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金瓶掣签制度的起源及其沿革

金瓶掣签制度的起源及其沿革

乾隆是清朝的第四代皇帝,一生亲政六十年,兴邦治国,建树颇多。在我国历史上有康(熙)乾(隆)盛世之说。他对藏传佛教在内地的传播和健康传承也有突出的贡献。如把他出生的地点雍和宫(其父雍正皇帝的府邸、行宫)改为喇嘛庙,成为清朝喇嘛事务的管理中心;设立活佛转世金瓶掣签、中央批准制度等等。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巩固边陲,保证藏传佛教健康传承、弘法利生都起了积极作用。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金瓶掣签制度始于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时近归政之年的乾隆,积多年对藏传佛教(即喇嘛教)的信奉与探究,写了一篇政论——《喇嘛说》,其中对活佛转世制度及其弊端进行了大胆客观的阐述与改革。文中写道:“佛本无生,岂有转世?但使今无转世之呼土克图(指活佛),则数万番僧无所皈依,不得不如此耳。”乾隆明了活佛转世实际是产生藏传佛教领袖的手段。然后他又严正指出:“孰意近世,其风日下,所生之呼必勒罕(指灵童),率出一族,斯则与世袭何异!”乾隆说灵童都出于亲族之弊,并非空穴来风,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文中旁注道:自六世班禅示寂后,现在的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之呼必勒罕及漠北蒙古供奉的哲布尊丹巴活佛,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就是蒙古内外各札萨克供奉的大活佛的灵童,亦有在王公家子弟内转世化生的。如哲布尊丹巴圆寂后,恰图舍图汗之福晋有妊,众即指腹为其转世灵童,及至临月,竟生一女,灵童岂能是女孩?此事为蒙古上下引为笑谈,徒众从此心生二意。还有红教喇嘛沙玛尔巴自己供出是六世班禅的兄弟,要分札什伦布寺的财产,终未得逞。似此者不胜枚举。乾隆在愤讽之余叹道:“转生之呼必勒罕,出于一族,是乃为私。佛岂有私!故不可不禁。”“若不剔除积弊,必致黄教不能振兴,番众猜疑轻视,或致生事。”“兹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转世之呼必勒罕,众所举数人,各书其名置瓶中,掣签以定。”“各蒙古之呼必勒罕转世,令于雍和宫之金瓶内掣签。”“虽不能尽去其弊,较之从前,一人之授意者,或略公矣。”“复成此事,安藏辑藩,定国家清平之于永久,于幸在兹、予敬益在兹矣!”

《喇嘛说》用满汉藏蒙四种文字撰刻成碑文,立于雍和宫中轴线大雄宝殿前,并颁布蒙藏各地区所有僧俗徒众皆尽知晓。清乾隆以后乃至民国期间、新中国成立以后,转世之呼土克图,尽袭此制,未从更改。九世达赖灵童坐床时,摄政大喇嘛会同七世班禅及三大寺代表和驻藏大臣,请求免予掣签,经嘉庆皇帝颁旨,准许免其金瓶掣签,这是特殊例外。到十世达赖、十一世达赖、十二世达赖都是从三个灵童中经掣签后认定的。十三世达赖经光绪皇帝批准,免予金瓶掣签。十四世达赖(即现时流亡印度的达赖)也是在1940年通过金瓶掣签认定,报请当时的国民政府批准后才继位的。

再从班禅转世看,七世班禅、八世班禅、九世班禅也都是在三位灵童中经金瓶掣签后认定。十世班禅却吉坚赞是通过国民政府册封的。

按照清朝定制,不仅达赖、班禅转世要经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其它如蒙古、青海、甘肃等地藏传佛教的大喇嘛灵童转世,也要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

自活佛转世的金瓶掣签、中央批准制度实行以来,从没有因历史变迁而有所间断。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国民党中央政府认定的达赖、班禅均予同意并委以重任。近年来一些有影响的活佛坐床,如十七世嘎玛巴活佛以及嘉雅活佛,都是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认定的。

金瓶掣签制度的设置和实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确的,具体操作是可行的。经过百余年的实践,它不断地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于蒙藏社会的长期相对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迟 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