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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学原理
1.4.3 第三节 审美经验

第三节 审美经验

有没有独立的审美经验是当今西方美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有人认为审美经验的世界是独立自足的世界,这独立自足的审美经验主要指艺术世界。有的美学家则不认为有独立的审美活动,它与日常经验没有什么区别,它之所以被人看作是审美的,是由特定处境中人们的主观意图所决定的。

我们认为,审美经验应该是有它的特殊规定性的,但审美经验所作用的对象即审美对象并不是独立的,在一定情况下,它是审美对象,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它是实用对象。即使是艺术作品,也并不绝对地是审美对象,在某种条件下它又成为了实用品。中国宋代画家张择端画的《清明上河图》在一般人与艺术家那里是审美对象,但在某些有特殊研究目的的人的眼中,却是实用品。比如,对历史学家来说,这件作品就是研究宋代经济的很好的资料。建于公元前447年至前438年间的雅典的帕提侬神庙,是古希腊的著名建筑,兼实用与审美于一体,可以归入杜夫海纳讲的第二类产品。但它在当时,主要是实用品,含有重要的政治与宗教的意义。1687年它遭到战火的毁坏,应该说,它作为宗教与政治中心的实用功能宣告结束,但审美功能不仅保存了,而且还加大了。当然,它增加了另外的实用的功能,那就是作为历史学家与艺术学家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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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提侬神庙

审美经验与日用经验都免不了要对对象下判断,审美经验下对事物所下的判断与日用经验下对事物所下的判断,在价值取向上呈现种种复杂的情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一朵鲜艳的玫瑰花,从美学角度上看,它是美的花;从社会学角度看,它是爱情的象征;从经济学角度看,它是重要的经济物。事物价值的多元性造成了评价的多元性。

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事物做出的评价,其价值取向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不一致,甚至相对立。从根本上说来,真、善、美的评价是叠合的,即真的、善的也就是美的(这个美取广义,包括崇高)。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真、善、美的判断也有不一致的情况。这是因为它们各自有自己的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言说内涵与言说方式。真(不是说“真理”)是关于事物存在的判断,事物的真实性与否是判断的主要内容。善是关于事物价值的判断,事物对人的利害关系成了判断的主要内容。真的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不善的,真不是价值判断,尽管人们的价值取向经常影响到对它的判断。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事物的真实存在与否对审美不存在决定性的影响,在烟雾中看一片丛林,也许会将它看成一座高山,从真的判断来说是错误的,但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不仅容许,也许还值得赞许。艺术作为审美的典范方式,它创造的形象虽然来自现实却不是现实的写真,很多艺术形象距生活甚远。然而这并不影响审美。在某种情况下,这种距生活更远的虚像,能造就一种特殊的美感。说美是真的形式,是从哲学意义上讲的,说的是美的本质,不能用来说明具体的审美现象。美与善的关系也一样,从根本上讲,美的应是善的,但是,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美的未必是善的,而善的也未必是美的。原因也在于它们有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善保证的是群体的实际利益,美强调的是个体的精神享受;善主要以他律(道德律令)的方式对主体的涉及道德的行为进行约束,美以自律(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的方式让主体在精神上感到自由;善看重事物内容对人的意义,相对忽视事物的外在形式;美则很看重事物的形式对人的感受,也相对忽视事物内容的对人的价值。正是因为如此,笼统地、绝对地说真与善是美的条件、前提,是不妥的。某种情况下,它们互为前提、条件;某种情况下,它们之间不存在前提、条件这样的关系。它们之间构成一种错综复杂有机的网络联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