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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学原理
1.8.3 第三节 境界辨析

第三节 境界辨析

凡境界,都不同情况地具有以上所说的特点,因此凡境界都具有审美的意义。但境界因其主导因素的不同,可以做出一些区分。境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道德境界;二是宗教境界;三是审美境界。下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从精神皈依来说。宗教境界皈依于神。宗教性是人性的一种反映。从本质上来说,宗教境界也是人对幸福、自由无限向往的一种反映。与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不同的是,宗教将人对幸福、自由的向往,寄托在神身上。神原本是人的精神创造,但神一经造出,就成了一种对人具有无上权威的统治力量,于是,神成为人的对立面,不是人而是神成为人的幸福、自由的主宰,人反过来,要去寻找与自己异化物——神的沟通与认同。从理论上说,这种沟通、认同,应该是可行的。但实际上,这条道路并不容易。首先是对神意的解释并非属于普通的个人,而属于宗教专业人士。宗教专业人士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解释神意,他受制于宗教的创始人所设定的各种戒律以及解释这种戒律的经书。另外,由宗教专业人士所代表的神权经常受制于世俗的王权,或与王权构成一种妥协。宗教以信仰为精神支柱,信仰具有某种绝对性,故信仰是自律的,但信仰具有盲目性,宗教信仰实是以神的意旨或者说以神的代言人的意旨取代个体的意旨,因此,这种自律实为他律。这样说来,宗教境界的自由就打了很多折扣,具有相当的虚幻性了。

不过,这只是一个方面。我们应看到,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直伴随着人类,它的积极作用不容否认。原始的宗教是人类意识形态包括哲学、科学、艺术的摇篮。虽然哲学、科学、艺术从宗教中独立出来了,但是与宗教还存在着不解之缘。特别是宗教创始人及历代宗教哲学家,对宗教的解释蕴含着不少真善美的因素。世界上的三大宗教即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它们的经典都是重要的哲学著作,是人类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研读这些经典,可以获得很多人生的感悟,包括真的启迪、善的教诲与美的陶冶。宗教信仰也不全是盲目的,信仰者对宗教教义的认同,不仅可以、有时还特别需要有自己的独特的理解与创造。中国的佛教禅宗特别鼓励信徒的这种创造性,坚决反对模仿。这样,宗教中也自有它的愉快。

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皈依的不是神而是理想人性。就这一点而言,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是共同的。但是,道德境界所肯定的理想人性是以圣人为代表的人性。圣人是全民族公认的道德高尚的人,在历史上实有其人,不是神,但后人将它抽象化,作为至高无上的道德标准,实际上是准神。中国儒家推崇的境界就是圣人境界。宋明理学家讲“内圣外王”,“内圣”即为圣人人格。正是因为儒家崇奉的圣人有准神的意义,所以儒家也被一些学者看成儒教。

道德是以肯定人的社会性为前提的,道德的基本性质是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道德的实施以道德律令与道德良心为手段。前者体现为道德他律,后者体现为道德自律。道德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功利性与个体自由性的矛盾,道德他律与道德自律的矛盾。当这两种矛盾得到化解,对立的双方实现高度的统一时,道德行为就闪耀出灿烂的光辉,体现出一种境界——道德境界,具有这种境界的人会感到一种由衷的愉快。道德境界在实现人的本性中,就社会性这方面而言,它的确达到了最高层次,是令人钦敬的。道德境界从本质上看,是对人的群体性的肯定,对理性的肯定,它要求人的个体性、感性服从群体性、理性。道德境界中群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是统一于群体性,理性与感性的统一是统一于理性。

审美境界也讲人性的圆融,也主张人性的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是统一于个体性,统一于感性。另外,道德纯具社会性,而审美不只具社会性,还具自然性,它是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应该说都尊重人性,但相比于道德境界,审美境界更尊重人性的感性的一面、自然性的一面、个体性的一面。

概而言之,可以说宗教境界主于神,道德境界主于圣,审美境界主于美。

(二)就对现实的态度来看。境界都具有对现实的超越性,但是,宗教境界是对现实持否定态度的,它们认为现实是苦难的代名词,只有神灵的世界才是幸福的天堂。不管是佛教讲的西方佛土,还是道教讲的仙界,亦或是基督教讲的天国,都是对现实的否定,是一种心造的虚无缥缈的理想境界。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虽然也是心造成的理想境界,但是它们对现实是肯定的,理想境界是现实的升华与超越,不是对现实的否定。

就对生命的态度来说,应该说宗教境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都是珍惜生命的,但是,宗教境界更为珍重来世的生命,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更为尊重现世的生命。中国化了的佛教禅宗受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响,虽也看重现世的生命,但最终还是更看重来世的生命。因果论、宿命论是佛教的基本教义,这点即使禅宗也没有变。道德的看重生命与审美的看重生命有所不同,道德看重的是生命的理性、社会性、群体性,而审美看重的是生命的感性、自然性、个体性。

以上所说的区别是相对的,三种境界其实也是相融合的,宗教境界中有道德的、审美的因素,因此,宗教的境界也通向道德的境界与审美的境界,道德的境界与审美的境界亦如此。值得我们格外注意的是,由于宗教的境界与审美的境界比之道德的境界更重个体的感受、体验,其境界更为虚幻,更多变化,而且宗教境界与审美境界更逼近于终极关怀,因此,这两者内在更为相通。但是它们的区别又最为明显。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发展历程中,艺术之后即为宗教,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三)就超越的方式来说。宗教、道德和审美本有相通之处。追求一种高尚的精神价值就是它们的共同点。它们的不同主要在价值的性质上。道德超越,追求的境界是个体与大众合一的精神境界,大众的痛苦似乎就是他的痛苦,大众的命运似乎就是他的命运。道德超越追求这个境界是自觉的,理性的,当然也具有一定的情感色彩,但主导面是理性的。宗教追求的境界是个体与神合一的精神境界。在与神合一的境界中,有些宗教还将个体与人类的合一包容在内。这个境界,佛教称之为“涅槃”,道教称之为“羽化”,基督教称之为灵魂升入天堂,与上帝同在。宗教追求纯粹的精神性。宗教超越,是在“灵”与“肉”的对立中,以“灵”对“肉”的战胜为特征的。宗教的超越具有悲欣结合的色彩。悲的是物欲的泯灭,欣的是灵魂的升华。宗教超越的这个过程,具有一定的理性与情感的意味,但本质上是非理性的。宗教与道德都以个体的某些牺牲为代价,实行这种牺牲,道德家与宗教信徒都心甘情愿,都会感到一种愉快,只是道德超越的愉快是理性的,而宗教超越的愉快是非理性的。道德将个体交给社会,宗教将个体交给神,个体的地位、价值没有了。

审美的超越则恰恰相反,审美不仅不否定而且高度肯定个体的需求——审美的需求。这一点,是审美超越与道德超越、宗教超越根本不同之处。审美的张扬个性,并不是唯个性主义。审美在对社会群体实行超越的同时,也对狭隘个体实行了超越。它追求个体与群体相统一的“大我”境界。追求“大我”境界,亦是道德超越与宗教超越的目的。审美虽然是个体的行为,审美的愉快虽然是个体的愉快,但审美是假定人有一种共通感为前提的。用康德的话来说,“当人称这对象为美时,他又相信他自己会获得普遍赞同并且对每个人提出同意的要求”(18)。审美的这种共通性保证了它的高尚性。在“灵”与“肉”的关系上,审美所追求的境界是二者的统一,在生理性的快感中实现精神性的升华。审美不是“悲生”而是“乐生”。在对生命的肯定上,审美比宗教要积极得多。审美境界就是这样一种融宗教与道德某些因素又非宗教非道德的超宗教与超道德的精神实体。

【注释】

(1)司空图:《与极浦书》。

(2)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

(3)刘禹锡:《董氏武陵集纪》。

(4)王国维:《人间词话》。

(5)在王国维的著作中,意境与境界在艺术中是等同的,但境界还可以用到人的精神修养上,而意境不能。本书取境界不取意境作为审美本体也是出于此。因为审美不只有艺术这一种形式。

(6)王国维:《人间词话》。

(7)《苏东坡集·送参寥师》。

(8)严羽:《沧浪诗话》。

(9)《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8页。

(10)《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5页。

(11)《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79页。

(12)《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5页。

(13)梁启超:《自由书·惟心》。

(14)王国维:《人间词话》。

(15)蒋孔阳主编:《二十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下,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0页。

(16)石涛:《石涛画语录》。

(17)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226页。

(18)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册,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