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美学的对象
关于美学的对象主要有五种说法:第一种,“感性认识”说。代表人物为“美学之父”鲍姆嘉通。鲍姆嘉通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5)第二种,“美以及美感”说。这种说法比较普遍。当代著名的美学史家美国的凯·埃·吉尔伯特与德国的赫·库恩在其《美学史》中说,拟人化的宇宙为美学提供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基础。这就是说,拟人化的宇宙就是美学的对象。他们认为,美学渗透到哲学的三个分支:“(一)宇宙论或宇宙结构理论;(二)心理学;(三)关于人类有目的性活动(Techne,即技术)的理论。在这些相当广阔的领域中,范围较窄、初露端倪的美学,渐渐发展成为一种关于美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即一种关于灵魂感应美的现象的学说,以及一种关于创造美的事物的过程的理论”。(6)第三种,“艺术”说。上面提到的黑格尔持这种看法,不过,黑格尔强调是从哲学角度去研究艺术,只有艺术哲学才是美学。车尔尼雪夫斯基则不强调哲学,他说:“美学到底是什么呢,可不就是一般艺术、特别是诗底原则的体系吗?”(7)后来,人们也把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研究艺术看作美学。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公认是美学著作,普列汉诺夫的《没有地址的信》、丹纳的《艺术哲学》是从社会学研究美学的,它们也被公认为是美学著作。第四种,“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说。这种观点认为,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与这种观点接近,有一些美学家认为美学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关系与审美活动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是关系从结构意义上讲,活动从现实意义上讲,前者为静态分析,后者为动态描述。第五种,“三部分”说。三部分为: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李泽厚说:“所谓美学,大部分一直是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三者的某种形式的结合。比较完整的形态是化合,否则是混合或凑合”。(8)他认为“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经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9)
的确,美学的对象有扩大到整个人的生活乃至宇宙的趋向,不要说人的现实生活与美学的关系越来越凸显,以至出现了诸如饮食美学、服饰美学、发型美学、旅游美学、交际美学等,也不要说自然环境与美学的关系越来越引起人的重视,以至出现了山水美学、森林美学、湖泊美学、气象美学、生态美学等,而且几乎每一门学科也都可以与美学挂上钩来,以至出现了诸如科学美学(细分有数学美学、物理学美学、化学美学等)、技术美学、法律学美学、经济学美学、伦理学美学等。
美学的泛化,一方面说明美学已广泛进入人的生活,人更为注重提高生活的质量特别是美学质量,同时也说明人们已注重审美对其他学科的渗透作用。这对于美学的发展诚然是好事。但是,另一方面,美学的泛化也隐含自身削减的可能性,因为泛化也意味着自身特性的淡化,这对于美学的建设与发展是不利的。
关于美学的对象,以上五种说法都有道理,但也都有欠缺之处,“感性认识”说的最大缺点是将美学局限在认识论的范围,因为审美不只是认识。“美与美感”说、“审美关系”与“审美活动”说有循环论证之嫌。“艺术”说也有不足之处,因为艺术的问题不都是美学问题,而且美学也不只研究艺术。“三部分”说,前两部分——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同样系循环论证,第三部分艺术社会学,过于窄小,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为什么不能进入美学研究范围呢?
在美学对象的问题上,我们基本上倾向回到鲍姆嘉通的观点,即美学的对象是人的感性世界,关于这一点,上面提到的传为马克思写的“美学”词条,还有这样的话:“逻辑学(在它最通常的意义下)确定思想的法则;伦理学确定意志的法则;美学则确定感受的法则。真是思想的最终目的;善是行为的最终目的;美则是感受的最终目的”。(10)“感受”至少包括感知与情感。这两者都是美学的专门领域,两者中,情感更为重要,它决定了美学的本质。说得直接一点,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的情感世界——人对世界的情感关系与情感活动。说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的情感世界,这里有如下两个问题须加以澄清:
(一)情感的性质。情感的产生与波动是有原因的,从情感产生与波动的原因这个角度来看情感,我们可以将情感分成功利情感、自由情感。功利情感,其情感的引起与波动,是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自由情感,其情感的引起与波动不与一定的利害关系相联系。当情感明显地依赖于功利时,这种情感不属于美学的对象,只有当情感以自身为本位,在相当程度上摆脱或超越功利性束缚,成为一种自由情感时,它才属于美学研究的对象。功利性的情感较多地与事物的内容有关,非功利性的情感则较多地联系事物的形式,因而前者可以称为“内容情感”,后者称之为“形式情感”。美学研究的这种非功利性的形式情感,在山水美欣赏与艺术欣赏中较多。日常生活中,非功利的形式情感与功利性的内容情感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将功利性的情感悬置起来或者说用括号将其括起来,形式情感才得以彰显。它才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

王冕
(二)情感的对象化。情感对象化建立在情感关系的基础上,情感关系的现实性总是表现为情感的对象化。情感对象是主体与客体双向作用的结果。情感对象化的产物为情象。情象从本质上讲是精神性的,它有两种形态,一是其形借取物象,比如画家观赏松树,呈现他眼中的松树虽然是他情感的对象化,但那象仍然是松树之象。情象的另一种形态则完全是情感的创造。情感创造象也需要从客观世界获取材料,但其成品却是客观世界所没有的。元代画家王冕画的《墨梅》,现实世界哪里有什么黑色的梅?王冕将梅画成黑色,是他情感的需要,他的题画诗明确地说:“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将美学的对象定位于情感世界——人对现实的情感关系与情感对象化,是不是排斥美、美感与艺术呢?也就是说美学就不研究美、美感与艺术了呢?不是。在我们看来,美与美感都离不开情感。美正是在人的情感对象化中产生的,美是情感对象化的产物——情象;美感实际上是情感对象化过程中主体的心理感受。至于艺术,虽然其构成要素很多,但本质是情感的形式。艺术家的审美活动与一般人的审美活动之不同,在于情象形成后,艺术家还需将情象物态化成艺术形象。也就是说,艺术家有两重审美活动,第一重:情象产生,这与一般人基本一样;第二重:艺象产生,是艺术家独有的。由于专业的缘故,艺术家即使在第一重审美活动中,也会不自觉地用专业的眼光欣赏世界,如画家就更多地观赏这世界的空间构成与视觉形象,音乐家则更多地观赏这世界的时间构成与听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