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艺术与审美
虽然艺术与生活的区分没有过去那样明确与严格,但是,艺术还是可以与生活区分开来的。这就是:艺术是一种特殊的人工制品。这种特殊主要表现在:艺术的基本品格是审美。
这里须说明,我们说的审美不等于美。传统的艺术观认为艺术的本质是美,这种看法过时了,它不符合艺术的实际尤其是现代艺术的实际。现代艺术其中许多作品其美学品格不是美,而是崇高、怪诞、滑稽、幽默等,还有些作品简直说得上丑。但是即使是以丑为表现风格的作品,其丑无一例外地经过了审美化的处理,这种审美化的处理不是说将生活丑的性质改变了,而是说使之成为可以审美的对象。这里,特别值得一说的是艺术传达媒介与艺术技巧的作用。任何艺术都要借助于一定的媒介为传达的手段,画家用色彩,音乐家用乐音,舞蹈家用人体,艺术家运用媒介的能力与艺术技巧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艺术形象包括丑形象塑造的成功、那些以表现丑为题材的艺术作品之所以仍然是审美的,除了艺术家将自己卓越的思想与情感渗透进去,从而提高和深化了丑形象的文化内涵外,这种属于形式创造的成功也是重要的原因。
现代先锋派艺术中不乏以丑为题材而又优秀的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画面怪诞,形象丑恶,这样的作品其美学品格大概不能说美,但是,经过毕加索精心处理过的艺术形象,仍然具有观赏性,而且它耐人寻味。画家以特殊的方式揭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深重灾难,那怪诞的画面在给人视觉的与心理的逆向刺激的同时,又给人以某种精神上的慰藉与认识上的启示。这样的作品其品格仍然是审美的。
艺术的基本品格为审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一)就艺术形象的构成来看,它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客体主要以其外在的与内在相统一的物象进入艺术,进入艺术作品的物象,首先进入艺术家的心灵成为艺术的素材,艺术家按照他的思想与情感对这些材料进行审美处理,再创造出一个既与生活有某种类似又有很大程度不似的艺术形象来。似,是因为它采用了生活的素材;不似,是因为要体现艺术家的情感需求与认识水准必须对物象做改造。从艺术形象的构成来看,它类似于审美意象。事实上,它也是审美意象,与一般的审美意象不同的是,它必须借助艺术媒介而物态化。审美意象的构成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这个统一中,主体的情感占主要地位,起主要作用;客体的形式因主体情感的作用而成为情感的形式。情感与形式成为艺术审美细胞中的两个要素。

毕加索:《格尔尼卡》
(二)就艺术形象的创造来看,它是形象思维的产物。关于形象思维,它是美感的重要存在方式。形象思维是通过直觉、想象与情感的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可以说它是直觉思维、想象思维、情感思维的统一体。直觉、想象、情感都具有思维功能。另外,必须指出的是艺术创造也不只是形象思维,它也有逻辑思维。就形象思维这点而言,它与美感相通。艺术的形象思维既体现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中,也体现在接受者的审美欣赏中。事实是,接受者对艺术的欣赏就是典型的美感活动。
(三)就艺术的社会效应来看,艺术的社会作用是多方面的,有政治方面的、道德方面的、宗教方面的、认识方面的、指示方面的、交际方面的、经济方面的,等等。艺术几乎可以作为所有社会活动的工具,也可以成为谋生的工具,它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可以成为艺术家的衣食饭碗。尽管艺术的功能很多,但是,艺术的基本的或者说本质的功能是审美,而审美功能的突出的特点是娱乐性。欣赏艺术绝对不能是苦事,如果是苦事,艺术必然消亡。即使是欣赏荒诞派戏剧《等待戈多》,虽然许多人不能明白它说的是什么,但那种陌生甚至带有恐怖的舞台气氛,那种体现在人物对话中的思维张力,都能给人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中国艺术理论讲“乐”,董其昌说:“非以画为寄,以画为乐也。”(17)又讲“趣”,有“意趣”“情趣”“理趣”“天趣”“机趣”多种说法,也都说明艺术是不能离开审美愉悦的。
艺术固然不只是审美功能,还有别的功能,诸如交流功能、认识功能、宣传功能、教化功能(包括道德教化与宗教教化)等,但艺术的各种功能都不能离开审美,比如艺术的宗教功能,这是艺术特别是西方艺术比较重要的功能,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题材大多是宗教的,显然具有宣传教义的功能,但这种宣传不是直奔主题,也不是理性的解说,而是审美的。比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它取材《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画面的意思是:耶稣预知死期将临,和他的十二门徒在一起晚餐。用餐时,耶稣说:“你们中间有一人要出卖我。”门徒听了,非常惊恐,各有不同的表现,这中间,叛徒犹大的表情很特别。他情不自禁地后倾,左手握紧钱袋,右手支在桌上。这个故事本是很有文学色彩的,达·芬奇突出故事的戏剧性,注意揭示人物的个性与不同的心理活动,注意人物的组合,从而让画面产生一种审美的魅力。欣赏者从这幅画中所获得的不只是宗教教义,还有美的享受。
尽管当代西方对艺术与审美的关系已不再那么重视了,有些美学家还公然说艺术与审美没有什么联系,但是,从审美经验出发去研究艺术、认识艺术还是占主流的看法。克莱夫·贝尔说:“一切审美理论都需要建立在审美判断的基础之上。”(18)V.C.奥尔德里奇说:“我之所以要花时间来研究这个审美知觉理论,是因为它是讨论艺术哲学诸基本概念的良好出发点。”(19)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M.C.比尔兹利认为:“艺术的概念和审美的概念是紧密相连的,作为一种社会事业的艺术是依赖于审美目的被理解的……因此,对艺术的判断要依赖于审美上的成就。”(20)尼古拉斯·沃尔斯托里夫说:“一件艺术作品被看作为审美愉快的对象,并证明它能有效地产生出审美满足,这和说它是件好的令人满意的作品,在一般人看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21)在这些美学家看来,尽管不能再说艺术的功能只是审美,但艺术是不能脱离审美的,不是别的功能,只有审美才能称得上艺术的本质性功能,或基本功能。

达·芬奇:《最后的晚餐》
艺术的审美品格之所以能得到保证,重要的是它作为人工制品是一种虚像体系,换句话说,艺术是假的。虽然是假的,但本质上是真的,艺术家又特别注意制造一种让人恍然如真的感觉,因此,它并不让人觉得虚假。艺术这种以假乱真的品性,既要使它赢得真的品格,又要使它赢得美的品格。中国戏曲一大特点,就是公然承认这是在演戏,不可当真。在舞台上,马鞭可以代表马,桨片可以代替船。对于熟悉这套程序的观众来说,他们不会感到虚假,因为这种做法作为“公理”已经得到承认了。所以艺术与生活的界限,是人为的,是约定俗成的。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只有将它与生活适当地区别开来,才是艺术。
人类的审美方式很多,凡是与人类的生命相联系的领域都有审美存在,但是,由于在实际的生活中,人总是将功利性放在首位的,因而尽管其中有审美存在,但通常被功利所压抑,审美显示不出来或不充分。艺术由于它的存在方式是一种人造的虚像体系,不具备现实性,它的功利性不那么突出,它的审美性就很容易彰显出来。这样,相对现实生活,艺术就成为比较纯粹的审美形式。
艺术作为人类审美的典范形式,其审美细胞是情感形式。这里说的情感不是反映作品中的人物的情感,而是艺术家的情感。艺术家将他的情感渗透在艺术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媒介、技巧、形象、内含,从而使得艺术中的一切都是艺术家情感的对象化。这一点,无法区分写实主义与浪漫主义。通常认为写实主义是以零度情感来从事写作的,事实并不如此。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向来以客观性著称,然而当他写到高老头死亡时,也禁不住伤心落泪。
艺术重情,艺术家的情感与一般情感的区别主要在于:(1)作为艺术家,他的心应是通向社会、通向人类的。比之一般人,艺术家更关注社会的幸福状况,更关注人类的命运,因而,他的情感比普通人更为深广。(2)艺术家的情感总是与艺术形象的创造包括艺术技巧、艺术传达媒介的运用联系在一起,因而他的情感总是表现为情感造形。在艺术创作中,没有无形式的情感,也没有无情感的形式。情感与形式是不可分的。情感与形式的统一则为情感形式,或称为“情象”。它是审美的基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