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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实用教程
1.8.5.17 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大中专毕业生在江苏省就业如何迁移户口?

1.办理户口迁移的凭证: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省教育厅印制并签发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省外中专校所在地的省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印制并签发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上几种证件简称《报到证》)和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是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效凭证。公安机关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行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变;

2.77号文件明确规定:“毕业生凭省教育厅签发的《报到证》和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取消各地自行制定的《户口迁移准入证》。”各地要严格执行,自今年起一律停止使用《户口迁移准入证》或者类似的人口迁入许可证;

3.根据77号文“外省籍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生原则上不在江苏就业”的规定,外省籍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生在江苏就业并需迁入户口的,须凭江苏省教育厅签发或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