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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12.3.4 9.4 善意的拒绝

9.4 善意的拒绝

我今年23岁,在一家电信公司上班已经快一年了。刚来公司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而且在业务上也是新手,因此遇到了不少麻烦。幸好和我同一业务组,有一个叫小张的男同事,比我早来公司两年,岁数和我差不多,大家都是年轻人,可以经常交流一下工作经验,这对我帮助很大。我觉得这人不错,但也只是把他当作普通朋友,上班时大家说说话,周末时一块吃过几次便饭,仅此而已。

但在两个月前,小张突然向我表达了爱意,希望我能做他的女朋友。我拒绝了他,因为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感觉和意愿。可是,他却一副无心放弃的样子,直到现在还一直穷追不舍,令我非常尴尬。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我想自己原来并没有给他这方面的暗示,也许他误解了什么。我拒绝过他,但大家毕竟是工作上的伙伴,抬头不见低头见,把话说得太狠会影响以后的工作。我觉得这件事很麻烦,不知如何是好。

在众多单恋的事例中,我们会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对同一行为,被追求者看来很普通的一件事情,到了追求者眼中就变成一种表达对自己好感的暗示。在这个被追求者编码、追求者误解的过程中,诸多误会也就随之产生,追求者覆水难收愈陷愈深,被追求者心烦意乱左右为难。

在这种情境中,被追求者一定要学会拒绝。真正的爱情是纯洁与神圣的象征,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勉强。爱情不是一种施舍,如果仅仅因为对方为自己付出了很多,于是深受感动,从而接受一份他人奉献的爱情,这是一种极不成熟的表现,是对自己感情的不负责任、对他人真挚情感的侮辱。如此勉强结合的两个人,在感情的付出与获得上处于不平等的位置,心理的不平衡感将长久存在。将来有一天,两人因生活中的事件发生争执,这一因素就会重新凸显出来,追求的一方抱怨当初的不值,被追求的一方懊悔当初的心软。因此,对被追求者而言,如果一旦认定对方追求自己,必须告诉对方自己的立场,切不可采取朦胧表达的方式。若即若离、半推半就,这会让对方产生更大的误解。至于借此大玩感情的游戏,则是不道德的表现和危险的做法。

每一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也都有选择所爱对象的权利,对被追求者来说如此,对追求者来说也是如此。处于追求者位置上的人也有自己的尊严,他们并不因此就低人一等。对他们而言,爱的需要未能得到满足已经是一种失落,如果此时连尊重的需要也受到侵害就会更加痛苦。在那些见诸报端的情杀事件中,很多就是因为追求者求爱未果,并且受到对方侮辱而恼羞成怒造成的悲剧。

善意的拒绝,是一门艺术,也是一个人成熟的表现。无论何时,大家都应记住:我们有拒绝他人的权利,但绝没有伤害他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