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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实用教程
1.8.5.13 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1.广东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需要什么程序?

广东省各市及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或省直、中央驻粤单位需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的,都要由地级以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中央驻粤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广东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表》(以下简称《报表》)报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后通知省外有关高校,有关学校凭该省《报表》将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介绍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其档案也同时发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

2.省外高校毕业生去广东省需要哪些手续?

(1)凡在广东省落实单位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并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的,予以办理进粤手续;

(2)凡未经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广东生源毕业生,应由相关高校通知用人单位补办《报表》手续,并报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

(3)凡是在粤落实单位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政策,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时间”予以办理进粤手续,为他们解决户籍、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问题。

3.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怎样处理?

属广东生源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学校应先将其基本情况集中函告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并介绍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其档案同时发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广东省关于毕业生信息采取何种登记制度?

(1)广东省及驻粤单位需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都必须将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及时报送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用人单位尚未报送需求信息的,毕业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手续。

(2)省外高校广东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在2002年寒假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求职登记。

5.非广州生源毕业生留穗申请程序

广州市目前已经放宽本科以上学历的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接收政策。只要落实就业单位,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单位、不限时间”接收。而对符合广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单位接收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其所需人口机械增长指标亦可按实际人数予以保证。至于非广州生源的专科生,依然严格控制接收。

落实用人单位程序

(1)参加供需见面会,与用人单位接洽;或通过Internet直接登录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

(2)通过双向选择后,用人单位可先与毕业生签订协议,并报广州市人事局核准。

(3)用人单位根据核结果,通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接收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五联(分为学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计委、市人事局)备案。报广州市人事局盖章后,列入市就业计划。

(4)用人单位根据核准结果与学校联系派遣。

申请入户

(1)用人单位到广州市人事局调配处领取《进入广州市区户指标卡》;

(2)连同毕业生本人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粮油关系迁移证》,直接到广州市公安局(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办理入户手续。

入学前属非广州生源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其入户手续仍按规定办理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及增容费审核。

另外,凡在6月中旬市就业计划下达后才提出申请接收学前属非市区常住户口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属增计划接收,要按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

自费生回生源地联系就业,定向生到定向单位就业,结业生不能异地来穗就业。