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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学原理
1.5.3 第三节 审美理解

第三节 审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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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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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索菲亚大教堂

审美虽然以感性为突出特点,但仍有理性存在。审美活动中的理性,我们称之为审美理解,它有如下特性:

(一)审美理解的主观性。审美理解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集中体现在审美判断上。审美判断是审美理解的最主要的存在方式。判断有两类:第一类是客观的判断。它是联系对象的客观属性所做出的合乎对象实际的判断,这是科学的判断——关于真的判断。第二类是主观的判断。它是联系对象合乎主观目的的状况所做出的判断。这类判断又可分为两种:一种联系到主观的意志、从事物对主体的功利关系出发对事物做的判断,这种判断属于善的判断;另一种联系主观的情感,从事物对主体的情感关系出发对事物做的判断,这是审美判断。审美判断的这种情感性因为是不联系事物的功利即内容的,所以它是形式的判断,是事物的形式与人的情感的关系,用康德的话说是“形式的合目的性”。

(二)审美理解的客观性。审美判断虽然是单称判断,具有最大的主观性,但是作为理性的一种形式,它不可能没有客观性。康德设想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有效性,他说:“人要用自己眼睛来看那对象,好像他的愉快只系于感觉;但是,当人称这对象为美时,他又相信他自己会获得普遍赞同并且对每个人提出同意的要求。”(7)这就是说,审美判断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既是个人的感受,又是可以得到别人认同的感受。康德说这叫做审美的普遍有效性,审美的这种普遍有效性,因为联系到审美者的主观,因此应称为主观的普遍有效性。康德的看法值得思考。的确,尽管审美具有最大的个体性、主观性,但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审美上还是可以找出共同地方来的。审美理解有它的客观性一面。审美理解的客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解的逻辑方式的客观性。逻辑方式不管是形式逻辑、辩证逻辑,作为人类思维成果的总结,是具有客观性的。二是人类有共同的生理—心理结构,有共同的需求,也有对事物共同的理解。所有这些,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审美活动中。事实上,人类在审美上,对很多事物的审美判断是基本一致的,特别是在自然美上。黄山的美,全世界的人士都公认。金字塔、泰姬陵,从体现人类的智慧、创造才能来说,它们也是全人类公认的美。

(三)审美理解的非概念性。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任何活动都具有理性。虽然如此,在人的不同的活动中,理性所处的地位及存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在科学研究中,理性以概念的方式显现,明确地处于主导地位;在伦理活动中,理性与情感并列,论理的逻辑性与道德的情感性共同存在,相互作用。在审美的活动中,理性消融在形象与情感之中,失去了它的独立性。理性通常的存在方式——概念与推理也不存在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康德明确地说:“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8)

(四)审美理解的潜在性。在审美中,理解的发挥作用通常是不自觉的,它是一种直观。然而这种直观中有理性存在,因而通常称之为理性直观。这种情况在自然美的欣赏中非常普遍。当我们为大自然的形、色、光、声强烈地吸引,全身心地感到愉快时,很少有人对这种愉快做一番理性的分析:这大自然美在何处。不做这样的分析是因为不需要,并不是说山水审美中就没有理性存在。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确有道理存在,汉代的刘向就仔细地分析过。他在《说苑·杂言》中说:“夫智者何以乐水也?曰:泉源溃溃,不释昼夜,其似力者;循理而行,不遗小间,其似持平者,动而之下,其似有礼者;赴千仞之壑而不疑,其似勇者;障防而清,其似知命者;不清以入,鲜洁而出,其似善化者;众人取平,品类以正,万物得之则生,失之则死,其似有德者;淑淑渊渊,深不可测,其似圣者;通润天地之间,国家以成:是知之所以乐水也……夫仁者何以乐山也?曰:夫山巃嵷,万民之所观仰。草木生焉,众物立焉,飞禽萃焉,走兽休焉,宝藏殖焉,奇夫息焉,育群物而不倦焉,四方并取而不限焉。出云风,通气于天地之间,国家以成:是仁者所以乐山也。”当然,在实际的审美活动中,审美者未必需要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不自觉地表现出这种倾向。

(五)审美理解的模糊性。在审美中,理性因取消了符合其本性的概念的存在方式,而融解在情感之中,其认识必然是模糊的。17世纪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家莱布尼兹提出认识有“混乱的认识”与“明晰的认识”之别。“明晰的认识”是理性的,要经过逻辑思维,认识对象的部分与整体区分得很清楚;“混乱的认识”则是感性的,要经过形象的思维,认识对象的部分与整体未加区分,因而主体对客体的印象鲜明生动。以海啸声作例。“明晰的认识”要在总的海啸声中听出每个小浪声。而“混乱的认识”则只听到总的海浪声。莱布尼兹认为审美趣味是由“混乱的认识”构成的,因其“混乱”,我们“不能充分说明道理”,但它有道理存在。美学先驱鲍姆嘉通接受莱布尼兹的认识论,他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莱布尼兹说的“混乱的认识”,即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完善,就是美。(9)莱布尼兹与鲍姆嘉通说的“混乱认识”是一种情感性的形象,情感中有融化了的理。由于审美认识的这种模糊性,因此,审美理解只能意会,很难明确地充分地表达。

审美理解的模糊性与审美理解的潜在性是联系在一起的。潜在必然模糊。这点在艺术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各种艺术都有一种理在,只是在艺术中理都具有隐晦性、模糊性,这是艺术审美的重要特点,是艺术与科学的重要区别。中国古代的文艺理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中说:“文之英蕤,有秀有隐。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这里说的“隐”是意的隐。中国古代美学很强调含蓄,含蓄就是让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也就是隐起来。唐代李商隐的作品在处理“隐”与“秀”的关系上是很杰出的。他的名作《锦瑟》中“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形象极其绚丽,而含义极为隐晦。建筑也是很具理性意味的艺术。欧洲中世纪的教堂,都有尖顶,将人们的视线引向天空,隐含着精神升向天国的意味。著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除了主建筑的尖顶,两旁还有四座廊柱式的尖状物。极力将天国与人间对立起来,也许是西方教堂建筑的一种理念。而中国的建筑不管是宫殿、庙宇还是民居都向平面展开,极力见出热爱世俗的意味。北京的四合院呈封闭式的结构,然中轴线很分明,两旁的房间对称式排列,主次清楚,既见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理念,又见出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所有这些理念都是隐在形象之中的。

审美理解的潜在性是相对的,对于较为艰深一些的美,审美理解的发挥作用,就不能只是潜在的了,它可能会以显露的方式帮助欣赏者扫除欣赏的障碍。比如欣赏毕加索的名作《格尔尼卡》,只凭直觉,一般的欣赏者会有困难。因此,进入审美前,了解作品产生的背景和画家的表现手法是必要的。一般来说,进入审美,对作品背景的理解会自然地溶化在直觉中,但是,在整个的美感过程中,审美理解不全是潜在的,它不时地由潜在而显现,对审美对象做出理性的判断。审美欣赏完成后,审美理解往往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这次的审美活动做出总结,对审美对象做出总的评价。

(六)审美理解的广泛渗透性。审美理解在审美中广泛渗透到感知、情感、联想、想象诸因素之中,它对这些因素产生一定的影响。感知就有理解,这种理解首先表现在感知的选择性上,为什么对这种形象感兴趣,对那种形象不感兴趣?这里有理解存在。孟春时节,海棠花盛期已过,变成了白色,桃花将要凋谢时,变成了红色。这种自然现象很少有人特别注意的,诗人杨万里却觉得特别有意思,他写道:“秀溪何许好春容,最是溪深树密中。海棠开尽却成白,桃花欲落翻深红。”杨万里没有表达他为什么对这种景象感兴趣,但我们可以体会,这定然有种属于杨万里的理解在。情感中的理解我们上面谈审美情感时已经谈到。情致、情思、情志、情韵、思致、思风、思绪都是用来表达情理合一的概念。联想与想象中也有理解,实际上,理解是审美联想与审美想象的潜在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