:《从〈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看清代中叶陕西省河渠水利的时空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二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