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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实用教程
1.8.5.26 安徽省200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安徽省200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市、县教委(教育局)、人事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2002年,我省预计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6634人,其中,研究生1696人,本科生(含双学位)20209人,专科(高职)生24729人。本专科生中,按培养方式分,非定向生41875人,定向生3063人;按专业性质分,非师范类30345人,师范类14593人。毕业生总数比2001年多10727人。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人事部有关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广开就业门路,放宽就业限制,逐步建立开放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促进毕业生当年充分就业。

2.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继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制度。

(2)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自愿来我省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放开接纳;对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急需的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制定优惠政策,做好“筑巢引凤”工作。

(3)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到企业和山区、贫困地区工作。对到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培养、使用、流动、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出国培训考察、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对待。乡镇事业单位今后的自然减员空缺岗位和增编补员,原则上用于吸收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

(4)建立创业资助制度,积极扶持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

二、毕业生就业方式及其规定

3.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式:省属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在优先满足我省需要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比例的紧俏专业本科毕业生出省就业。鼓励和动员中国科大、合肥工大毕业生在皖就业。

4.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式:师范类(含省电大等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主要满足我省的师资需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国办发[2002]19号文件要求,置换不合格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未落实单位的高校师范毕业生。师范本科毕业生应优先满足本省需要,原则上不能改行或出省就业。

5.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方式:继续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培养单位指导和推荐,通过市场机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方案,省属高校毕业研究生原则上面向本省就业。

6.定向毕业生原则上回定向市、县就业。如需流动,应征得原定向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7.对口招生高职班毕业生就业:根据原省教委教职[1999]09号文件精神,我省1999年对口招生的高职班毕业生就业,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8.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

9.协议书的使用和管理。在我省就业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双向选择”活动时,应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外就业的应使用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各高校要加强协议书的管理,规范协议书的发放。

10.就业方案的编制。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均由学校通过“供需见面”或其他形式的招聘活动提出就业建议方案。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要动员毕业生留皖就业。安徽财贸学院、安徽工业大学(不含原安徽商专)、淮南工业学院和淮北煤炭师范学院跨省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统一下达。各校的就业建议方案应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厅。

11.调整改派。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仍按过去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12.就业活动的收费。毕业生参与就业活动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不得向毕业生乱收费。

四、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13.毕业教育。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毕业前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国情、省情教育,就业政策教育,创业教育,择业观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就业工作的全过程。各高校要继续做好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双优生”)的选拔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不变),并按要求将评选材料于4月底报送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14.就业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尽快建立集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高校要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和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就业指导课和讲座应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德育范畴,并贯穿于学生教育培养的全过程。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高等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逐步建立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学校要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常活动经费。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制度,从明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向全社会公布各校毕业生就业率,并在适当时候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争先进位,迈上新台阶。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